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20年PM2.5和O3污染特征及其驱动因素分析

郑州市2020年PM2.5和O3污染特征及其驱动因素分析

2021年5月份颁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公报》显示,在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中,以细粒物(PM2.5)、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NO2和SO2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分别占总超标天数的51.3%、43.1%、5.0%、0.6%和不足0.1%,未出现以CO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情况。

PM2.5是导致霾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它可以吸收和散射太阳光,降低能见度,具有显著的气候与环境效应。PM2.5进入体内后,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造成危害。O3是光化学污染最主要的产物,是一种强氧化剂,对流层大气O3浓度增高,会危害生态化境、影响植物生长,并产生一系列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影响。在汉斯出版社《环境保护前沿》期刊中,有学者通过对郑州市2020年不同季节污染物的特征进行分析,并借助地理探测器(Geodetector)探究自然气象因素和社会经济要素对污染物特征的影响。

目前地理探测器在该区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文化设施布局、城市住宅价格和零售业空间格局等,尚未见到对污染物驱动因素的分析。因此本研究可用于了解郑州市不同季节污染特征及不同影响因子对污染特征的影响,对郑州市有效防控PM2.5和O3污染,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走上城市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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