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鼎新 | 历史进程中的虚假因果关系:战争与早期中国的官僚化

文献来源:Dingxin Zhao, “Spurious Causation in a Historical Process: War and Bureaucratization in Early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Vol.69, No.4 (August 2004), pp.603-607.

作者简介:赵鼎新,1953年出生于上海,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社会学博士,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现为浙江大学社会学系主任,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历史社会学、社会运动、社会变迁、经济发展与民主转型。

Edgar Kiser和蔡泳(以下简称E&C)2003年发表在《美国社会学评论》(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杂志上的文章《战争与秦代中国的官僚化》(War and Bureaucratization in Qin China: Exploring An Anomalous Case)考察了战争与秦代中国官僚制的建设,这是首次理解战争在早期中国官僚化进程中作用的严肃学术研究,我赞赏作者考据战争在早期中国官僚制建设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眼光,并且赞同他们认为早期中国的官僚制只是部分官僚制的结论,但是E&C文章的主要观点仍然值得进一步的商榷。

K&C在这篇文章中主要解释了早期中国官僚制建设的三大议题,分别是(1)秦国与秦朝官僚化的原因;(2)为什么由短命的秦朝创造的官僚制的持续时间要比秦朝本身要长得多得多;(3)为什么这一时期的官僚化只是部分的?

首先,K&C讨论了春秋(公元前722年-公元前481年)和战国(公元前480-公元前221年)时代大规模与惨烈的战争对官僚制兴起的影响。然而在春秋时代,大部分战争是小规模和简单的。即便是到公元前405年,战争的规模与惨烈程度都未发生大规模的改变。我对《史记》的记载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发现:从公元前317年到公元前256年,20个战国国家之间发生了20000多次战争。然而在公元前722到公元前350年间,中国已经经历了两波官僚化建设浪潮。既然官僚化兴起于大规模战争来临之前,那么这些战争更像是官僚化带来的结果而非原因。

其次,K&C认为战争削弱了贵族的力量,从而为官僚制的兴起创造了条件。但是讽刺的是,正是贵族发起了第二波官僚化。最典型的例子当属晋国。春秋时代的战争强化了晋国的贵族势力。在晋国国内,致力于实现法家改革目标的第二波官僚化是由一些掌握权力的大贵族发动的,但是这些大贵族到了公元前453年又推动了“三家分晋”。

在本文中,我讨论的起点与K&C一样,都是春秋时代的起点(公元前722年)。从这时开始,周室衰微,封建开始瓦解,原来周天子下属的封国开始互相战争。在公元前7世纪中期,齐、秦、楚、晋四大国相继逐鹿中原。在这一过程中,齐秦两国一度沦到第二个层次,而晋楚则在接下来的100年中成为第一梯队中势均力敌的两国。为了控制新占领的土地,这些国家需要任命行政官员去掌管新的行政单位——县,但这些国家同时也将新占领的土地授予贵族,这就是许倬云(Cho-yun Hsu)说的“第二波封建化”。史载晋国发生了第二波封建化,但是与此同时楚国的上层却在推行官僚化。因此,在晋国,县被贵族控制,而楚国则更加中央集权。这一时期,楚国内部以贤能为依据任命的官员数量开始增加,并且官员群体内部的复杂分工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发展[编注:出土于湖北荆门的包山楚简中有两百余枚与战国后期楚国地方行政司法文书有关,论者认为楚国县制尚不成熟,地方掌管司法财政的司败、司马等行政人员多直接对中央左尹、左司马负责,而县公作为地方最高领导并不能垄断一切行政事务。楚国也拥有较为强大的传统贵族(吴起变法遭旧贵族清算就是一例),但晚期类似于县制下的封君权力却有所削弱,地方行政制度倾向分权平衡,与秦的县制相比地方长官权力差距较大,相对分散的地方力量使得军事动员机制被弱化。根据对睡虎地秦简(睡虎地秦律一般认为不早于秦昭襄王(公元前306年—公元前251年在位)晚期)的研究,秦中央官员如内史等可直辖县,郡对县的控制权依然有限,但毕竟县里权力相对集中,对于国家的汲取能力和动员能力都有较大帮助。相较于秦的县制而言,齐国都县制的大夫、楚国郡县中的公、司马、司败等东方国家的地方行政组织保留了不少周制,而秦与三晋的县令等却是新出现官职,阎步克认为“令”往往前缀有职务名称,以职事为中心的特征明显。在从封建向郡县的进程中节奏较快;楚国等则在扬弃周制的过程中步伐较缓。]。

尽管我们对楚国官僚制的系统了解还相对有限,但是既存的史料依然向我们揭示了第一波官僚化发生之后楚国的官僚化程度。比如,我们知道一个国家内部官员头衔的数量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了这个国家官僚制的水平。明末的学者董说通过历史资料总结了当时楚国有91个不同的官员头衔。我对这一资料进行了重新统计,发现在春秋时代楚国至少有64个官员头衔。同样,根据董说的资料,我发现秦国有72个不同的官员头衔,并且大多数出现在公元前356到公元前350年的法家改革之后。相反,其他国家的官员头衔总数则远低于秦楚两国。

此外,我们也可以通过另外一个视角来探索楚国在第一波官僚化之后内部官僚制的精细程度。《左传》记载了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令尹孙叔敖在沂地筑城的故事[编注:原文为“令尹蒍艾獵城沂,使封人慮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财用,平闆幹,稱畚築,程土物,議遠迩,略基趾,具□糧,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孙叔敖先令官员起草规划,然后公布施行,最终在30天之内将城墙建好。其中,关于城墙的选址、周边环境、项目所需的劳工数量、食物、完成期限以及所需的建材、工具等等细节向我们展示了楚国高级官僚管理的功能和基层行政团队精细化运作的程度。

根据K&C的观点,楚国率先建立官僚制的原因在于楚国经历了更多残酷的战争,有更先进的道路系统和人事系统,然而这并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源。因为并没有更多的证据显示楚国与其他国家在战争频度和烈度方面存在显著不同,我们仅仅知道楚国并非姬姓封国,并且处于周天子分封体系的边陲。与其他姬姓诸国相比,楚国更加中央集权化。此外,楚国官员的任命并非全以贤能为依据,他们其中的大多数人员还是由楚王在贵族中选择产生,依据贤能产生的官僚数量较为有限。因此,为了理解第二波官僚化,我们需要转向非战争的新力量——封建危机。

在以晋国、齐国和鲁国为代表的国家发生的第二波封建化中,贵族成为最有权力的政治力量,他们削弱了国君的力量,并且开始为争夺统治而打仗,这就是封建危机。进一步,贵族拥有潜力去争取更多的领土和权力。在大的国家中,这些贵族有多少权力,他们就愿意下多少赌注。与其他小国相比,晋国和齐国的封建危机更为严重,晋国的封建危机甚至是最严重的。

晋国的封建危机刺激了第二波官僚化建设。何以至此?让我们回到《左传》中记载的转折点——发生在鲁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的弭兵会盟。《左传·成公七年》载:自公元前584年以来,晋楚争霸持续了一个世纪,两国彼此面临的问题迫使它们走向和谈。楚国受到的压力直接来自于地缘政治上——东南吴国的兴起。为了避免两头作战,楚国倡议停火,晋国接受了这个提议。但是在外患解除后,内部的封建危机成了晋国致命的问题。在赵穿弑晋灵公后,晋国贵族逐渐攫取了国内的统治权。到公元前六世纪中期,晋国贵族强势到国君沦为傀儡的地步。晋国的政治和政策均因为受到内部贵族联盟的反对而流于失败。

如前所述,在公元前546年第二次弭兵会盟后,楚国仍然面临吴国的军事压力,而晋国国内的政治变化促使了第二波官僚化的兴起。弭兵会盟虽然使得晋国解除了外患危机,但同时导致其内部的政治冲突更加激化。在公元前5世纪初期,当时主宰晋国的有六家大贵族。但是到了公元前453年,其中三家贵族被另外三家消灭,并且剩下的三家贵族瓜分了晋国的全部领土,分别形成了新的国家——魏、韩、赵三国。

虽然新成立的三国是封建危机的直接受益者,但是它们意识到强大的封建贵族能颠覆国家权力。有鉴于此,三晋试图通过任命官僚去管理领土,通过法律来改革土地制度、税制,以此来变动封建制度。因此,一旦它们获得了全部权力,它们便自然开始官僚制改革,从而摆脱封建危机。其次,原来晋国保持着对北方的控制,但是分裂出来的韩赵魏三国失去了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三国的领土相互交织,彼此面临着四面八方的敌人。例如,魏国的主体被韩国分为东西两部分,两部分只能通过狭窄的走廊联结。在这种环境下,三国先后发起了改革和军事扩张,由此带来了第二波官僚制建设的浪潮。

K&C指出,那一波的改革得益于倡导官僚政府、控制国内人口以及军事主义的法家的推动。但在三晋,或许是因为不利的地理条件,魏国首先在法家思想指导下开始改革。通过新获得的国家权力,魏国在公元前419年开始了军事扩张。因此,一旦摆脱了封建危机,战国时代的这些国家对领土的需求就变得格外强烈,这导致他们发动战争的目的从争夺霸权转变为军事扩张。新获得的国家权力使得国家能持续地动员更多的成年人口参与全面战争,这些动员同时也促进了道路交通和水利设施的建设,推动了农业增产,强化了国家的汲取能力等等。最终,魏国日趋强大的国力对周邻国家形成了威胁,从而激发了其他国家改革的浪潮。在这一过程中,在公元前356年到公元前350年之间,通过成功的官僚制改革,秦国逐渐在与它国的军事竞争中获得优势。改革—战争的协同优势连同掠夺领土的战争最终成为推动秦国在公元前221年扫灭六合,统一全国的引擎。这一协同效应,解释了为什么春秋战国时代大规模的战争集中爆发在公元前317年到256年的61年间。至此,第二波官僚化建设已经接近尾声。在此之后,秦国已经具备了官僚政府的基本特征。因此,在公元前四世纪到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之间,尽管战争的规模和频度都急剧增加,但是中国没有再发生大规模的官僚化。换言之,在第二波官僚化之后,秦国领土扩张的过程也是原先秦国官僚制模式向全国推广的过程。因此,这一历史表明大规模战争是官僚化推进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最后,让我来做个总结。我想指出两点:首先,战争不是官僚制国家兴起的唯一机制,封建政治秩序的不稳定也能导致国家通过改革建立起官僚制政府;其次,战争与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像K&C在文章里所说的那样是单向度的。在我看来,小规模的战争是第一波官僚化兴起的原因,但同时也是春秋时代第二波封建化的原因。在第二波封建化之后,封建危机成为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这一危机暂时抑制了这些国家对国家之间军事竞争的兴趣。并且,战争的属性也改变了国家的结构。最后,封建危机的进一步演变导致三家分晋的出现以及在法家思想指导下第二波更大规模官僚化浪潮的兴起。官僚制政府的兴起加强了战国国家的国家权力,大大增强了国家对社会的组织能力,进一步刺激了这些战国国君对领土的渴望。因此,作为官僚制政府发展的结果,一种新型的战争形式——全面战争兴起开来。因此,国家与战争的关系应当只是相关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变动不居的,而不是单向度与稳定不变的。

编译:杨端程

审读:秦汉元

编辑:吴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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