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平:发挥协会自律管理作用 助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提出6个方面17项重点举措,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中上协将按照《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全力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他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要注重治理质量、运营质量、创新质量三个维度,并细化形成可衡量、可考核的高质量发展指标,强化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营造“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的市场文化。
提高治理运营创新质量
在宋志平看来,上市公司质量可细分为治理质量、运营质量和创新质量等方面。
在治理质量方面,宋志平说,上市公司规范的治理结构,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职能的充分发挥,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等,均是提高公司治理质量的范畴。“过去强调特别多的就是提高治理质量,《意见》17项重大举措的前两条也专门提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在运营质量方面,宋志平说,公司的战略能力、管控能力、财务能力、市场能力、盈利能力等均是构成公司运营质量的基础。《意见》特别提出要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即要通过多方合力助推上市公司扎实经营、做优业绩,真正成为实体经济的“优等生”,资本市场的“基石”,为股民、股东创造良好的回报。
在创新质量方面,宋志平强调,创新驱动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创新水平也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质,但不能以创新的名义进行重复投资、低效投资。比如,在大数据产业、5G等硬科技领域,这些都是创新发展的风口,但并不是每一家上市公司都要去做这些高技术投资。
宋志平认为,可以细化形成可衡量、可考核的高质量发展指标,研究发布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指数,既可更直观了解上市公司发展现状,也能通过量化指标评估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水平。
打造“上市公司之家”
宋志平强调,中上协将在证监会党委的领导下,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在推动上市公司“自愿、自觉、自律、自治”过程中,充分发挥中上协“桥梁、窗口、平台、阵地”的组织优势,利用好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多措并举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上协将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引导4000多家上市公司认真学习《意见》,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宋志平介绍,《意见》专门讲到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要发挥自律管理作用,这是对中上协的重视,也是对中上协的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上协责无旁贷。中上协将加大对董监高“关键少数”的培训力度,引导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新证券法以及《意见》精神,抓两头、带中间,推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树立敬畏之心;要以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打造“上市公司之家”,筑牢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桥梁,持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生态体系,助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的新格局,充分发挥好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共同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同时,中上协将持续推进上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编写完善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等自律指引,引导上市公司诚信合规,推动董监高勤勉履职;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梳理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共性基因”,为上市公司发展寻求可推广的解决方案,推动树立中国上市公司正面企业形象。
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宋志平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需凝聚各方力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情,有效监管、合理的退市机制、高质量的中介机构、成熟的投资人、正确的舆论导向等,这些共同构成上市公司质量的生态合力。
他强调,一方面,应加强媒体对上市公司“模范生”等标杆的宣传报道,形成积极向上文化氛围,使“四个敬畏”“四条底线”理念深入人心。发挥市场监督、媒体监督、投资者监督等多渠道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健康良好市场生态。另一方面,应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能力建设,督促中介机构守好门、把好关,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应练好内功,强化内生动力。这要求上市公司要“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知敬畏”意味着上市公司要有初心,守本分,谨记“四个敬畏”;“守底线”要求上市公司要认真学习新证券法,牢牢守住“四条底线”:不披露虚假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不操纵股票价格,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尽责任”则是上市公司要尽到应有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稳健经营,回报股东,创新发展。
转自:《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