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及其提取物的新食品原料国内外批准现状

食用菌泛指可食用的大型真菌,包括食药兼用和药用大型真菌。主要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担子菌,另一类是子囊菌

常见的食用菌包含香菇、银耳、灵芝、竹荪、双孢蘑菇等。食用菌及其提取物具有极高的药用和营养价值,现代科学基于分子水平证实了食用菌的特殊营养保健功能及其药用价值,一般食用菌所含的蛋白质约占其干重的30%~45%,且所含蛋白质中氨基酸种类丰富,其中必需氨基酸的占比达到了理想水平。

食用菌富含营养与功能活性物质,包括多糖、活性蛋白和肽、酚类、酮类、萜类和甾体化合物等,已有研究证明这些物质具有调节免疫、抗疲劳、耐缺氧、降血脂和抑制恶性肿瘤等多种生物活性。对食用菌中的有效成分和活性物质进行提取、加工以及综合利用,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促进食用菌及其提取物作为新食品原料在各类食品尤其是功能性食品中的广泛应用。

2013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其中关于新食品原料的定义是在我国无传统使用习惯的以下物品:①动物、植物和微生物。②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③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④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

目前我国关于食用菌及其提取物的新食品原料屈指可数,仅于2009年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可以直接使用,或加入酒类、罐头、调味品以及饮料中。关于食用菌及其提取物的加工、利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活性物质的功能性实验,而未出现对于新食品原料的批准情况的研究。

国外主要国家及地区的食用菌及其提取物新食品原料批准情况不同于我国。美国没有新食品原料的概念,新食品原料在美国采用“公认为安全”(GRAS)模式进行管理,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1997年提出。查阅GRAS数据库可知,GRNNo.413规定来源于灵芝子实体的β-葡聚糖为“公认安全使用物质”。该物质可加入烘焙食品和烘焙混合料、饮料,在谷物和谷物产品、牛奶和奶制品、植物蛋白产品、加工果汁以及软糖中,其使用量不得大于150mg/份。

在欧盟国家,根据新食品清单(No2017/2470),香菇菌丝体提取物是获批的新食品,该新型食品是从香菇中提取的水浸发酵液,由98%水和2%的干物质组成。

干物质为新型食品的主要成分,包括香菇β-葡聚糖、游离葡萄糖、蛋白质和氨基酸等。可加入到面包产品(2mL/100g)、软饮料(0.5mL/100mL)、熟食(2.5mL/餐)、基于酸奶的食物(1.5mL/100mL)以及No2002/46/EC定义的膳食补充剂(2.5mL·d-1)中。

同时,清单授权的新食品有紫外照射处理的双孢蘑菇,每100g鲜重的双孢蘑菇允许添加10μg的维生素D2,该类新食品或含有该新食品的食品标签上应标明“用于增加维生素D水平的受控光处理”或“用于增加维生素D2水平的紫外线处理”。此外,清单中获得授权的新食品还有真菌壳聚糖提取物,其主要成分为氨基葡萄糖,是从双孢蘑菇的茎或者黑曲霉的菌丝体中提取得到的。其生产过程包括:在碱性介质中提取脱乙酰(水解),在酸性介质中溶解,在碱性介质中沉淀,洗涤和干燥。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针对新食品原料发布了澳新食品法典第25号清单“允许的新食品原料”,清单中尚未出现食用菌及其提取物,而根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署在2020年5月更新的新食品原料询问意见记录,可知姬松茸、灵芝、猴头菇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均无食用习惯,意见中被认为是新食品原料。

我国以新食品原料形式申报的产品,经评估后有2种批准形式,一是属于新食品原料,按照新食品原料审核批准公布。二是在我国有一定的食用历史,按照普通食品进行管理。我国对已批准的新食品原料以名单形式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一般包括:新食品原料的名称(包括拉丁名)、种属和来源、生物学特点、生产工艺、主要成分、可食用部位、使用量和范围、适合食用的人群、食用量和质量标准等,微生物类的新食品原料需要同时公告其菌株号。我国于2009年3月发布《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年第3号),表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其用于食品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蛹虫草来源于人工培养的蛹虫草子实体,接种蛹虫草菌种到培养基上进行人工培养,采收蛹虫草子实体,经烘干等步骤而制成。该公告的附件载明不适宜人群包括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其使用范围为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味品和饮料,食用量为≤2g·d-1。2014年第10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中改称蛹虫草为新食品原料,变更了原有的食用量、质量指标要求和使用范围。

目前,我国获批的新食品原料中的食用菌有5种,分别是姬松茸、灵芝、猴头菇、蛹虫草、双孢蘑菇,提取物仅有β-葡聚糖(来源于香菇菌丝体、灵芝子实体)和氨基葡萄糖(来源于双孢蘑菇或者黑曲霉菌丝体)2种。

据统计,我国已报道的食用菌约983种,其中50%以上具有药用功效,约1/10可培养出子实体,其中大约有60多种已形成商业生产。但由于我国新食品原料的定义与国外有所差别,因此针对食用菌及其提取物的新食品原料的申报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现状。

姬松茸、灵芝、猴头菇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无食用习惯,因此澳新监管部门发布的意见中将其认定为新型食品。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市场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将灵芝纳入管理,表示灵芝可作为食品原料加入食品中。姬松茸和猴头菇在我国均有传统食用习惯,因此该类菌种不能作为新食品原料进行申报,可考虑其提取物。

食用菌类食品是一种安全、天然、富有营养的食品,能调节人体多项生理功能,因此赢得越来越多人的青睐。食用菌在我国具有长期食用和药用的历史,其安全性得到了充分证实。由于多种食用菌在我国均有传统食用习惯,因此其提取物可作为今后新食品原料申报的方向,对食用菌类食品的开发具有很大的潜力。同时,为了保证安全,也应对其提取物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安全性进入深入研究。未来食用菌产业的长期发展趋势是开发靶向性功能性食品及药品,使之成为一种高端的超级健康养生饮品或是预包装食品,能够有效改变食用菌产业的传统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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