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报销时的发票为什么有那么多奇怪要求?
背景:
在北京某高校(就不说是哪个学校了,用“XX”代替)的学生社团,活动所花费的经费要在活动之前由社团成员垫付,活动后报销,报销时要求上交发票,到这还算正常。但是有如下几个要求:
1、XX大学抬头,
2、办公用品,
3、不能书籍,不能体育器材,
4、单张不能超五百,
5、必须是北京的发票,
(还有其他要求,觉得合理,就不打出来了)
其中,2、3、5、三条,怎么看都感觉不合理,社团活动经费不一定是办公用品,书籍和体育器材都有可能,但最大的问题是现在买材料很多是从网上买的,就不是从北京来的,这个北京的发票怎么开。
如此,学校这样要发票真的对么 ?
答:
有人在为题主所在学校辩解,还有说题主是学生,言下之意就是问的问题幼稚。我在这就想问问了,国家体制都要改革,凭什么学校的小小发票管理就一定是对的?如果这都不敢质疑,那学生们走向社会还能质疑什么?
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我们很难判断出每一条背后的故事,但我们完全可以把自己反对的理由说出来,只要理由充分。如果权威们不同意,也请说出理由!
前段时间,某公司财务提到一件事,说是单位有业务员去上海出差,回来报销餐饮费,才发现发票上没盖发票专用章,懂财务的都知道,没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等于假票,是绝对不能报销的,税务局查到也是要处罚的。业务员也很委屈,因为费用是真发生了,公家的事,不给报算怎么回事?
当时我反问一句:税务局为什么一定要求发票上盖发票专用章?原因不外几条:1、过去发票都手写的,不盖章,做假的可能就大。现在不一样了,发票不仅是机打的(上面有开票单位的信息),而且是联网的,只能通过专用税控系统打印,那这个问题就不应存在了。2、开票单位自己要求盖,因为盖章是多了一条内控环节,打印的人不盖章,盖章的人不打印,相互可以监督一下。这一条是开票单位内部要求,餐饮业开票量大,实际上都开票人和盖章人都同一个人,而且开票金额可以设定成来自实际消费金额,手工不能修改之类,所以这条对餐饮业没有意义。3、收票单位要求,因为收票单位担心报销人报的是假票,所以要盖票的才放心。可实际上税控系统开发机打发票是有税务局盖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这个章比任何公司自己的发票专用章都可靠。
如果上面的假设都是对的,那上海的餐饮业发票真不真只要看两个条件就行了:是不是机打票,有没有税务监制章。如果有,那就应该是真的。
后来我们到网上查了一下,果然上海市有规定,餐饮业开的发票不用盖发票专用章了。而且发票的背面也写明了该发票无须盖发票专用章。当时我就想:上海市能成为全国第一大都市,那是有原因的!
上面说了这么多看似与主题无关的话,就是想告诉大家,科技进步了,制度也要进步,不能以前这样规定的,现在就一定要照做。总要想想,以前为什么这么规定,现在有没有必要改进。
比如题主提到的,必须是北京的发票才能报销,这条就没有道理,不要说互联网时代,计划经济时代也不能说只能在当地消费不能出市吧!
上面列的几条背后的原因到底什么我也不想做过多猜测,但也不外就那几个,为了会计方便,为了应对上面监管方便,为了预算方便,总之一句话,为了自己方便,至于实际情况是什么样的,报销人方不方便,就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