《直方周易》四十一 损 初九 象曰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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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四十一 损
【损】初九 象曰 已事遄往,尚⑴合⑵志⑶也⑷。
【译】象“人类生活中创造财富的事情完毕就要迅速前去,”这样才能符合往上级补充财富的意愿。
注释:⑴“尚”《汉语大字典》加上,往…上补充东西。《诗经·齐风·著》:“尚之以琼华乎而。”
⑵“合”符合,对合。《荀子·性恶》:“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
⑶“志”志气,意愿:心之所向,未表露出来的长远而大的打算。《国语·晋语》:“志,德义之府也。”
⑷“也”用在句末表示判断或肯定语气。相当于「啊」、「呀」。清· 袁枚《黄生借书说》:“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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