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

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

落户政策的公告

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9日

编   辑 | 虞佳杰      责   编 | 庞振煦

核   发 | 胡早玲      来   源 | 杭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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