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诚信像黄皮肤黑头发 是不可摆脱的民族基因

关于“信”,孔子有许多精辟的论断。例如,子贡问政,孔子回答是:“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提出一个假设的问题:“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孔子的回答是:“去兵。”子贡再问:“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孔子的结论是:“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再如,孔子明确地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民,使民以时。”(《论语·学而》)他所说的“信”是“信任”的意思,主张以信任为人与人交往的基础或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没有这个基础,人们就无法结成社会群体,因而比军事(“兵”)和经济(“食”)都重要。 
    孔子只谈到“信”,还没有谈到“诚”。孟子把孔子提出的“信”,提升到终极价值目标的高度,提出“诚”的观念。他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中庸》对这句话作了展开的论述:“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则散而固执之者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思孟学派把诚视为人生终极价值目标,把“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视为人生价值实现的最高境界。思孟学派是主张天人合一的,其实,这个“一”就是“诚”。“天人合一”也就是“天人合诚”,可见,他们是多么看重这个“诚”字!
    宋明理学家完成了对“诚”的本体论证明。程颐说:“诚者,实理也。”(《河南程氏粹言》卷一)朱熹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四书集注·中庸章句》)程朱理学把天理说成是“诚”的本体论依据。王阳明说:“良知之人心,亘万古、塞宇宙而无不同……不欺,则良知无所伪而诚,诚则明矣。自信,则良知无所惑而明,明则诚矣。”(《传习录》中)他用“良知之人心”对“诚”做出本体论证明。周敦颐把“诚”与“圣”相联系,强调“诚者,圣人之本”,“圣,诚而已矣。”在圣人身上,充分体现真的价值、美的价值和善的价值,他尽善,尽美,亲亲,仁民,爱物,所有的优秀品格都归结为一个“诚”字。他把“诚”解释为真善美的统一,解释为儒家价值观的核心范畴。
    人类是以结成社会群体的方式存在的,儒家提出的诚信观念,其实就是人类社会群体存在的反映。无论在何种社会,都需要倡导诚信观念,倡导合群体性原则。换句话说,诚信观念具有超历史、超时代的恒常价值,对于任何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诚信的反面是虚伪。虚伪也许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劣根性之一。人学会了思维,也同时学会了虚伪。有人搞过调查,得出的结论令人悲观:一辈子都没说过谎的人,几乎找不到。为了对治虚伪,不断地强化诚信意识,造成讲诚信的社会氛围,显然十分必要。
    根据章太炎的俱分进化论,善亦进化,恶亦进化。套用他的说法,也可以说,诚信亦进化,伪善亦进化。孔子生活在农耕时代,人们活动的社会范围比较小,人与人交往比较少,也比较简单,人也比较纯朴。孔子“周游列国”,其范围大概不超过山东、河南两省。那个时代讲诚信也许会容易一些。我们所处的时代,人与人交往频繁,交通通讯便捷,地球变“小”了,成了所谓的“地球村”。人的本事大了,作伪的手段也变得高超了,甚至可以采取高科技手段,利用电脑犯罪,这是古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每个时代都应当讲诚信,但必须找到与前人不同的讲法。我们只能接着前人讲,不能照着前人讲。至于如何把前人的讲法,转换成适应现时代要求的讲法,这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讲诚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讲诚信,难度比孔子时代要大得多。市场经济强调每个人的主体性,强调等价交换,那只“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人们的生活世界。于是,人们接受自由、平等之类的新观念,主张人格独立,要求解除人身依附关系。这种变化的积极意义在于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也萌生把一切价值都商品化的倾向,掩盖着以主体性原则损害合群体性原则的倾向,从而为讲诚信带来比较大的困难。人们在看到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一面的时候,往往忽视了它同时又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面。社会化大生产当然更需要讲合群体性,更需要讲诚信。西方发达国家在谋求现代化的时候,提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口号。

“自由”和“平等”讲的是主体性原则,而“博爱”讲的则是合群体性原则。“博爱”有相信他人、相信群体的意思,包含着讲诚信的意思。博爱思想实际上来自基督教,并非是现代西方人的新发明。在西方社会,维护博爱原则或诚信原则最有力量的还是基督教。尽管有的哲学家宣称“上帝死了”,其实,西方人在精神生活中还是离不开上帝。他们需要借助上帝的权威维系博爱原则和诚信原则。我们中国人倡导诚信原则,当然不必到西方基督教那里寻找资源,但不能不到儒家那里寻找资源。儒家的诚信观念犹如我们的黄皮肤、黑头发一样,是我们不可摆脱的民族精神基因。(宋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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