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标识外用药再起风波 一医生被停止执业8个月
癌症,几乎人类心头最大的健康阴影,不仅有性命之忧,花费也巨大。投入大收益小,甚至人财两空,是癌症治疗的常态。也因此,癌症治疗有任何争议,都能掀起巨大波澜。
最近,杭州淳安县二甲医院的肿瘤科医生,为一非小细胞型肺鳞癌患者标识外使用某单抗药物,被家属投诉到卫健局,被处罚停止执业8个月。
2020年8月,68岁老人王冲(化名)脑溢血,入住浙江杭州淳安县某医院(二甲医院)神外科。CT检查中,发现老人肺部还有病变,后确诊为非小细胞肺鳞癌。
王冲多病缠身,身体状况不佳。9月23日,患者儿子王晓(化名)等申请多学科会诊,以确定治疗方案。
王晓表示:“会诊结束后,要不要开刀,大夫们没确定,我们只好去问主治医赵医生。”据涉事医院官网,赵医生是肿瘤内科副主任。
王晓回忆,赵医生当时如此回复,王冲年纪大,身患多种疾病,体质差,不适合手术,且术后结果也难以预测。
会诊次日,王晓等与赵医生再次商讨治疗方案。赵医生就介绍了肿瘤免疫疗法以及某单抗药物。
因医院没有此药,老人每次输液前,赵医生会联系药企专员前来送药,在医院科室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用药规则是买二送二,前两次自费,后两次免费,单支1.98万元。自2020年9月26日至2020年末,老人先后4次输注某单抗药物,花费近4万元。
使用某单抗药物后,家属认为老人病情无好转。2021年1月15日,老人病情有变化,家属将老人送到了浙江省肿瘤医院。
当主治医生得知老人使用了某单抗药物,却表示此药无效,还可能耽误了治疗。
此外,老人住院不久,医院就给安排了手术。1月21日,老人进行了右肺中叶切除术,后出院居家疗养。
2021年3月起,王晓等一面找赵医生当面对质,一面向涉事医院和当地卫健局反映情况。
对于家属的质疑,近日,有记者向赵医生求证此事。赵医生表示:“当时王冲处于脑出血恢复期,即使手术,也需要待患者脑出血稳定期后才能进行,且术前的相关检查也有可能诱发再次脑出血,综合多种情况,不建议手术,推荐了免疫疗法,这也是会诊专家组的意见。”
赵医生还表示,2020年3月开始,医院就在相关人员带领下开展了第1例免疫治疗,曾为小细胞肺癌患者给药某单抗药物。推荐王冲使用该疗法,符合临床治疗规范。当时很多医院都没有此单抗药物,所以让患者自行购买。
对于家属的投诉,当地卫健局分别于今年4月和10月给出回应,大致如下:
1、经了解,2020年以来,涉事医院共为10名患者用药某单抗药物,皆由赵医生诊治,药企专员配送。未发现赵医生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2、涉事医院存在免疫治疗告知不全面、不到位、知情同意告知不规范情况;科室没有严格使用医院药学部门统一采购药品。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
3、赵医生未按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开具某单抗药物处方11张。该单抗药物说明书上肺癌的适应症为:联合化疗用于驱动基因阴性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一线治疗等。而老人王冲的诊断书显示,其所患病症为非小细胞肺鳞癌,且后来进行了手术。
4、《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0年版)》规定,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须遵循药品说明书,不能随意超适应症使用;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品的使用权仅限于三级医院授权的高级职称医师,充分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并且应当做好用药监测和跟踪观察。
鉴于以上情况,涉事医院扣罚赵医生一个月工资和半年绩效2.17万元,协助追回患者药款3.96万元。卫健局则按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暂停其8个月执业活动。
同时,当地卫健局还对涉事医院给予警告,罚款2.6万元。
对于这一处罚结果,赵医生不服,认为其行为合乎临床药物使用规范,已申请行政复议。
涉事医院则对处罚无异议,称赵医生已在7月初离职,不再属于医院的管理对象。
家属则认为,卫健局的处罚并未查清赵医生的用药行为对患者造成的健康伤害几何,会持续维权。
癌症的治疗,是按照指南和药品说明书来治,还是可以超适应症用药,今年上半年,曾因北京的张医生炮轰上海的陆医生“诱骗治疗”,掀起一波激烈的讨论。
纷纷扬扬之际,国家卫健委表态,陆医生的治疗“基本符合治疗规范”,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癌症中心主任赫捷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该问题,表示肿瘤患者存在个体差异,根据目前制定的临床规范和指南用药,可能不太跟得上最新的医学发展,药品获批的适应症和治疗方案在时间上也可能会落后,因此可以适当进行超适应症用药。
有的患者也表示,“万一有效呢?对于肿瘤晚期、常规方案都失败的患者,'不合常理的治疗’是最后一根稻草。如果试都不试一下,家属可能要背一辈子的心理债。”
肿瘤治疗领域的发展,一言以蔽之“日新月异”。临床规范和指南又有滞后性,一味强调按指南治,一部分走投无路的患者,就失去了最后生的希望。
跳出指南是一部分患者获得救治的唯一选择,但前提是医生自身对指南的理解和把握到了一定程度,能够识别出哪些是标准方案能够给患者带来显著获益的,哪些是需要真正“搏一搏”的。当然,有患者搏赢了,有患者搏输了。
如果总是搏搏搏,就可能搏来官司和纠纷。文中开头提到的王冲老人是否属于该“搏一搏”的对象呢?根据后面浙江省肿瘤医院主治医生的回应,是不太认可这一搏的。
不过,给肺鳞癌患者用该单抗药物,并非赵医生一人。某乎上,有患者家属询问,“父亲患肺鳞癌,医生让用某药+化疗,效果怎么样?”
一位临床药师也被咨询相同的问题,说道:“两名同事父亲都被诊断为晚期肺鳞癌,肿瘤科医生也推荐用该单抗药物,咨询我的意见”。他则回复说,尽管该单抗药物还没有获批晚期肺鳞癌,但正在进行三期临床,且结果不错,所以医生进行超说明书备案,以及与家属签订知情同意书之后,是可以用于晚期肺鳞癌的。据此,结果卫健局的回复,赵医生的问题所在,可能是既不属于三级医院的医生,也未备案。
再就是,晚期肺鳞癌目前已有批准的免疫治疗,国产的进口的都有,医生其实没必要冒着引来纠纷的风险标识外用药。
肿瘤科医生们切记:医疗道路千万条,合规合法第一条!
(环球医学编辑: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