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发松:浅谈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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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作者简介

作者田发松(前)老师
作者:田发松,男,壮族,1972年7月生,大专文化,技师(助理工程师)。1990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从事乡镇水利管理,水政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河长制),水利改革,水利普查等工作。现任马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技师,主要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二 文章全文

一、水库工程工程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共建成中型水库3座,总库容3310万立方米,年供水量3568万立方米;小(1)型水库6座,总库容420.1万立方米,年供水量348.4万立方米;小(2)型水库20座、总库容349.26万立方米,年供水量256万立方米;库容大于1万立方米以上的小坝塘49座,总库容136.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64万立方米;库容小于1万立方米的203座,总库容79.05万立方米,年供水量118万立方米。蓄水工程总蓄水量4168.91万立方米,年供水量4426.9万立方米;建成“五小”水利工程2万余件,年供水量6773.1万立方米;全县水利工程年供水总量达1.12亿立方米,累计解决了30.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业有效灌溉面积22.04万亩、有效灌溉程度达18.7%。
二、水库工程划界确权情况
马关县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划界工作,对全县21座竣工验收的水库进行调查,并初步统计了3座中型,6座小(1)型,120座小(2)型水库需要划界、确权的面积,以及未完成划界确权的面积和在开展过程中埋设界桩和测量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现已经完成统计:3个中型水库(马安山水库、达号水库、大丫口水库)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应完成划界9077.84亩,已完成划界9077.84亩;管理范围应完成确权4299.59亩,已完成确权4299.59亩,其中,马安山水库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其编号为马国用(1994)字第370000025号,大丫口水库和达号水库已经划定确权范围,还待发土地使用证。4个小(1)型水库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应完成划界1861.04亩,未完成划界337.82亩;管理范围应完成确权820.85亩,未完成确权117.84亩,其中,绿差塘水库和灿可水库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其编号为马国用(1994)字第370000024号、马国用(1994)字第370000026号,小鱼塘水库一直未进行确权划界。19个小(2)型水库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应完成划界2446.52亩,未完成划界2446.52亩;管理范围应完成确权862.85亩,未完成确权862.85亩。
根据《测绘生产成本定额》建〔2009〕17号)等相关收费标准,分别测算测绘费、界桩设置费和其他划界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据此测算划界费单价。按照《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国土[籍]字〔1990〕93号)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臵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等相关规定分别测算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收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和其他确权工作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据此测算确权费单价。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未完成划界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807万元;管理范围未完成确权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44万元。小(1)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未完成划界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740万元;管理范围未完成确权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25万元。小(2)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未完成划界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3394万元;管理范围未完成确权所需的土地征用、办理土地使用证、测量、界桩的埋设与制作费用为85万元。河道划界确权尚需经费600万元。全县完成划界确权尚需经费6502万元。其它水利工程均未开展划界确权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大部分水利工程均没有管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无法进行。
二是部分水利工程管理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多、未确权。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面临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一时难以全面解决,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落实,仍由原村民使用。
三是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难度较大。国有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主要工作由县级负责,由于工程点多面广,工作量复杂,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
四是划界确权所需经费巨大。据调查测算,全县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尚需经费6502万元,经费难以落实,无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建议和意见

1、搞好宣传发动。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贯彻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重要意义及法律政策的认识,为确权划界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2、建立健全制度。

要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建立定期沟通通报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确保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顺利进行。

3、落实工作经费。

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所需经费从水利建设基金中列支,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级所需经费预算,报县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要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顺利进行。
4、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层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体制。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的指导、协调、宣传工作,负责提供水利工程的基础资料,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完成水利工程的地籍测绘、打桩放线和有关村寨、单位签字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勘界和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解释和答复工作;农科和林业等部门负责涉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相关资产权属的解释和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经费;司法、公安部门负责处理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社会治安工作;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范围内农户承包地的调整工作和确权登记过程中矛盾纠纷协调工作等。
5、严格按照《马关县河道、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本期【百家论水】专栏系列就到这里了,期待各位下期再见。
编者:薛国强
校审:田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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