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名单】营口4地市涉镁企业115家及生产线名单公示

12月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辽宁省今年紧盯21个重污染区域,统筹实施压煤、治企、控车、降尘、防秸秆,实施燃煤锅炉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突出重污染天气应对,破解秋冬季雾霾顽疾,全省空气质量稳中向好。辽宁紧盯钢铁、火电、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镁砂工业窑炉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快治污设施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个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

2020年以来,完成治理VOCs企业374家,累计治理工业炉窑5101台、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7196家和煤电机组超低改造32068兆瓦,10个涉及钢铁行业城市制定超低改造计划。

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的数据资料显示,自今年年初以来,辽宁省共排查工业炉窑8000多台,针对菱镁行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推进菱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已经关停111家,停产整改94家,推进企业达标588家。

2020年11月底,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全省菱镁资源省级总量管理办法》和《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中指出,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浮选及镁砂行业项目。

12月8日大石桥人民政府网站发出公告,关于对菱镁浮选及镁砂生产线主体设备的公告。将大石桥市现有的涉镁生产线情况做了通报。共计229家企业、1380座窑炉。具体名单可见:

【附文件及名单】辽宁省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镁砂项目

12月21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和工业信息化部同时发布关于营口市菱镁产业生产线清单(第一批)公示。文末附详细企业名单及全文。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全省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辽宁省镁产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菱镁产业生产线清单公告的通知》(辽镁办〔2020〕5号)要求,现对《营口市菱镁产业生产线清单(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依据企业报送,是向社会公开已投产生产线(主体设备)情况,便于社会监督,不作为合法合规性的依据。

附件:营口市菱镁产业生产线清单(第一批)

此次公示名单包括大石桥市90家涉镁企业,共623座窑炉;盖州市15家涉镁企业,共59座窑炉;老边地区4家涉镁企业,共8座窑炉;鲅鱼圈6家涉镁企业,共36座窑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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