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宏等八人涉恶案件今日在子洲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11月24日,子洲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马新宏等八人涉恶案件。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八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新宏等八人涉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拐卖儿童罪、妨害作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项罪名,涉诈骗金额690余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
榆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静妮,子洲县委副书记韩金华,榆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绥平,榆林市中院专委高永颖,榆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张旭东、榆林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张利等领导前来庭审现场进行指导。
庭审预计持续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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