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一纸禁令就能管住补课?往下看吧,补课产业只会越禁越火
送儿子和大侄去补课,我问:有个人到超市里,把钱交给收银员,却没把买的东西拿回家,这个人是不是很傻?
傻!俩人齐声回答。
我接着说:家长花钱把你们送去补课,如果钱花了,你们却没从老师那学到东西,是不是也很傻?
呃?!!!儿子和大侄立马不说话了。
这是几年前的问话,如果再问,他俩就会反驳:也有可能是超市没把东西给我,也可能超市卖的东西质次价高……
中国家长,没送孩子补过课的,估计比大熊猫还珍稀。
最近网上有篇文章,《孩子补课花掉全家一半收入,家长:连奶茶都不舍得喝!》。
文章指出,补课已成家庭沉重开支。
文中一转,“庆幸的是,国家终于出手了!这回绝对是重拳出击!”
2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看到这纸禁令,可以恭喜补课机构的老板们和老师们了——你们今年继续发财,接着财源旺旺旺。
越禁越火,这已经是一条不破的规律。
补课老板,补课老师,不要谦虚,更不要含羞。
这个规律,适合各个省,各个城市,包括香港、台湾、澳门。
用《通知》来治理补课,显然小瞧了补课。
补课不是现象,而是文化,更是产业。
补课产业的后面,拥有经济、文化、社会、教育等诸多原因。像家庭可支配收入增多,可以更多用于孩子教育费用;教育一直是改变社会阶层的手段;独生和少生子女,使家庭资源更集中用于一个孩子;高考导向,1分压1000人,竞争激烈……
韩国家庭每年的补课费用,和政府每年中小学教育开支一样多。韩国在多次禁止补课无效后,2004年干脆把补课列入教育体系。
所以说,禁是禁不了补课。
再看今年《通知》的内容。
两块,一是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二是查处校内老师。
校外培训机构,是市场主体,规范其行为,需要有法律依据。不许“超纲教学 ”,不准“提前教学”,不得 “强化应试”,那么请问,什么是超纲,什么是提前,什么是强化,超纲、提前、强化,又违反哪一条哪一款?难道家长花钱来补课,就是让孩子再学一遍已经会了的,再从超市买一些家里已经有了的东西?
按照《通知》,根本管不了校外培训机构。如果真管了,那校外培训机构都可以不用办了。
查处校内老师到校外讲课,这是学校管理的微观事情,也用不着四部门下通知。如果从国家层面,应该是出台法律法规,从宏观层面,从微观事务的制度层面,规范学校和校内老师的补课行为。
如果年年通知、年年严禁,只能说明通知和禁令年年无效,需要用别的办法来解决。
教育是必需品,补课是奢侈品。
对于家长来说,花家庭收入的一半来给孩子卖奢侈品,那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一边买着奢侈品,一边还想着必需品的价格。
相关部门最该管的事情是,不能让学校把必需品,当成奢侈品来卖。
这条红线,需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