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海茫茫,人海也忙忙

文字丨落叶倾城

图丨北堂文学舍  底图丨网络

人海茫茫,人海也忙忙

人海就算匆忙,上天总会安排我们遇见

  第一次见韩书见是在楼梯间,第二次见韩书见是在电梯间,第三次见韩书见是在卫生间的转角。

  每一次见到韩书见我都觉得世界真的起伏太大,有的是在长相上面就占了许多优势。

  起码我第一次看见他我就忍不住跟我身边的人都比较了一趟,每天都神经兮兮的叹气我身边的人良莠不齐。

  第一次看见韩书见是在医院的楼梯间,我不太清楚他那时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其实对事物的印象是记不太清晰的,但是如果有很特别的话,又会记得很清楚,一举一每一个细节都会记得很清楚。

  应该那时候,我会觉得那个男人跟我的缘分不大吧,所以,我很快就遗忘了,只是他那张脸我忘不了,因为特别有书卷气。

  我这个人不爱学习,不爱读书,但是有特别喜欢有书卷气的人,到底为什么,我也搞不懂,也许是得不到才骚动吧。

  明明自己那么讨厌书,偏偏又喜欢别人身上的,书卷气息。

  那天他蹲在楼梯的角落,颓废的靠在一旁,在包里翻出一包烟,盒子是红色的,我不抽烟,身边人也不抽烟,所以不知道是什么烟,他打打火机的手法不是很娴熟,就连烟也是新包装,没有拆过。

  楼道里也很安静,只有我在楼上的转角看着这一幕。我本来是要在医院楼梯里悄悄溜走的,因为我妈要带我做近视手术,来的时候我闺蜜吓唬我说,割痔疮还有人割死的,让我以后别缺德,攒点运气。我这个人特别怂,也怕死。因为平时我的缺德事做的不少。曾经有一对班级情侣因为我的一句话分了……

  但其实我就只是说了那男的性格不好,就这么一句话,然后就怪我了,我也很冤。

  所以趁着检查的时候找准机会跑了。现在我出去肯定被蔡妍芬女士找到然后骂个狗血淋头,在这里下去,看见别人那么颓废的一幕似乎也不道德。所以,他蹲了多久,我就在上面看了多久。

  我看着他把烟一根一根点燃,但是不抽,就这么让他自然燃尽,又点一根。眼睛慢慢的越来越猩红。别问我为什么近视还能看那么清楚,问就是我戴眼镜了。直到一地烟头,烟也只剩下最后一根的时候,他抽了,快把他咳的人都没了。

  但我向来不怎么好奇别人的事情,所以,让他这样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大的波澜,只是觉得何必呢?天塌了,还有别人顶。我就是这样没良心。

  我快脚都麻了的时候,他终于走了,我也终于逃出了医院。

  第二次看见他是在购物广场的电梯间,我跟着于小梅去蹭他们公司聚餐的饭。曾经我也曾和他们奋斗过一段时间,然后我就跳槽了,对面公司开的工资比这里高一点。我是财迷,我承认,谁不爱钱。

  大家都还算熟悉,然后也挺挂念的,就跟着去了,在我吃得油光满面,醉醺醺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忘不太掉的脸。

  觉得眼熟才发现是楼梯间的那个人。

  那一天的他和楼梯间的时候大不相同,身边全是书卷气和自信温和。一颦一笑都很勾人。

  估计是酒壮怂人胆,下电梯的时候,我拿着微信二维码就上去要添加别人好友,因为没站好还摔了一个屁股墩。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发现微信置顶多了一个好友备注:“韩书见”

  于小梅跟我说昨天的情形时,我觉得我都羞于见人,活了二十五年总算是没皮没脸了一次。还挺勇敢。

  但是,那个好友简直就是摆设。

  我看他朋友圈:无

  我看聊天记录:无

  我天天发朋友圈,有自拍,有美食,他也没信号。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把我拉黑了。

  就这样过了半年,我都快忘记这个人的时候,我又在卫生间的转角看见了他,还是一样的白色上衣,黑色裤子,三次见他都是这副打扮。唯一的改变可能就是头发长了些,都遮住眼睛了。

  他看见我的那一刻也疑惑了一会儿,然后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赶紧让了一个路,我只好解释:“我今天没喝酒,不会吐你一身的。”

  他愣了一下才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以为要走。”

  行吧,我也怀疑他压根就没有记得我。所以,我也不计较。

  “对不起啊,上次喝得没有理性了,如果给你造成了麻烦,我道歉,对不起。”我一直都是有错就认,更何况真的错的挺离谱的,吐别人一身,半年了都没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不用!”估计上次我把他吓怕了,所以才那么想逃走,我岂能随他意。

  我拦着路:“那么请问韩先生,现在忙吗?”

  他尬笑两声:“不忙不忙!”或许他内心的os是:快放我走。

  但我偏不,“既然这样的话,韩先生,我向你为我上次的失礼而道歉。既然韩先生不忙的话,我请你吃饭吧!我道歉一直都有实质的诚意!”我厚脸皮的讲。

  然后我们排队两小时来到了旁边最网红的火锅店,我真的挺佩服他的,两个小时,愣是一声没吭,站得笔直。

  到了我们的时候,我腿都软了,大夏天的,晒得我晕乎乎的,他就跟没事人一样,身体素质杠杠的。

  快吃完饭,他说要上厕所本来我也没在意,知道结账的时候被告知已经被他买过单了,我就忽然悟了。

  回去问他,他说:“和女生一起吃饭,不可以让女孩子买单。”

  因为这一句我好感度蹭蹭蹭的往上涨,二十岁以后就没有人叫过我女生了,都是叫我名字,也没再把我当成女的过。

  这忽如其来的“女生”真的好刷我的好感度。出门我就带他去商场选了个扣钉送他。于是那顿饭以后,我们开始有了联系。

  然后我知道了他单身,然后我知道了他是医生,那天在楼梯间不过只是因为他手上的病人手术后,因为术后并发症没挺过来而伤感,而那病患是他养父。

  他也知道那天楼梯上有人,但是也没在意,后来缘分又把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重逢。

  他的名字不过是他养父希望他能活的诗意一点取的。

  我还知道他身上的书卷气也是沾染他养父的,因为他养父就是学术研究者。他也耳濡目染身上有了书卷气。

  他养父为了他一辈子没有娶妻,他是出生就被遗弃在垃圾桶旁边,心脏有问题的婴儿。

  所以他养父省吃俭用给他做了手术,成功了,他也当了医者。

  而我,就是走了狗屎运遇见一个这样的人。我也时而会觉得的生活不真实,但是关系不大。

  不是我吹,我这个人,运气一直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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