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书法艺术中的生命意识

孙红德/文

摘要:书法是中国艺术的典范形式,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在书法中得到充分体现。汉字以“象”为本,它以笔墨组合、线条结构、形式创造等方式构建了中国书法独特的精神品格。书法以取象造势的方式内蕴了宇宙万物的生命情趣,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书法的美学趣尚,使之成为中国人生命智慧的结晶。

关键词:汉字;中国书法;生命意识

汉字以“象”为本,既是一种语言符号,也是一种生命符号,它不仅提供了人们交际的语言系统,也影响了人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式,塑造了民族最基本的精神品格。汉字与中国艺术有密切关系,书法是汉字的艺术创造,它形成华夏民族独有的书法艺术,而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也在书法世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书法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从日常生活的实用技术逐渐发展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它不断吸收绘画、音乐、舞蹈、建筑等艺术创造的经验与技巧,以提高书法的表现力,沉淀形成了如纂书、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等各种书体,也生成了各不相同却又相通的书法流派,产生了无数独具风格的书家。

书法通过笔墨运用,点线结构、行文章法等方式,表现书家的精神气质、人生品格和理想情操。汉字面向生命,凝固生命,启发生命,它是生命的一种特殊形式,[1](P104-109)也是世界上唯一一种从书写符号上升为艺术的文字,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中国书法的发展。中国书法的流变过程,就是华夏民族审美经验的沉淀与升华过程,它不但有生命的外观,也有生命的内涵与本源,[2]是人们探索民族精神历史的“活化石”。

墨线飞舞,以表性情,但中国书家并不把书法定位为一种简单的书写艺术,而认为它与天地宇宙相通,是宇宙自然大化的生命符号。唐孙过庭说书法要“同自然之妙有”,张怀瓘说“书道大玄妙”,能“浑天地之窈冥,秘鬼神之变化”等。他们都将书法之源头归于“道”,这可被称作中国书学之形而上学。而书法之“妙道”在于书家能体道、悟道、化道,在书法中达道。

书法是汉字的艺术、线条的智慧、有意味的形式。[3]其基本技法和表现形式是用笔、用墨、结构、章法、韵律和风格等主要方面,它们在书法中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书法之用笔重在行笔的方式方法,如刚柔、急缓、轻重、藏露、提按等技巧形式的运用,它形成一种有气势、有韵律、有生气的书法艺术。书家的创造要“同自然之妙有”,要从宇宙自然中体味和把握万物“妙有”的生命精神。因此,书家要遍走青山,遍涉绿水,沐浴于日月光辉之中,浮沉于烟霞岚气之间,要体察自然万物的生命形态,更要缘象识道,借自然之水墨表达生命之情感,融自然生命、书家生命于一体,将生命的精神转化为点线结合的书法形式。张怀瓘《书断》说:“玄妙之意,出于万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杳冥之间。岂常情之所能言,世智之所能测?”因此,书家所寻之道,是万物的变异之理,是自然的生命之韵,是宇宙生生不息的精神,是那些蕴藏于自然之中的生命之“道”,书家只有通过生命的经验与体验,才能“发现”、获取,才能在书法创造中显现出来。宋米芾说自己是“刷”字,蔡襄是“勒”字,黄庭坚是“描”字,苏轼是“画”字等,这既是书家生活体验的写照,也是自然之道的体现,是不同书家的艺术技巧的实践,创造并呈现了书法的整体生命精神。

“文者,象也。”汉字是生活物象的摹拟创造。南朝刘勰说:“文象列而结绳移,鸟迹明而书契作。”[4](P347)汉字的特点是有形有象,它具有鲜明感性特征和视觉效果。张怀瓘说:“书者,如也,舒也,记也,著明万事,记往知来……”书家取象既是对社会生活的摹拟记录,也是借以抒发心中情怀。于此,古人在书象摹拟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书法艺术创造中的多样技巧。如书家用笔强调“逆入、涩行、紧收”,即落笔行文要藏,运笔要缓,收笔要回,运笔以中锋为主、侧锋为辅,两相配合,做到中锋取劲,侧锋生妍,这样,整个文字才能体现出刚柔相济的艺术效果,显示出生命之道的内在要求。又如书法用墨,提出“墨分五彩”,即墨的焦、浓、重、淡、清,外加宣纸或布帛的颜色,书写要注意墨的着色程度和变化形式,在多色的相互对照中烘托出书家的神采、意境和情趣等。所谓“润含春雨,干裂秋风”“润取妍、燥取险”“带燥方润、将浓遂枯”等评语都是书家用墨经验的描述。书家用墨也能体现其所处环境的要求。如唐颜真卿楷书多用浓墨,给人以端庄厚重,气势恢宏的感觉,这和大唐国势“尚韵”有关系;明董其昌则常用淡墨,给人以章法疏朗,风格清玄的感觉,它和明朝社会理学精神的“尚意”不无关系等。南北朝谢赫画技“六法”的第一条是“气韵生动”,他肯定笔墨构型需要给人的以绵延不断,韵味无穷的感觉,才能显出万物的生机与气韵。我们认为,书法艺术是笔墨的结合,“以笔取气,以墨取韵”,两者相得益彰,才能使书法更具“气韵生动”的特征。

书法的生命意蕴还渗透于文字的结构中,即书法中字的分间布白、经营位置等,每个字的结构、大小、疏密、斜正等,它们都需书家精心考虑,做到前后呼应,左右对比,完整一体。书家用笔墨常常赋予线条结构以美的韵律,它如生活中的诸多建筑,前后衔接,起伏不已,它既有内在聚合的向心力,又有向外扩散的伸张力,给人以连续不断的生命张力感。如王羲之《兰亭集序》的文字结构给人以摇曳多姿,兼蓄众美的感觉,它启发人们联想晋人自觉走向自然,与山林为伴,追求简淡玄远,超脱世俗的理想生活。书家因风格各不相同,字体又有差异,他们在书写中常将当时的生命境遇融会在书法的创造中,使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给人以整体的生命美感。如颜真卿《祭侄文稿》被誉为“天下第二行书”,是在强烈情感驱使下,无意为文,却又写的浓墨重彩,浑然一体,给人以喷薄而出,一泻千里的感觉,它使人联想到颜真卿当时所处之境遇,在强敌压境下,将胸中悲愤之情化为波澜起伏、粗细变化、姿态离奇的书法艺术。可以认为,这些多姿多彩、韵味无穷的书法艺术既是书家人格“风韵”的艺术写照,也是他们书法艺术经验的形式升华。不同书家的书法形式各有差异,但其书体风格却都遵循了艺术创造中“美的规律”,即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同时,将生命的创造体现在书法中的比例、平衡、对称、有机等,他们赋予汉字以特殊的生命形式,使之成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书法艺术之章法即作品的整体布局,如大小、长短、收放、停留、点画的轻重,结构的样式等,书家创作要考虑布白,处理虚实,做到虚实相生,韵味无穷,它是书家用笔用墨的整体风貌,文字结构的整体形态。点画运动的连续性实现了书家积画成字,进而成行,最后成篇的艺术创造,全篇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内蕴了书家全部的生命精神。因此,书家创作常要一气呵成,才能使书法作品自成一体,集中呈现出万物的生命意蕴与书家的自由精神。凡此种种都和书家当时的心情、外在环境、艺术想象等多种因素相关,即使同一字、一句、一篇,若心情不同、环境变化等,都会影响书家的艺术创造。如果说书家之用笔用墨体现的是生命的时间意识,那书法之结构章法则体现了生命的空间意识。空间是时间的延展,它是生命情感在时间过程中的形式创造,也是书家艺术技巧的实践,能给人以无限的审美想象。书法艺术之韵律则是书家笔、墨、结构和章法等共同作用而体现出的动静、起伏、枯润、规律等艺术效果。如王羲之书行书之“中和”精神,颜真卿楷书中之“气韵”不已,董其昌行草书中之“清淡”倾向等都是书法韵律的概念表达。书家风格来自他作品的整体特征,是他笔、墨、结构布局、章法处理、韵律变化等方面在长期实践中的总体艺术效果。如“颜筋柳骨”就是对颜真卿、柳公权书法风格的描述,前者笔画刚直、浑厚丰筋、整齐大度,后者结构紧凑、骨力劲健、刚健有力。

古人说书法是“无声之音,无形之相”,它表现了天地幽微之道的本质特征,它无声而有音乐之和谐,无色而有绘画之灿烂,它是书家“独闻之听,独见之明”的形式呈现。作为一种表现艺术,它也体现了书家“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的生命境遇,书家使书法艺术成为他生命最直接的展示和确证。

康有为说:“古人论书,以势为先。”书学中的“势”*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在笔墨、结构、章法、布局中均有体现。“势”是宇宙万物特有的一种内在生命力,是万物得以继续发生发展的自然依据。书家在书法中的取“势”,使相对松散的汉字形体变成为一个气韵生动的有机整体。沈宗骞说:“笔墨相生之道,全在于势。势也者,往来顺逆而已。而往来顺逆之间,即开合之所寓也。”书法之势即为书家书写中所体现的往来运动之态势,它有一种内在的生命力量,能使宇宙万物的生命情趣在笔墨世界中鼓荡起来,形成开合并起、虚实相生、伸屈自如的动态平衡。汉字因“势”,而实现了从静态转向动态,它使书法具有了宇宙生命的飞动之趣。

现代书法家沈尹默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的艺术,是因为它能显示惊人的奇迹,它既有图画的灿烂,也有音乐的和谐,能引人欣赏,使人心畅神怡,具有展示生命,舒畅生命的气韵。当它和文学结合时,就更能加深它的生命意蕴,成为表达民族精神的最高艺术,集中体现出华夏民族的生命意识。书家的书法创造首先是自然的节奏化、形式化,是对水、墨、毛的自由组合与创造。水是生命之源,墨是生命之色,毛是生命之羽,对笔墨的占有和使用,就是对生命本身的体验和感受。张怀瓘认为书法与自然的关系是“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囊括万殊”是书家对生活万物的体验,以书法抽象概括生活万物;“裁成一相”则强调书法不是消极的简单模拟,而是将生活“万相”化为书法的“点”“线”组合,以笔墨交融的方式表达生命的意蕴。这种高度的概括包含了书家对自然生活的体验和书法技巧的实践。中国古人认为天下万物无不有生气贯乎其间,任何一物都是一个生命整体,万物皆有生命,且能贯通感应,宇宙就如生命之网,每一生命则如这一网上之纽结。所谓“声一无文,物一无文”,汉字的结体是线条的组合,线条是对外物的抽象概括,一个汉字就是一个有机体,而汉字之间还是孤立的、分离的。“两物相对待,故曰文,若相离去,则不为文也”,书家的取“势”,就是要使简单的、有限的、个体的汉字结为一体,创造书法的内在生命之势,这既是书家生命创造的“物化”形式,也为书法欣赏者提供了想象的空间。

书家取势,以象为本,不断周转创造,延展书法之势。徐悲鸿说:“中国书法造端象形,与画同源,故有美观。演进而简,其性不失。厥后变成抽象之体。遂有如音乐之美,点画使转,几同金石铿锵,人同此心,会心千古。”[5](P158-159)他认为书法所体现的生命韵律和自然界的生命节奏具有同构性,生命的情感节奏与自然万物的生命具有一种无言的共鸣,它们融会在书法创造的形式中,表现为书法的生命之势。书家要取法自然山水之势,效法鸢飞鱼跃之势,摹拟花开花落之势等,书家要在分散杂乱的宇宙中寻觅生命的关联性,要发掘生命间的血脉情感,通过笔势、字势、一行之势、一篇之势显示书家的创造性。孙过庭《书谱》:“一笔成一字之规,一字乃通篇之准也。”[6](P243)笔势是书法生命的基础,笔画内部须显示生命的节奏变化。又“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其点横竖撇捺之间既相互关联,又各自表现其独特性。笔画之间血脉相通,结为一体,以显汉字之势。王羲之说作字要“筋脉相连”,形成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或如字之“九宫”,八面朝中宫,而中宫又散为八面,形成一种收聚放散的态势。字字相连,成为一行,又有上下流动的关联,乃通于一篇之布局,字有其体,体有其势、势势相连,相互作用,而成就书家一篇之风格体貌等,凡此都能表达书法之势的生命创造,成为显示书家生命意识的重要领域。

我们认为,书法艺术之发展也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从生活物象到书画抽象的过程,而“物象中的'文’,就是交织在一物象里或物象和物象的相互关系里的条理:长短、大小、疏密、朝揖、应接、向背、穿插等的规律和结构。而这个被把握到的'文’,同时又反映着人对它们的情感反应,这种'因情生文’'因文见情’的汉字就升华到艺术境界,具有艺术价值而成为美学的对象了”。汉字以象为本,它取法于宇宙自然,社会生活,是生命的特殊符号,是天地物象的抽象。宋郑樵说:“六书也者,皆象形之变也。”六书是象形的流变与转化。唐兰认为,截至目前,中国文字还不能算是记号文字,“还是形声文字”。[7](P109)其意断势联的特征还非常明显,而书家对汉字的研究、使用和创造,使汉字具有了更充分的生命意识。这些抽象的“点、线、笔、画”等,仿佛构成了生命体的“筋、骨、血、肉”,其“骨”是生物体的间架结构,字因“骨”而立;其“筋”附于“骨”上,是生命运动的源泉,是字势动作的主持者;其“肉”覆于“骨”“筋”之外,使生命之体有了形象,是字势的形态呈现;其“血”流贯于“骨”“筋”“肉”之中,滋润了生命的全部形体,是字势的内在生机。所以,书法的感性直观、鲜活生命,在于它包含着自然生活中涌动不息的生命精神。书法不是简单的物象模拟,而是通过抽象的点、线、笔画、技巧等,将书家的生命情感、想象和意志渗透到书法形式中,使人们在客观的直感形象中不断发现生活的内容和意义。

书法是空间的艺术,它能化静为动,在空间体现时间的节奏,在抽象的线条中展示生命的转变情趣。《宣和书谱》评怀素说:“字字飞动,圆转之妙,宛若有神。”张怀瓘《书断》评李斯书曰:“画如铁石,字若飞动。”清宋曹说:“无非要生动,要脱化。”书家创作要使“飞动之态,尽入笔端”,每一笔、一画、一字、一行、一篇都有“生动”,都有“活趣”,才能显出书家的生命气韵。而中国书体发展从篆到隶,从隶到楷,从楷到行,从行到草的历时性转变,也能大致反映出书家对书法动态之美的自觉性探索,这种探索虽然与书法的实用性有必然关系,但它更反映了书家对天机自动、生意盎然情趣的关注。宗白华认为中国的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对生命更深一层的形象构思,它是一种反映生命的艺术。它把人生命的情感、自然的节奏、书法的点画融为一体,是生命之美的直接呈现。[8](P137)在这种朦胧美的世界中,浮游着一种关于自然的想象,一种对自然的深切感悟,一种对生命的自然觉解。因此,“师法自然”是中国书家提高创作技巧的主要途径,自然是“无字之帖”,但它也是最高的艺术规范。如怀素“夜闻嘉陵江水而草书益进”,“观夏云多奇峰尝师之”等。因此,世间万物无不成为书家师法效法的对象,如此这般,才能洞悉宇宙自然与万物生命之间的节奏共鸣,从而发现书法的生命之意。

书法的内在生命是非机械性的书写,它有很大的随机性,以有序的排列而显现为一种节奏化了的生命整体,它是时空的合一,线条的交融,“像八音之迭起”,此起彼伏,在空间的组合中展示了时间的流动,在节奏的变化中展示了生命的意蕴。明李日华说:“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书画同源”,对书法来讲,从字之形到书之势,形成一种飞动之感,其生命之势周转不已,而从势到韵,则形成了书法的生命之趣,它是书家生命品格的一种体现。苏东坡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认为书法的生命情趣是书家创作的最高境界,也是书家生命意识的集中显现。

汉扬雄说:“言为心声,书为心画。”[9](P161)书法是心灵的艺术,是生命的情感,它可以抒情、移情,可以表现心志,古人用“心花”“心泉”“心潮”等词语说明书法形式背后的情感意蕴。对书家来讲,每个字都是有生命的个体,都是情感的表现,完整的书法作品就是一个和谐统一的生命体,是中国“天人合一”精神的具体落实。而中国古代书论、画论、乐论等都强调“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人的文化理想和审美原则,“礼”是“和”的制度表现,“文”是“和”的审美形式,人们通过仪式之“和”才能实现事物和宇宙万物之“和”。[10](P19)“和”的本质是多样的统一,它更能体现书法的生命精神。孙过庭《书谱》提出“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书法创造原则。他要求每一个字的点、画和线条等,都相互交织而不混乱,它们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书法之“和”还指向作品本身富有变化而不单一的属性,千变万化的自然万物在书家的点画运动中达到统一,它既能展示出笔墨生命的运动美、和谐美,将生命的动态美化为书法的静态美,也能将书法的静态美化为生命的动态美,给人以审美想象的空间,达到“化美为媚”的艺术效果。事实上,每个字在笔画、结构等方面有大小、长短、繁简的区分,书家笔画的排列组合也千变万化,各不相同,它们本身都内蕴了宇宙生命周转的随机性和矛盾对立的统一性,书法是宇宙自然生生不已的形式写照。书家在书写中还会因自身的情感、经历、环境、知识、修养、技巧等因素,影响书写的创造性。《兰亭集序》中的二十个“之”字,七个“不”字,六个“一”字,三个“足”字,它们通而不同,相通的都是书家的书写,相异的是书家情感流变的体现。书家在变化中追求统一,在统一中实现创造,他使整部作品尽善尽美,体现出生命之“和”的精神。相反,如果书法中的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那它就不再是书法,而是点画的模拟。孙过庭说书贵情性,“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其“形质”是书的形式构成,“情性”是“形质”产生的风韵,书法要表现情感,创造新生命。书乃心学,意在笔先,情感在书法中是一种自然的“显现”,它是一种抽象的模糊的内容,是一种情感的总体趋向,这种趋向通过书法线条的组合,结构的变化而形成,它们因势利导,相辅相生,共同构成了书法的美学特征,展现出动态下的均衡互补,静态下的刚柔相济,将各种对立矛盾的因素统一起来,如虚实、疏密、浓淡、舒敛等。刘熙载说:“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根本。”其根在于人的性情,即人对万物生命的体验和感悟,如此,才能创造出具有情趣、有意蕴的作品。

“书法者,书而有法之谓,故落笔纸上即如法中。”“法”本意为刑法,从水,如水持平,后引申为标准、模范,可仿效的意思。[11](P57)书法就是书写的规矩,但在书法体式上,书家各有不同法度,它们通而不同,书家并不是凝固不变地遵循,而是灵活运用,达到无法之法。东汉蔡邕说:“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三国钟繇说:“每见万类,悉书象之。”晋卫恒说:“睹物象而致思。”王羲之以“经天纬地”为创作法则。苏轼以“无法之法,是为至法”为书写依据。可见书家书写并无固定“法式”,他们从用笔、蘸墨、文字结构、行文章法、空间布白等方面综合考虑书法如何在变化中保持统一,在周转流变中体现天地规律,在书写中表达生命的情性,传递出自然“妙道”。其“法”是相对而言,重要是效法自然,但不停留于自然的形式,而要探求自然的内在生命。自然周流不息,无处不在变化之中,当书家处身于天地之间,仰观俯察,远望近取,莫不感受到生命川流不息的运动之力。所以中国书家强调在效法天地自然中,要使书法成为连接天地人伦的一种技术,要使我心入宇宙,宇宙入笔端,使自我小宇宙与天地大宇宙合而为一,发现生命的韵律,创造书法的规则。

书法是“有意味的形式”。书家眼见山川草木、日月星辰,笔下则一线交错往复,将其转化抽象为不同的点画线条,形成不同书体,构制不同布局,在无物象之形的同时却能呈现出自然千变万化之姿态,表达出书家不同的生命情志。书法世界中点线源于自然物象,但却超越了物象本身,书家将生命的情感、思想、品格、才智、学问等都应用到对天地自然的体味中,在忘我之境的世界中,创造出含天地造化的书法艺术。卫夫人说:“心存委曲,每为一字,各象其形。”[12](P161)颜真卿的字雄浑刚健,王羲之的字妍美潇洒,赵孟頫的字秀媚温润等,它们既显示了书家生命创造的个性特征,又渗透了特殊时代的精神风貌,“点画之间,各有异趣”。朱光潜认为:“书法往往表现出人格,颜真卿的书法就像他为人一样刚正,风骨凛然;赵孟頫的书法就像他的为人一样清秀妩媚,随方就圆。我们欣赏颜字那样刚劲,便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模仿他的端庄刚劲;我们欣赏赵字那样妩媚,便不由自主地松散筋骨,模仿他的潇洒婀娜的姿态。”[13](P84)因此,好的书法能让人联想不断,给人以无尽的享受,能在人们的头脑中幻化出丰富多彩的生命意象,实现对自然时空的超越和对万物生命的贯通,达到天地人艺之间的同化。

书法是中国哲学的一种凝缩,在总体倾向上,它是一种生命哲学,生命是宇宙间最高的真实,所有的人生实践都须表现生命的意蕴。书法作为独立的艺术门类,它具有很大的涵盖性,能相通于其他艺术,和文学、绘画、音乐、舞蹈、建筑等都有密切联系。文学既是书法的对象,也是书法创造的结果,历史上诸多著名书家也都是著名的文学家。清诗论家叶燮《原诗》曰:“文章者,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14](P344)天地万物总而持之为事、为理、为情,三者统而贯之为“一气”,“气”即生命之本,它使万物可以统合为完整生命之流。书家只有得其气,才能铸伟辞。《说文》:“书者,如也”,书写模拟要刻画出万物的生命之情,要表达出书写者的内在性情。刘熙载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而言之如其人而已也。”[15](P405)“书画同源”,书法和绘画都以水墨为载体,“画写意”,“书如情”,两者有必然的血缘关系,它们都用笔墨进行线条造型,创造艺术。古人说:“画家要以天地为师,其次以山川为师,其次以古人为师。”其作品要“蕴古今之妙,成造化之功”等,其“妙道”在生命会通性。音乐有鲜明的节奏和韵律,给人以自然的美感,它与书法中的起伏跌宕、舒缓快慢相一致,表现了天地自然的生命流变,人生的酸甜苦辣等。舞蹈千姿百态,飞舞灵动,是生命的曲张与变换,它通于书法的线条形体,如优美的舞姿,在白净的舞台上展示。建筑的造型与布局,力度与气势,呈现了生命对自然环境的认知和改造,以生命的力量创造生存的居所,实现人与物的生命贯通,它通于书法结构布局的舒展与聚合,时空的流转与凝缩等。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中指出,书法由接近于绘画雕刻变而为可等同于音乐和舞蹈。并且,不是书法从绘画而是绘画要从书法中汲取经验、技巧和力量。运笔的轻重、急涩、虚实、强弱、转折、顿挫、节奏韵律……净化了线条如同音乐旋律一般,它们竟成了中国各类造型艺术和表现艺术的灵魂。[16](P135-139)作为空间艺术,书家并不像画家或雕塑家那样描绘生活中的物象,不如舞蹈家、建筑家必须遵循自然严格要求,而以主观的改造,将生活物象进行抽象处理,在线条、墨色、笔姿、结构、布局中融会精神的意趣,创造出生命的“大象”,以显示书法的生命意蕴。

《易传》谓“天地之大德曰生”,扬雄说:“天地之所贵曰生。”天地以生物为本,天地精神就是不断化生生命,创造生命。书家的书法创造,不仅要从天地万物中领悟天地的生命规律,还要以自身的实践创造生命的情趣,“一切艺术的真正要素乃在于生命,且丰富其生命。有了生命,时间和空间都不能限制它”。中国艺术家以体现生命、表现生命为艺术创造不二法门,而生命也是一切艺术魅力的最终源泉。

刘熙载《艺概·书概》:“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书法创造重在“写意”,贵在“生趣”。清画家邹一桂说:“画有两字诀,曰活曰脱。”它通于书法创造之“气韵生动”的效果。因此,书家要不断经验万物,体天地自然之性,悟万物之“天趣”,以自然为师,才能创造出“风行水上,自然成文”的书法艺术。书法之“文”,既是自然之“文”,也是天地万物的生命之“文”,是书家生命的体悟和表达,他在浑然一体的书法中蕴藏了万物之“生机”。因此,“书法之妙,当以神会,难以形器求也”,它是生命的哲学艺术,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中国书法是民族的艺术,它没有停留在纯粹的符号阶段,而走向了艺术美的创造,它面向生命,启发生命,是表现民族美感的重要方式。书法以自身特有的笔墨构型和美学趣尚,影响了中国艺术的发展,构建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精神。一幅好的书法作品,既有沉郁顿挫之感,也有飞扬飘逸之美,既有天地永动不息的生命感,也有万物旁通不滞的流转变化之势,是一个充满“生机”与“天趣”的生命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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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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