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案件,辩方如何辩驳控方的印证证明
杨朝新: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黑恶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受贿案件,由于其具有案发过程的隐蔽性、证据形式的单一性,控方用以指控被告人有罪的主要证据为言词证据。因为,单一证据难以自证其真及自证合法,单个言词证据更难证实被告人实施了受贿行为,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才能使证据链完整、稳定,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因此,印证就成为控方用以证明受贿行为客观存在的重要方法,其贯穿于事实认定的全过程。
目前,在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行贿人、受贿人敢于顶风作案,必然表现为贿赂犯罪呈现高智商化、反侦查化的倾向,监察委查获的实物证据与以前相比变少。在司法实践中,控方用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言词证据主要有:受贿人的供述和辩解、行贿人的供述和辩解、被索贿人的证言、直接知道或间接知道受贿过程的证人(如受贿人情妇)的证言、直接知道或间接知道行贿过程的证人(如行贿单位出纳会计)的证言,等等。
控方入罪思路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证实每一个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是客观的,即真实性;二是运用事实信息作出判断、进行推理和论证,印证事实信息之间是交叉的、重合的,即关联性。
针对控方的入罪思路,笔者认为辩方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反击、辩驳。
一、“解剖”控方的每一个证据。
“解剖”、“摊开”控方的每一个证据,挑出其中包含的事实信息,指出这些事实信息与客观实际相违背,使其没有参与印证的价值,或者使法官对其确信度降低。这些事实信息一般表现在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上。例如,曾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曾某某的一份供述包含如下事实信息:某年某月某日,曾某某开着单位的面包车前往市金融大厦,把面包车停在大厦前面的马路边,李老板为了取得渔民上岸建筑工程的承包权,在面包车上将人民币N万元送给主管此项目的副区长曾某某。但是,辩护人会见被告人曾某某后得知,某年某月某日曾某某不在市内,有工作笔记作证;某年某月某日,曾某某还不会开机动车,当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有市车管所档案材料作证;渔民上岸工程属多部门多头管理,曾某某只是主管领导之一,如果要打通关系,也有几个关节,而每个关节都送N万元人民币,李老板根本无钱可赚,违反常识。
上述辩驳主要在法庭讯问、发问及质证中进行,具体方法:一是当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每一个存疑的事实信息都要发问)、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对被告人讯问、发问时,由被告人放慢语速大声地说出这些事实信息不真实的具体表现,并简要解释前后供述不一致的原因,让合议庭成员听清楚、书记员记全面。二是当进入法庭质证时,被告人、辩护人均要指出控方证据中的事实信息不客观、不真实的部分,再次影响法官的自由心证。要完成以上环节,辩护人对被告人的庭前辅导是必不可少的,要根据被告人的状况辅导两次以上,最后一次放在开庭前一天或两天进行。向被告人说明辩护人的辩护思路及辩护意图,使辩护过程顺畅、有效。
以上环节是为了使控方的证据“胎死腹中”,“没脸”参加印证,或降低法官对其确信度。
二、辩驳控方印证证明的逻辑思维。
此辩驳行为主要在法庭辩论阶段进行,并且,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应由辩护人多说或全说,被告人少说或不说(那怕被告人曾经是刑事法官亦然)。辩护人根据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等逻辑规律的原理,一针见血地指出控方在印证上的逻辑思维错误,以阻却控方证据所包含的事实信息发生重合或交叉,使证据中的事实信息不能合理地镶嵌于整体的证据构造,这样,有罪指控的证据链就不完整、不稳定,法官对有罪指控的确信度就会降低。例如,曾某某已当庭否认庭前供述,曾某某的供述及李老板的供述所包含的事实信息与客观事实相违背,李老板的取款行为有多种用途的可能,仅凭这些证据是推不出曾某某已受贿的结论,确信曾某某已受贿,就违反了充足理由律,结论是荒谬的!
三、主动出击,调查取证,以削弱控方印证证明的证明力。
在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的当今,防守质疑型辩护通常成效不佳。既然“内线作战”不理想,辩护人应该主动进攻,“外线作战”,调查取证,用调查取得的证据直接反驳控方的证据,以取得最佳的辩护效果。例如,辩护人通过调查,取得曾某某当年的工作笔记本,里面有一段文字记录某年某月某日,曾某某因公出差某地,不在市内,无作案时间;到市车管所调查,档案材料证明某年某月某日曾某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个副区长无证驾驶的可能性极低;书证及证人证言证实,行贿人李老板当时家里买房并有赌博陋习,他从市农行取出的N万元,有可能用于支付房款、赌博,不一定用于行贿,这样,李老板在市农行的取款记录,用以证明曾某某受贿的可信度就大大降低。
辩护人通过有理有据的精细化辩护,极大可能地说服法官,实现有效辩护。实践中,笔者的亲办案件,曾某某被判无罪。风,毫无预兆地席卷整片旷野,撩动人的思绪万千。
杨朝新
职务、黑恶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作者
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庞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并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率先将刑事辩护推向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几十名各具特长的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分别致力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传销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网络犯罪等类犯罪重大案件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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