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法中的“司权通”你知道都是什么吗?听听罗翔老师的讲解吧
法考生们都知道,刑法是法考中非常重要的一门学科,学好了刑法,就相当于掌握了法考的半壁江山。那么怎么才能学好刑法?罗翔老师的建议是掌握“司权通”系统,如何掌握?来看看罗翔老师的详细说明。
“司权通”是指司法解释、权威判例和通说观点。在2017年的司法考试刑法卷中,直接以司法解释为依据的试题的分值多达20分,以权威判例为依据的试题也有很多道。
法考一般不会考查有明显争议的问题,毕竟这是一种标准化的国家考试。在复习时,同学们可以按照三步走:
1、如果有司法解释或者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按照有有权解释和判例的观点;
2、如果没有司法解释或者最高法院的指导案例,但司法考试考过,按照司法部官方答案的观点;
3、如果上述两种情况都不符合,按照通说观点。
如果确实要考查有争议的知识,必然会采取开放性的命题方式。在选择题中如果没有采取开放性的命题方式,必须按照司法解释、权威判例和通说观点。
换言之,同学们在尊重司法解释、权威判例和通说观点的前提下,了解一些学术观点,是锦上添花之举,对于想得高分的考生有一定的必要。
相反,同学们在对司法解释、权威判例和通说观点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若一味紧跟命题人的学术观点,必然要遭遇滑铁卢。
有很多同学抱怨,如果过分强调司法解释和通说观点会导致理论的僵化,不利于理论的发展,这种抱怨其实混淆了考试和学术研究,考试归考试,学术归学术。
一直以来,司考试题都严格地一句有权解释和主流通说来命题,从来没有出现违背有权解释和主流通说的试题。据我所知,司法部为了保证权力不被滥用,每年的命题人和答案提供者是两位不同的学者,以保证必要的监督,即使命题人的试题有个性化倾向,也会被答案提供者所否定。
一直以来,司法考试从来都是尊重司法解释、权威判例和通说观点,从未让人紧跟命题人的学术观点,过去没有,将来更不该有。如果一种国家级的考试,缺乏统一的标准,而让考生不停地根据命题人的独到见解随意摇摆,这不可能培养出法治所需的人才。
总而言之,应付法考,你唯一应该安装的操作系统就是“司权通”系统,其他任何操作系统都会让你出现根本性的崩盘。
这些重要的内容罗翔老师在编写法考教材的时候都会写出来,手里有书的同学只要认真仔细地看教材就好,没有教材的同学还不趁着年货节赶紧入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