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饮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大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近来,为进一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莘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违法经营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协力守护绿色美好家园。

今年9月份,莘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莘县某纯净水厂存在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的现象。该厂注册工商信息中标明“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经营范围为“纯净水加工、销售、饮水机销售”,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但该纯净水厂并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根据调查结果,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采取拍照、询问群众等方式调查取证,对该纯净厂生产车间及经营场所展开了全面调查,核实了该纯净水厂未经许可经营的违法事实,同时该厂存在管理不规范、生产条件差等问题,水质安全隐患较大,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莘县检察院向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纯净水厂的未经许可从事纯净水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到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围绕检察建议内容迅速采取措施,对纯净水厂法人代表进行约谈,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拆除生产设备设施、注销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为保障全县的饮食安全,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此为契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大桶水企业排查整治,召开大桶水专项监督约谈会,邀请检察官列席监督,并迅速成立工作组对全县进行排查整治,截止目前共计排查出无证生产5个、取缔5个,流通环节排查268家、餐饮234家、宾馆3个。

莘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主抓手,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打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用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文字:甲睿
编辑:庆川
审核:窦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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