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 (164) 两次验骨静海奇案
“静海奇案”历经数年,两次验骨,才换来真相大白
光绪七年,直隶静海发生一桩命案,前后两次开棺验尸,历经三年方才为死者讨还公道,史称“静海奇案”。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静海农家女苏玉珍,嫁给富户之子汪小良为妻。汪小良尽管名字中有个“良”字,但为人却一点也不善良。他不务正业,好赌成性,整天混迹于赌坊酒肆之中,对待玉珍也极为刻薄,稍不顺心便要打骂。玉珍回娘家诉苦,但爹娘认为女儿是泼出去的水,管的太多只怕惹姑爷烦气,因此一味劝玉珍忍着,只要生下儿子,或许便可换来丈夫的善待。
玉珍无奈,只能隐忍,常常以泪洗面,苦水全部吞进肚子中。公爹死了之后,家里没有了管着小良的人,小良于是更加放肆。他的继母周氏很年轻,长得也十分妖艳,早年间是个窑子里的姐儿,被小良的爹买下当小妾。虽说嫁做人妇,但仍旧风流不减,丈夫刚死,便跟继子勾搭到了一块儿。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继子与继母之间的龌龊事儿不胫而走,坊间尽管传的纷纷扬扬,但也没有实证,况且小良素来横暴,因此无人敢多言。
这事儿玉珍自然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觉着恶心,但也只是敢怒不敢言,任由丈夫和庶母厮混。周氏对待玉珍也刻薄至极,将其视为佣人。一次,她让玉珍给自己做双鞋。玉珍把鞋子做好,她嫌鞋底儿不正,厉声斥责玉珍。玉珍气不过,说了一句“鞋底儿不正有什么关系?只要走路走得正也就是了,总比人心不正要强。”
这番话出口之后,把周氏可气坏了。小良回来之后,她在小良面前添油加醋,让小良好好教训教训玉珍。小良在外输了钱,本来心里就窝火,听周氏这么一说,抄起一根顶门杠子,到了玉珍的房中,一脚将玉珍踹翻在地,而后用膝盖压住玉珍的肚子,将顶门杠横着按在其颈部,用力往下按,周氏趁机对玉珍进行毒打。
可怜玉珍一个弱女子无力反抗,最终死在丈夫手中。小良见玉珍一动不动,方才意识到自己闯下大祸。转天,他扬言玉珍夜里得了急病,不治身亡。玉珍的爹娘老实懦弱,不敢跟小良较量是非,小良给了老两口子一些安家费,将玉珍下葬之后,此事不了了之。
隔了一年之后,玉珍在外省当学徒的弟弟回到家中,听闻此事之后,认为姐姐的死一定跟姐夫有关,于是到静海县衙门喊冤。
静海县令带人到了坟地,命人发塚、启棺,棺中只剩一具骨骸,于是让验尸官验骨。验尸官检验过后,报称“无伤”。既然骨头完整无伤,则无法断定死者死因跟小良有关,因此玉珍的弟弟败诉。
三年之后,静海县更换了县令,玉珍的弟弟再次去喊冤。新来的县令姓许,他看过先前的卷宗之后,也认为事有蹊跷。于是带人二次发塚、启棺、验骨,当天围观者人山人海,都想看一看这次的验骨结果。
这次的验尸官是许大人专门从外地请来的,经验十足,为人正直,他验过之后,对许大人说:“的确无伤,但颈项下一根骨头,早已经被人调换了,并非死者的骨头。死者只有二十二岁,这个年龄的女子骨头应该有四两多,而我看到的骨头不过三两,分明是个四十多岁女子的骨头,一定是被人故意调换。”
许县令命人将以前经手此案的验尸官找来,加以严讯,方知先前的验尸官收了汪小良的好处,将有伤的骨头调换,如今那块骨头仍在,他没敢丢弃。找来之后仔细验看,果然骨头有被钝器按压所导致的裂痕。
抓来小良,一通大刑。小良熬不过,只能说出实情。数年奇冤,由此申雪,杀人者被处以极刑,大快人心。
只说古代验尸官,仅凭一块骨头就能断案,在今日看来,真可谓神乎其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