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悦读丨小说】毛颖《我家就在岸上住》(一)

【阅读悦读丨散文】白杨桥《春暖花开》

文/毛颖

【作者简介】刘宏宇,常用笔名:毛颖、荆泓,实力派小说家、资深编剧,北京作协会员。著有《管的着吗你》《往事如烟》《红月亮》等多部长篇小说。主笔、主创多部影视剧本,其中《九死一生》(30集谍战剧)、《危机迷雾》(38集谍战剧)已在央视、北京大台播出,《婚姻变奏曲》(30集情感剧)、《阿佤兄弟》(电影)已拍摄完成。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

英子

再见到英子,是二十多年之后了。

要不是再见到,很可能就想不起她这个人了。

那是在地铁车厢。她随着人流挤上来,恰好站到我面前。我是坐着的,先并没看见她的脸,只觉得这个女人很灰。灰色的灰。如今什么年月了,人人都穿红戴绿的就怕别人看不见自己。可她却一身上下灰得好像旧照片。隔着衣服,能看出她很瘦,乳房下垂,显然没穿胸罩。因为没穿胸罩的判断,才引得我扫了一眼她的脸——虽然也还是很灰,刻了许多岁月痕迹,可还是一扫之下就认出来了。

我不知道到底该不该打招呼。换了是我,灰成那样,八成是不愿意撞见故人的。换了是我,灰成那样,都未必能认出二十多年不见的同学加邻居。我莫名地认定,一个灰成那样的人,一定有不少烦心事,没兴趣在下班路上玩味重逢。

我到底没招呼她。不过不是因为上面说的那些顾虑——全是扯淡。其实,是我自己觉得,跟灰成那样的女人打招呼,有失体面。甚至害怕,万一招呼了,人家再没认出来,更加有失体面;害怕真要是认出来,还得把好不容易抢到的座位让给她——二十多年的久别重逢,在下班的地铁车厢里,不如一个座位更值得珍惜!

座位保住了。她似乎并没看到我,或者说看到了也没认出来。

六站地以后,她下车了,我松了口气。当时以为,这个算不上“互动”的邂逅,很快就会从疲惫的记忆里消失。可是……老实讲,到现在,我也不很清楚,那个记忆是否消失了,或者说,分不清后来的,究竟是记忆,还是想象。

那天夜里,在意识中盘桓的影像或许是个梦,或许是失眠时浑浑噩噩的遐想,又或许二者兼有。

这在我不是什么破天荒的事,也早就失去了考究的兴趣和勇气。

只记得老街道。灰色的,三十多年前的老街道。天可能是在下雨,有水声。那水声让人感觉马路变成了一条河。我病在家里,是传染病。英子来给我补课。英子学习不好,只是因为全班就她住得离我最近,又不懂什么传染不传染(或者是不在乎吧,我没问过),就让她来了。她的所谓“补课”其实就是把今天老师都留了哪些作业告诉我。至于怎么做,她是不讲的。我也不指望她能讲。就算是天天呆在家里,我的学习仍然比她要好很多。英子进来的时候,身上带着水汽;走的时候,我妈把家里唯一的一把伞塞给她。

甭管是梦还是遐想,那情景都不是真正的回忆。我肯定。因为,我这辈子唯一一次在家长期养病是冬天。我们这里冬天没有雨,有也是雪。我们这地方其他季节也不常下雨。那时候,英子是天天都来给我“补课”。要不然,我也不会知道班上还有个女生跟自己住得那么近。那时候,我们都还是没有性征的小兽,也还不知道后来彼此间会发生什么,更没有去想象(也想象不到)四十多岁时,地铁车厢里的样子。

梦境,或者说失眠的遐想,最后停滞在灰色背景里软软下垂、显然没穿胸罩的乳房上。四十多岁的男人,该见的都见了,不该见的也都见了。所以,那乳房的情形不难想象,也就自然而然地引起了警惕。我记得,自己稀里糊涂扒开老婆衣服查看,挨了睡梦中的老婆一巴掌,到底没看成,也没摸到。早晨起来,被老婆打过的手还有点儿疼,外边下着雨。那水声,让人感觉,马路变成了一条河。

河与岸

每到下雨,我就会想到河。我的童年是在河边度过的。只要下雨,便听得到雨水落进河水的声音。虽然,那只是一条人工的小河,可雨落进去,照样会发出跟落在地上不同的声音。那声音占据了我对雨声的所有记忆。小的时候,雨总是显得那么长,那么没完没了。直到后来去了南方,才知道,其实,小时候的雨,一点儿也不长,一点儿也不烦人。

没人说得清,窗外那条河是什么时候就有了的。严格来说,那只能算是一条沟。冬天里,拖着冰车,沿着不规则多边形石头筑就的斜坡河床蹩下去,冰车签子一戳,就到了对面。夏天是绝对不能去游泳的——水太脏,也实在浅得没法施展。除了结冰的时节,一年中其他日子里,都不得不整日整夜闻河水的臭味儿。好在时间久了,也没大的不适。不光我家,我们那一溜子长长的五六十户人家,都闻惯了。

那是一排低矮的、不知什么年代盖的平房,南面离高高的古城墙只一米多一点儿,勉强可以过个平板三轮儿,北面的墙外就是河。墙落地的地方,就是斜坡河床开始的地方。河对岸是条小马路,再过去的房子,比我们的强得多。那条小马路是我们的乐园,马路对面好得多的房子里的孩子们,也是我们的玩伴——三十多年前,住在河这边还是那边,住的房子好些还是差些,并不影响人们对自己的感觉。至少不影响住在低矮破旧房子里的孩子,跟其他孩子一起平等地游戏。

虽然河水的气味不让人喜欢,可河水本身却也给人带来了一些好处。在气候干燥的城市里,窗外有条河是奢侈的。当然,享受这份奢侈的代价,是要忍受夏天里几倍于其他地方的蚊虫。英子就给我看过她腿上成片被叮咬的肿痕。她当时挺纳闷:我怎么没她那么倒霉。我没法回答,就回去问我妈。我妈说,女孩子血多且甜,蚊子比较爱吃。对这一解释,我深信不疑,并且非常忠实地转告给了英子。

对了,英子的大名叫钱英。可我一直叫她“英子”。她是所有同学中我唯一不称呼大名的。如果,三十多年后的地铁站里,我真的跟她打招呼,恐怕还是会习惯性地叫“英子”。我记得,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叫她的。在那只有一米多一点儿宽的小胡同里,孩子们的大名似乎都被人们遗忘了,就象大人们的名字一样。在那里,大人们只有姓跟他们的职业。毛老师、钱师傅、张主任(居委会主任)、宋师傅,等等等等。没人叫她“钱英”,充其量说个“钱师傅家的英子”。那是跟“外人”介绍时才说的。介绍的人并不管“外人”是否认识“钱师傅”。就象说我是“毛老师家的小颖”一样,他们才不管你认不认识“毛老师”呢。或者说,他们普遍认为,你应该认识。

虽然背对着河,可我们这一溜是住得离河最近的,故而也就对河多了几分感情和归属感。一开北墙的高窗,就能看见河,听见河,闻见河。河那么脏,可没人往里扔垃圾杂物。一家也没有。大人们都这么教育孩子:别往河里扔东西——我们没有能力把河变干净,但能让它不变得更脏——我们不奢望我们做不到的,但我们愿意坚持我们能做到的。

在孩子们里,“毛老师家的小颖”跟“钱师傅家的英子”是最值得表扬的。因为他们不仅不往河里扔东西,还冒险跑到河边去收拾不懂事的谁谁谁家孩子扔的东西。其实,谁都知道,那都是大人干的。可当着孩子,大人们都不说彼此的不是,也轻易不会说孩子们的不是。他们用表扬孩子的好处来鞭策孩子们的缺点。三十多年前,大人们是善良和友好的。他们会教孩子们怎么能在河里捞到“鱼虫”,怎么在来去时避开滑脚的青苔。他们会提醒孩子们,不能在河里洗脚,更不能下河玩耍。他们还会非常隐讳地彼此通报对方的孩子有什么危险的举动或企图。他们甚至会非常高兴地留来找自家孩子的小伙伴吃饭。扯着嗓子朝小客人家方向,冲他们家长喊一嗓子,就算打招呼了,并不期待回应。

英子就在我家吃过饭,吃过很多次。他爸妈都是三班倒的工人,错不开的时候,我妈就让她过来吃饭。我记得,英子总是吃得很少,也一直很瘦。

因为“补课”的原因,我跟英子熟络了起来。她话不多,声音也很小。她妈很苍白,她爸很高大,像座山。记得好像在睡不着的晚上,听父亲说话时提到“钱师傅老打他爱人”,我不能确定是不是听准了,但知道,“钱师傅他爱人”就是英子她妈。于是,我就认定,英子他爸老打她妈,还问过她。她说“没有,别瞎说”,说的时候,第一次给我看了她的白眼。

那以后,她好一阵子没理我,我也就自然忘了去理她。跟大多数处在那个年龄的男孩子一样,我其实也不愿意跟女生一起,之所以跟英子还能勉强玩上一玩,主要是因为,实在没人可玩了。

在我们这溜平房跟古城墙夹出的狭窄胡同里,我们家是唯一的“知识分子”家庭,父母有股子小孩子不能理解的清高劲儿,非常在意我跟什么样的孩子一起玩。按他们的想法,我不应该跟胡同里任何一个孩子玩,倒是可以跟河对面的孩子们玩。按我妈的话讲:“河对面的孩子怎么也看着干净些。”可我没法独自去河对面寻找玩伴,他们只接受成群成伙的我们。而由于跟胡同里的孩子们刻意的疏远,我被甩离了他们的团体。结果是,他们一帮子去河对面,被接受了,而我想加入时,他们就跟河对面的孩子说:“不是一头儿的,不加他。”于是,我就也被河对面不明所以地排斥了。

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远远看着别人玩得热闹,舔着脸不断尝试趁乱加入,差不多都又被排斥出去,偶尔别人没注意混进去了,或者正缺什么谁也不愿担当的角色,随便招招手,就十分兴奋,十分感动。被发现混迹或那个“临时角色”不再需要时,就又被轰出去。于是十分委屈地摆自己的“功劳”,希望人家“开恩”或“良心发现”。越说声音越大,越说心里越不快,刚学会的几句脏话就脱口而出了。他们于是回骂。我一人哪儿骂得过他们那么多人,每每都闹得自己灰溜溜的,蹩回家生闷气。好在父母都不在,还能捂着被子哭一场。

终于有一天,骂急了的我,再不能抑制自己,捡起石头子朝他们胡乱扔过去,结果谁也没打着,倒把一家的玻璃打碎了一块。当时吓坏了,只顾跑。那帮就追,直追到家门口,按住就打。好在被打碎玻璃那家的大人赶了过来,劝开了准备大打出手的一群孩子,把我拉到墙角,说:“赶紧让你家长给我们把玻璃安上,大冷天的,谁也受不了。”

我一直拖到晚上都没敢跟父母说。结果人家找过来了,质问父母怎么回事,大冷天的太不负责任了。父母才知道。我妈二话没说,拿上糨子旧报纸出了门。我还听见,她跟那家人说:“先糊上吧,要不怎么办。这么晚了。再说,买玻璃哪儿那么容易啊……”声音挺大,挺尖,跟和我爸吵架时候那样。我爸揪住我就打,拿他的皮带。他真气急了,把我的屁股打得差点儿开花。我爸很少打我,那次是我记得住的第二次。第一次为什么已经想不起来了,但肯定没用皮带。

那天夜里,河结了冰。第二天早晨出门时,冷得伸不直脖子。我带着屁股上的伤痛,蹩手蹩脚独自往学校去,一路躲着所有人。快到学校的时候,才发现,英子一直远远跟在后面。

事实上,当时,是因为英子发现我在看她,主动跑近,说了出来,我才知道她一直在后面跟着。我问她跟我干吗,跟屁虫儿似的。

这话在那个时代那样的年龄,摆明了就是要“挑起战争”,至少也是大大的不友善、不领情。话出口时,我已做好第二次欣赏她白眼的准备。可没想到,她并没像我所料的那样生气,而是从书包里摸出一个花布面的小绵垫子,说让我垫在屁股下面坐。她说,她爸老打他弟,都打屁股,打过了就坐不下,这垫子是他弟专用的……

我无地自容!让同班同学,还是女生,清清楚楚知道了挨家长打的情况,还被“赠与”了“展示”这一“丑闻”的陌生的花垫子!对一个男孩子来讲,这不是关心,不是爱护,而是莫大的污辱!!

我气得说不出话。特别、特别想,冲过去,把她打翻在地。我扭头就走,不理她,强忍着屁股上的痛,努力做出安然无恙、运动自如的样子。她追上来,硬把花垫子塞给我。我拗,很用力,却发现竟拗她不过!我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女生的力气这么大。

拗的时候,我肯定骂了她。骂的什么,却怎么也记不起来了。不是现在记不起来,而是当时就没记住。那一定是没经过大脑的本能的愤怒的产物。只记得她忽然涨红了脸,狠狠咬住嘴唇,使劲把垫子塞进我怀里,力量大得影响并改变了我坚守的矜持姿态。她头也不回地走开,嘴里肯定嘟囔什么来着,可我听不清,也没想听清。

我扔了那个垫子,也没去上学。那是我平生第一次逃学。整整一天,我都窝在学校附近街市上的垃圾桶边,心里充满着害怕、屈辱和愤怒,眼前交替重复浮现着爸爸的皮带和英子紧咬嘴唇的样子。

那时候,至少那一天,我恨她,就像恨爸爸的皮带一样。可是,我必须承认,三十多年后的我,必须承认,在那交替重复的浮现中,当爸爸皮带带来的恐惧压得我无法承受的时候,我就努力地、有意识地,“切换”到英子紧咬嘴唇的样子。她的样子,能让我从恐惧中解脱。

我逃学的事,当天就被家长知道了。如果正常上学,我应该中午回家吃饭。到了中午,我妈没见我,就去学校找,当然找不到。我是冻得实在受不了了才回的家,天都快黑了。回家的时候,我捡回了那个被我扔掉在寒风里飘荡了一整天的花绵垫子,想着是不是该塞到裤子里面,聊以抵挡肯定逃不掉的又一顿皮带。

可到头来,我还是没把垫子塞进裤子。当时是这么想的:万一我爸扒开裤子打,不就发现了,不就白准备了……

我爸没打我,我妈也没有。不仅没打,甚至连句责备的话都没说。我妈告诉我说,我爸请了假,跑了一天,刚刚把玻璃给人家安上了。我爸告诉我,做学生的,不能逃学,让我答应他,以后都不逃学,永远都不逃学。我答应了,哭了。

我爸是老师,平素最反对家长打孩子。后来一直,他都没再打过我,不管我犯了什么错。我犯过不少错,要是摊上英子她爸那么个爸,恐怕早让打死了。英子她弟后来让她爸打得离家出走,宁可去火车站要饭也不回家。在我关于英子的回忆中,很“重头”的情节,就是她流着眼泪到处找弟弟。她爸命令她找回弟弟,找不回来,就不许她回家。

后来,当我们都迁离了那条河,迁离了市中心,集体搬迁到郊区(当时是郊区,现在成了“寸土寸金”的“富人区”),住上楼房的时候,英子家在我家斜上方。英子她爸一点点老了,我还听见她家有殴打的声音和哭声。再后来才知道,是已经长成大小伙子的英子她弟在打她爸,英子去劝,边劝边哭。她弟不敢打她。

英子跟我说这些,下了很大决心,说得鼻涕眼泪的。我堵了她弟一回,告诉他不能打爸爸,不是人。他弟质问我说:那小时候他打我就都白打了?我说那你以后生个儿子,打你儿子去。你儿子也得长大,你也得老。英子他弟就不言语了。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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