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美国的制宪会议,相信大家已经耳熟能详。
如果让你列举制宪代表,你可能会想到:麦迪逊、汉密尔顿、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 熟悉制宪史的可能还会想到查尔斯·平克尼。不过,我估计很少有人会想到古维诺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
事实上,他是美国制宪会议期间发言次数最多的一位代表,积极为宗教信仰自由辩护,并公开批评奴隶制。同时,他也是五人宪法起草委员会成员之一,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现行的宪法文本就有他的一份功劳。对于他的才干,另一位制宪代表威廉·皮尔斯曾评价道:
古文诺·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先生是那样的一种天才,种种才华集于一身:在公共辩论中,他口若悬河,词藻华美,在自己身旁四周造成一种氛围,使所有听他演说的人,被他吸引,被他捕捉,感情随之而去。他的想象力简直没有限度,讲到纵深之处,无所不涉,使他的推理处处流畅喜人。……他演讲的时候,旁征博引,显得门门学科,样样精通。再没有人的机智能超过他,也没有人能像莫里斯先生那样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他受的教育,原本是法律,不过有人告诉我,他不喜欢这个专业,转而从商。他和与他同姓的罗伯特·莫里斯一起从事一些大宗买卖。
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尹宣 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749页
前两天,笔者在读泰纳《现代法国的起源》(II)。讲到法国制宪议会的鲁莽狂热,泰纳多次援引时任美国驻法公使古维诺尔·莫里斯的观点。实际上,莫里斯1788年前往法国,并于次年接替杰斐逊,成为美国第三任驻法公使。在历史上,能近距离观察美法两场革命,并亲历两国制宪会议的,莫里斯可能是唯一一位。和前任不同,莫里斯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坚定反对者。正是拥有参政制宪的经历,他对法国同行的批评尤为中肯:“在国民议会中,有几个能干之人:但最出色的头脑只能容忍经验去修正观念,不幸的是,议会中的大部分人想象力太丰富但知识太少,他们的思考和见识都少得可怜。”《现代法国的起源》(II)p.116“由于此前他们从未感受到行政权过于虚弱而造成的麻烦,对于令人恐惧的无政府的混乱,他们还没有什么印象。他们想要一部美国式的宪法,但要有国王,而不是总统,但他们从未考虑过,他们并没有支撑这部宪法的美国公民……。”p.117-118“一群迷途的鸟儿在乱飞,很难说它们会在哪里栖息,它们只知道乱哄哄地朝向前方。……这个不幸的国家,因为追寻玄学迷蒙而误入歧途,在头脑清醒的人眼里,它无非是个大废墟……议会既是主人又是奴隶,理论上它荒谬之极,实践中它经验全无,它掌控着所有职权,但一项也无力实行,这等于给凶猛残暴的人民解除了所有信仰和敬畏的羁绊……这种状态不会持久……光辉的时机已经错过,至少这一次是这样,革命已经失败了。”p.118“议会分为三个派别,第一个是贵族派,包括高级教士、高等法院法官和想要单独组成等级的贵族,……第二个派别,中间派,其成员来自所有阶层,都怀有正直的想法,都真诚地拥护组织良好的政府。不幸的是,他们运用的观念来自书本,在纸面上,他们都是些令人赞佩的人物。……议会的第三个派别是所谓的‘忿激派’,人数最多的派别,若在美国,这个派别的成员会被人称作找茬儿的讼棍,除了一大批教区神父,还有很多追随创新旗帜的人,所有革命中都是如此,因为这些人觉得自己的生活很糟。这最后一派跟民众关系最紧密,这使得他们有了巨大的权威,他们已经让一切都乱了套。”p.121-122作为外交官,莫里斯有义务向美国政府汇报他的法国见闻,所以,莫里斯向华盛顿政府发回了大量信函,作为对法国革命的第一手观察,其史料价值和思想价值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