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5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上发布了一部关于水回用最低要求的欧洲水回用法规(Regulation(EU) 2020/741)。这项新的立法工具于2020年6月25日生效,并在2023年6月正式执行。这是欧洲水回用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首次将再生水最低要求写进了欧洲法规。
最近一份由欧盟委员会发表的报告《欧洲缺水和干旱政策(European Water Scarcity and Droughts Policy)》显示,水资源短缺日渐成为许多欧盟成员国的一个棘手问题——至少有17%的欧洲领土受到缺水的影响。西班牙可持续水回用协会主席Rafael Mujeriego就指出,欧盟之前的水回用指南其实是阻碍再生水普及的障碍。他说:“它将过多焦点放到预防上,这会让人们产生恐惧。现在我们有关再生水的微生物和化学指标的最低要求,这些标准很严格,似乎让水回用变得更复杂。但这一步势在必行,我们也一定能做得到。实际上,只需要在污水厂增加一两步工序就足够了。”该法规规定了水回用的最低要求,这反映了欧洲对协调水回用实践的迫切需求。它是欧盟各国成员共同磋商、收集科学界成员的建议和证据的成果,希望能够确保该法规在欧洲各国得到正确解读,并对各国的经济和农业系统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来自意大利的欧洲议会议员Simona Bonafè表示:“该法规工具是向水资源循环经济过渡的里程碑。通过这个法规,欧盟将继续逐步为其环境带来具体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