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撞无人救再遭碾压死亡,那些“冷漠”的路人现在过得好吗?

近日,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市区道路斑马线上被撞倒,无人救助,后被另一辆车再次碾压的视频上传互联网后,引发新的轰动。从视频上看,第一辆撞人汽车逃逸,女子被撞倒后躺在紧靠斑马线的路中间,一些行人走过,但视若不见,几辆汽车绕开了倒地女子,直到她再被碾压后,司机下车。

有媒体统计,女子第一次被撞到后,有20辆左右的车选择绕行,有20个左右行人缓步走过。直到女子被第二次碾压后,才有一位黑衣男子站在了斑马线上,掏出手机报警。

6月7日晚,驻马店公安局官微转发此视频截图并透露,这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致女子死亡,次日清晨,司机张某、刘某均已到案。

视频一出,再次引发媒体批判路人“世态炎凉”、“人情冷漠”的舆论哀叹。甚至有媒体直指,所有冷漠的看客都应该受到道德的审判。

的确,如果当时有任何一个路人伸出援手将女子拉到路边,哪怕第一时间打一个电话报警,该女子也许就不至于二度碾压死亡。

退一步说,当时如果后来的汽车司机看到路口的红绿灯能够停下来看看倒地的女子究竟如何,或者有交警拦路疏导并拨打急救电话,也许惨剧还有扭转的余地。

然而就这样马路上躺着一个即将死亡的女子却依然川流不息、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更让人惊讶的是,有网友爆料称,此地没有红绿灯的历史在20年以上。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最终,所有的指责却都落到了“路人”身上,那些“无视而过”的路人被贴上“冷漠、冷血、没有道德和人性”的标签,成为了最大的“背锅侠”!

我并没有阻止路人伸出援助之手的意思,在这起惨剧中路人的确也有该指责和批判的地方,只是觉得在种种惨剧背后,为什么总是无辜的路人受到伤害和百般指责?

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当媒体谴责路人冷漠时,法律在干什么?如果作为一个路人施以援手时,最起码的安全和信任该如何得以保障?

相比2011年10月13日发生在佛山举国震惊的“小悦悦事件”,很多人总是有理由觉得本来可以有N次的获救可能,但是这N次人性救赎的机会,最终都被挥霍。

我们该痛恨那些碾压小悦悦和驻马店女子的司机,诅咒那些视而不见的路人,但是却没有权利拿着道德的大棒将路人强加指责后通通打死。

人性都是自私的,千万不要去试探人性,否则会输的一败涂地。

从该惨剧中,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最好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制度管理人性,而不是靠道德约束。

当制度建立起来且强有力的执行后,那些试图钻空子、占便宜、捞好处、旁观者都会成为丑陋的反面教材而遭到痛斥,而那些力图挺身而出、舍己为人的见义勇为者才会勇敢地站出来,大声地说,让我来!

否则,正如网友“丁小猪”所言:好人被讹的时候,法律在哪里!

很多网友由此也想到了几年前同样震惊全国的南京“彭宇案”,有评论指出,如果最早扶起摔倒老人的好心人彭宇得到公正的判决并表扬,也许后续就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出手拉一把。

更有网友评论:人性冷漠不假,红绿灯设置相关的道路管理部门难道就可以摆脱干系吗?

做好事如果没好报,那做好事的只会越来越少的,所以应该以实际行动支持好心人。

所以说,避免犯罪最稳妥和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不作为,不说也不做,所以路人冷漠并不是真的想冷漠,而是他们害怕自己的热心最终遭遇冷漠,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自找的飞来横祸。

冷漠是冷漠者的座右铭,道德是伪善者的遮羞布。媒体总是指责路人没有道德,那么当路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做一个袖手旁观者时,本该行使权利和担负责任的部门又去哪里了?

最好欺负的就是路人,当媒体需要论证他的观点时,他就找“路人甲”和“网友A”来背锅,当他鞭挞世态炎凉时就说路人是罪恶的帮凶。

是的“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但是当“洪灾”真的出现的时候,花费巨资修建的“千里之堤”为什么发挥不了拦截“洪水”的作用?抢救“洪灾”的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第一时间站出来疏导节流?

一滴雨本身就很渺小,你让它承担洪灾造成的巨大损失,它能承担得起吗?它敢承担吗?

如果法律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去睡觉的路上。你却总是让一个路人充当蜘蛛侠和超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去拯救世界,你们是不是躲在空调屋里美国大片看多了,你们考虑过蜘蛛侠和超人远渡重洋来中国争当救世主会不会水土不服啊。

请问,是谁给予媒体的这种高高在上指责路人的权利?

当路人求助后,甚至因为救助遭受损失时,最终不能因为见义勇为者的一句谦辞就不去表彰和奖励,只是给予一句轻描淡写的“谢谢”就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是当惨剧发生后路人都不去救助时,就开始义正言辞、义愤填膺地指责和谩骂。

对不起,这个锅路人不背,也背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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