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散文‖【我的地瓜情结】◆林殿正
作者简介
林殿正,男,山东省栖霞市人(现长住北京),系栖霞市作家协会会员和散文学会会员,偶有小文见诸报端和期刊,乃一介文学草根粉丝。
我的地瓜情结
“和地瓜打离婚!”这句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前后最流行、最受农村老百姓欢迎、最鼓舞人心的话,曾经风靡一时,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后热议的焦点。它不仅集中反映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而且也是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的有力武器和高超艺术。那时候,无论是公社还是生产队开会,每当遇到重大任务或要开展一项群众性工作,需要进一步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挂在口边的经常是这样几句话:“……不久的将来,我们要和地瓜打离婚,过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一日三餐煎炒炸,饭后苹果一壶茶’的生活,社员同志们,美好生活正在向我们招手,加油啊!”你想,这样的美好远景对于那些当时正处在“地瓜饼子,不吃停之”生活水平之中的人们来说,那不就是三伏天吃上了冰激凌,三九天穿上了大皮袄吗?那个美呀,就像做梦一样。这样的动员,能产生多么大的吸引力,又能爆发出多么大的力量和主观能动性?只要看看满山遍野红旗漫卷雪花、汗水湿透小褂战天斗地整大寨田的热火朝天场面,就有个八九不离十。
然而,要“和地瓜打离婚”,并非易事。地瓜,又名红薯,是一种易于栽种、便于管理、不求索取、甘于奉献的农作物。它,不嫌土地贫瘠,不怕干旱少雨,无需精耕细管,不需化肥农药,栽在哪里哪安家,是最亲民、最大众化的一种庄稼;它,浑身都是宝,叶、蔓、根茎均可食,是咱们这一带老百姓一日三餐的主食,更是人们解除饥饿、战胜灾荒的帮手和依靠。有的朋友一定会问,既然地瓜是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要棒打鸳鸯“闹离婚”呢?经历过那个时期的人们心里都明白,其原因盖出于那时食物太单调、生活太贫寒、营养太缺乏、胃口才生厌。你想,上顿地瓜,下顿还是地瓜,今天地瓜,明天仍是地瓜,“糖多蜜不甜”,别说是地瓜了,即便是满汉全席,又有谁能受得了?于是,地瓜就成了那个年代老百姓最厌烦、最深恶痛绝、最不受欢迎的食品。尤其是当看到人家“公家人”提着猪肉鸡蛋、吃着大米白面时,心里那个馋呀,不和地瓜“闹离婚”倒成了怪事了。
不过,眼馋也好,闹“离婚”也罢,充其量是给眼和嘴过了个“生日”,地瓜是老百姓餐桌上的主角的地位丝毫没有改变。家庭主妇们为了让一家人吃得下、吃得饱、吃得开心、吃得情愿,就在“无米之炊”上动起了脑筋,下起了功夫。于是,花样品种不断翻新,各种吃法纷纷出笼,给地瓜来了一场“饮食革命”。吃法上,有烀着吃、蒸着吃、烧着吃、烤着吃、晒成地瓜干(将生地瓜切片晒干)或硬干(将熟地瓜切片阴干)吃等。这些吃法虽不同,但大都保持了地瓜的原貌和原汁原味,属较简单粗放的一种吃法。只有在品种的开发、花样的翻新上作文章,才能真正显示出家庭主妇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如把洗净的地瓜用菜冲打成丝,可以熬成地瓜丝粥,若里面再佐以豇豆、绿豆、花生米或黄豆等豆类,则成了一种香甜可口的美味。若将地瓜丝与几种豆类混合捣碎做馅,外面包上一层面皮,做成一种俗称“豆饽饽”的食物,也是一种很不错的大众食品。若把地瓜丝晒干磨成面粉,家庭主妇们就更有了用武之地,他们能像小麦面粉那样,做出花样翻新的食品。例如包饺子、擀面条、包包子、蒸发糕、抡油饼等等。还有一种做法令人称绝,就是地瓜面饽饽。由于那时小麦面粉非常缺乏,过年过节做饽饽又是咱们胶东这一代农村的重要风俗,于是家庭主妇们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即用发好的地瓜面做里,外面包上一层薄薄的白面皮,蒸出的饽饽居然也硕大雪白,与纯白面饽饽并无二致,既增加了节日气氛,又提高了美感和食欲,可谓一举两得。从这里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人民大众是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开拓者、创造者的历史地位,是根深蒂固、不容置疑的。
不过,地瓜的吃法虽然很多,但那毕竟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事了。对于八零后的年轻人来说,了解和经历过的人就少之又少了。他们至多也就是在满街飘满烤地瓜香味的时候,买几块解解馋,打打牙祭,也就算实现了对地瓜的亲密接触。闻着那又香又甜的味道,看着少男少女们那大快朵颐的兴奋劲,常常勾起我对地瓜的怀念之情。说来也怪,我虽六旬有余,与八零后有较深的代沟,但在对烤地瓜的喜好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在地瓜的众多吃法中,我唯独偏爱煮和烤地瓜,那烀的松软稀烂、咬到嘴里香甜如蜜的煮地瓜、那烤得流油、闻一闻就甜掉牙的烤地瓜,永远是我的最爱。我的儿子是八零后,读高中时每逢冬、春季,差不多每晚我都在炉子上烤几块大小合适的地瓜,等他下晚自习回来吃。当他从寒风刺骨的冬夜或大雪纷飞的门外一踏进门槛,双手捧上热乎乎的烤地瓜,既暖手,又暖心,也算是寒门学子的一大快事。而看着他大口小口百吃不厌、比吃汉堡和肯德基都过瘾的样子,我的心既酸楚又欣慰,酸楚的是老爸无能,没有山珍海味供儿子享用,欣慰的是他极像我,也对地瓜情有独钟。一块烤地瓜,承载了多少父子情深,又演绎了我们爷俩多少草根本性,真是难以述说。幸运的是,就是这块烤地瓜,竟为我儿子敲开了大学这座圣洁殿堂的大门,地瓜的功劳不可谓不大矣。
说到地瓜的功劳,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三年自然灾害时期。那是一场百年不遇的大灾荒,也是地瓜为荣誉而战的广阔战场。当人们将野菜、树叶、草根等能够下咽的东西扫荡殆尽之际,谁能吃上一块地瓜简直就算上了天堂。别说地瓜了,即便是地瓜蔓馇,也成了不可多得的美食。难怪在灾荒的紧要关头或青黄不接之时,集市上的地瓜头(秋天将地瓜蔓的前头较嫩部分掐下来晒干)都卖到10元钱一斤(上世纪六十年代左右的十元钱那可不是个少数目),将地瓜浑身都是宝、平年荒年都离不了的地位和特性发扬到了极致。
面对着灾荒的步步深入和瘦骨嶙峋、嗷嗷待哺的孩子可怜的眼神,有的人实在熬不下去了,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涉险求生。于是,他们冒着“破坏集体经济、搞单干和复辟资本主义”的风险,在荒山、河滩等不毛之地,偷偷开出点荒地,栽上了地瓜芽。要说地瓜,真是为老百姓造福的庄稼,它不在乎土地的优劣,不计较水、肥、管的好孬,只要拔拔草、翻翻蔓就足够了,等它默默无闻地长到老秋,三叉镢一鐝刨下去,像一窝猴似的,大大小小的地瓜就滚了出来,把个小孩子欢喜地啃了一口带着泥土味的地瓜,又抱着块大地瓜满地跑了起来。手里有粮,心里舒畅,久违的笑容又挂在了人们的脸上。
而我的父亲身体不很强壮,又是个循规蹈矩、胆小怕事之人,偷着开荒种地自然没有他的份,只好靠着生产队分的那点口粮和我们姊妹几个拾草剜菜艰难度日。正所谓“屋漏偏遭连阴雨”,灾荒还没完全度过,1964年我又考取了高中,到栖霞一中读书需要带粮入伙,可家里哪有一点粮食?即便是所带粮食的百分之九十多是地瓜干,也全是母亲东家借西家挪和已出嫁的姐姐帮忙筹来的。我心里清楚得很,在学校能吃上地瓜干已属不易,比父母在家吃糠咽菜强得多,因此,我常常是嘴里嚼着地瓜干,眼里噙着饱鼓鼓的泪水……。有道是患难之中见真情,我对地瓜的感情,怎能不情深意长、永世难忘?以至于灾后多年,甚至我已参加工作、家庭状况有了初步好转后,我仍和父、母亲有个郑重约定:家里再穷再苦,也千万不能卖那点少得可怜、赖以生存的口粮;年头再好,手里即便有了点余粮,秋天也要晒点地瓜头备荒。这不仅是挨饿挨怕了的人刻骨铭心的经验和教训,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本能反应,更是我对地瓜挥之不去、一往情深的情结所在。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早已达到了当年想“和地瓜打离婚”时所期望达到的水平。然而,生活越好,非但不想和地瓜“离婚”,反而越喜欢上它了,你说怪不?
其实,说怪也不怪,人本身就是杂食动物,而地瓜本身则具有其独特的风味和营养,在吃腻了珍馔佳肴后,吃上一块热乎乎、甘甜如饴的地瓜同样是一种高级享受。这样说也许显得有点苍白无力,不足以彰显地瓜的功绩和地位,那咱们看看专家对此有何高见吧 。正好最近我看到一份资料,上面的一段话使我心里恍然大悟,方知原来权威答案在这里。该资料云:“粗粮最养生,地瓜是明星。世卫组织评出六大类最健康食品,地瓜被列为13种最佳食品之冠。据专家介绍,地瓜不但营养均衡,且具减肥、抗癌作用。”如此说来,谁还想和地瓜“闹离婚”呢?相反,我们非但不再和地瓜“闹离婚”,反而还要进一步与它来一番亲密接触、朝夕相处,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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