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票不用烦了!清楚这两点,轻松应对跨年发票!

不少财务会为跨年发票苦了恼。会有这些疑问,2021年了还能报销入账吗?怎么合理处理,不会留问题呢?今天,税海君跟大家分享下『跨年发票』相关报销及财税处理。

想要明确跨年发票能不能报销,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跨年发票!

何为跨年发票?

以下两种情况的发票属于跨年发票:

1、上一年发生的业务,次年才取得发票

如2020年发生业务交易并支付款项,但发票是2021年才开具的。

2、上一年发生的费用,开票时间为上年,次年才取得发票

开票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报销和入账时间都是在次年的发票。如出差人员1月报销上年12月份出差的费用。

因此,了解了跨年发票的这两种情况后。会计想要明确跨年发票能否报销,报销了汇算清缴如何处理?担心处理不恰当,将给企业和自己带来麻烦。莫担心!在职场道路上三哥引你轻松闯关~

跨年发票能报销吗?

从会计原则来说,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跨年发票是不允许的。但是呢,跨年发票报销这类问题,又是每个企业客观的存在。

举个例子,三哥公司2020年底举办业绩冲刺活动,销售员三哥前往指定各区营销支持。此期间三哥发生的差旅费由于还在外区支援无法及时传回公司,从而形成跨年发票报销。

这种情况也是很多公司遇到过,尤其是业务繁忙出差的情况下,该销售员很难做到立即报销,难得因为跨年了,就不允许该员工因公办事的费用吗?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说,跨年发票是可以报销的!但也不能拿任何一张发票或替代票来报销。因此,三哥建议各企业财务,应对发票入账严格规定财务制度并遵守,跨年发票也不除外。

跨年发票如何报销?

上文有两种情况形成的跨年发票,也有对应两的种跨发票处理。如下:

1、上一年发生的业务,次年才取得发票

从会计处理来看,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权责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

凡是在本期内已收到和发生或应支出的全部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支,都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即使在本期收支,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支处理。

也就是,业务已发生,属于当期支出,就应计入当期,和是否取得发票并无关系,发票在会计核算上仅是一种原始凭证而已。

因此,对于跨年发票第一种情况,属于当期发生支出的,哪怕未取得发票,也应直接入账,计入当期费用。后期发票到了并及时附上。以免遗漏遗忘。

2、上一年发生的费用,开票时间为上年,次年才取得发票

对于在上一年度开票的,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该年份入账,次年对应的人员才给财务报销,这种情况如何报销呢?

理论来说,还是应按权责发生制来处理。但是上年以结转,该怎么入账?这里,就可以用上“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

通过这科目,虽在2021年入账,但不影响2021年利润,因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不计入利润表,直接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里面去了的。

那这样的情况,企业所得税该如何处理呢?因此,在2021年申报2020年度汇算清缴中,应调整申报表,把这项费用加到所属期扣除,没有申报那直接就把这项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若企业直接计入当期费用,税局在检查时发现这问题,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增补税时,企业还可以考虑再进行调整,也可直接认了。

在此,三哥建议

作为一个正规公司,严管公司内控还是要做到位的。首先年底结转时,应提前通知报销入账;其次,跨年发票缓冲期最多为次年1月,一个月处理跨年发票还是比较合理的。若全年度每个月都出现跨年发票,这就很不合理了。财务是否该自问下,你的财务工作是否合理到位?

跨年发票财税处理案例

1、上一年发生的费用,次年才报销入账

【案例1】三哥公司为广告公司,有一张2020年的广告咨询费发票,金额30000元,2020年忘记报销,也未计提,2021年报销入账,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30000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追补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00(300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00

2、上一年度的业务,次年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

【案例2】三哥公司在2020年12月份向一家财税咨询公司咨询企业税务筹划事宜,按照合同约定,在12月31日支付了咨询费3.18万元,对方在2021年1月5日开具了专用发票。

分析:对于该笔咨询费是在2020年发生的,从而会计确认费用应在2020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税前扣除也应在2020年。因此,案例中虽然发票跨年度了,但是并不影响在2020年税前扣除。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1.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相关费用(2020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3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18

贷:银行存款    3.18

2.次年汇算请清缴前收到发票后(2021年1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18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18

注意:

1.若是小规模收到专票或者收到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的普票等,分录2就不存在,收到跨年度发票可作为附件,附在分录1的凭证后面。

2.跨年发票入账金额,若费用金额较小,可作次年费用,较大时不应计入当期损益,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

跨年的费用发票,

在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处理?

跨年的费用发票入账后(无论是本年费用,还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务是否认可其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作出对应的解答,解决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问题,如下:

1.所得税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相关规定处理,避免退税的繁琐手续;

2.逾期取得发票等有效凭证,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先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在费用支出等扣除项目发生的所属年度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4.申请抵缴或要求对应税局退还税款,时限不得超过5年。

跨年发票总结

对于处理跨年发票,与其若无其事,不如从最开始治理。在年初年底,提前告知员工跨年发票报销制度,避免或减少出现跨年发票,这样财务对内对外,都可按财务制度,按程序办事,立下规矩。如下:

1、要求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减少无形中形成跨年发票;

2、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催收工作,并做好相对应登记;

3、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

对于员工个人而言,发票的报销能在年前报销的话尽量不要留到次年,不然,自己和公司都比较麻烦。

以上关于跨年发票相关报销及财税处理,你都学会了吗?

来源:财税刘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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