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发电机常见PSC检查缺陷及相关公约要求
现场检验中多次发现该控制箱由启动蓄电池供电,并未由连接专用蓄电池的充放电板分路供电(或UPS供电),造成当蓄电池失电后进行瘫船状态的手动启动时,虽可以启动柴油机但不能调速和并网发电。PSC检查中常见的缺陷有:
1、应急发电柴油机的应急启动空气瓶供气阀应为止回布置,该阀多次被发现倒立和侧卧布置(或者仅用截止阀),使止回失去作用(或不具备止回作用)。下图为经过纠正后具有止回作用的阀状态。
2、应急发电柴油机的排烟管和废弃涡轮增压器的废弃侧等高温热表面应进行热绝缘防护。下图所示为未进行热绝缘防护的缺陷。
3、根据 SOLAS 的 2000年修正案,2002 年 07 月 01 日以后建造船舶应急发电机组的柴油机供油柜速闭阀的控制装置应与机舱油柜闭阀控制装置分开布置,在现场检验中有发现应急发电机组油柜速闭阀与机舱油柜速闭阀布置在同一位置内的,如图(1)所示,图(2)为整改后的布置。
4、应急发电机缺少高压油管保护及泄漏报警装置套件,或轮机员对应急发电柴油机的高压油管泄漏报警不熟悉,也不知道如何试验和日常保养。下图为应急发电柴油机高压油管套件。
SOLAS公约有关应急发电机的相关要求
1应急发电机组应在温度为0℃的冷机状态下,仍能立即起动。如这无法做到,或如果可能遇到更低的温度,则应采取主管机关可接受的措施保有加热装置,以确保发电机组能立即起动。
2凡属自动起动的应急发电机组,均应设有主管机关认可的起动装置,其储能容量至少能供连续三次起动。除能证明人工起动有效外,还应设有在30min内再起动3次的第二能源。
2.1对1994年10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下述要求,以替代本条2中第二句的规定:储备的能源应受到保护,以免被自动起动系统耗尽,除非设有第二套独立的起动装置。此外,还应设有能在30min内起动三次的第二能源,除非人工启动能被证明是有效的。
3储备的能源应一直保持如下:
3.1电力和液压起动系统应由应急配电板保持能量;
3.2压缩空气起动系统可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瓶通过一个合适的止回阀保持供气,或由一个应急空气压缩机保持供气,该空气压缩机如系电力驱动,则应由应急配电板供电;
3.3所有这些起动、充电和储能装置均应设置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这些装置除操纵应急发电机组外,不得有任何其他用途。但这并不排除通过设在应急发电机处所内的一个止回阀,由主或辅压缩空气系统向应急发电机组的空气瓶供气。
4.
4.1如不要求自动起动,则可允许人工起动,例如手摇曲柄、惯性起动器、人工充液液压蓄能器或火药填充筒(如能证明其有效)。
4.2当人工启动不可行时,应符合本条2和3的要求,但可用人工启动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