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城投公司需推进的四个维度转型
文 / 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 杨浩
2017年以来,随着针对城投公司的50号文、87号文、23号文陆续发布,地方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已是不得不为,且迫在眉睫。从经手的多个项目案例运行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核心需推动四个维度的转型:
一是融资维度,从融资导向转型成经营导向。过往融资平台融资多为代政融资,服务于区域的重大项目建设、经济与产业发展;转型之后,平台公司已然是独立的市场化法人主体,融资功能一方面是为化解历史形成的平台公司本应承担的存量债务,保当前生存,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则是找到市场化转型的核心业务突破点,加大主业投资,推动公司市场化经营,谋长远发展。
二是资产维度,从资产导向转型成价值导向。过往争取资产,无论是公益性或是经营性,无论产权是否清晰,无论是否有经营价值,为了做大资产、为了更好的融资,都会划入融资平台,且划入之后,也只是停留在账面的资产,不注重资产经营;转型后,强调的是汇聚优质资产,提高有效资产占比,优化资产质量,并通过改造老旧资产、盘活优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深度挖掘公司资产经营潜力,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率。
三是业务维度,从城市建设导向转型成城市开发运营导向。过往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完成政府指派的城市项目建设,公益性居多,且不参与运营;要推动公司市场化转型,业务层面核心是要转变经营理念,一是去行政化理念,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化法人主体,牢固树立企业思维,突破行政束缚和干扰,突出行业和市场主导地位;二是树牢经营创收理念,以利润为中心,以经营创收为目的,开展市场化规范运营,并以经营城市为理念,打通城市 “设计-建设-开发-运营”全链条,致力于打造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
四是管控维度,从传统集权型转型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型。前期城投公司主要以完成政府任务为导向,实现高度集权管控,从严管理下属公司“人、事、财”权;转型后,应充分结合当下国资监管导向,以管资本为主,对下属经营性的公司适度放权,放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