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高额打赏将被限制,莫让“青少年模式”沦为摆设

近年来,网络直播可以说是越来越受欢迎了,而且受众群体较为广泛,男女老手可以在直播平台上找到自己喜欢的直播类型,并乐在其中。众所周知,主播直播的收入主要是靠平台的工资及打赏,其中打赏占了大部分,尤其是知名主播,高额打赏屡见不鲜。

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各种问题,很多小孩子用家长的手机观看直播给主播打赏,然后引发家长、主播、直播平台三方的矛盾,家长认为孩子未成年且没有经济能力,应该退还;但是主播和直播平台则认为孩子拿家长的手机打赏,那么表示家长默认了孩子的行为,因此不愿退还。近几年这样的新闻比比皆是。

熊孩子看直播频现巨额打赏

今年春节,学生度过了“史上最长假期”,而在这个假期中很多孩子都是用手机上网课,从而出现了多起孩子巨额打赏主播事件。

今年7月份,一12岁女孩观看游戏直播,一个月的时间内打赏8万余元,最终在民警2个多月与游戏公司、直播平台联系中,追回4万余元。

另一男孩从自己母亲手机上转走40万元,大部分用来打赏女主播,只为了在虚拟的网络中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10月份,10岁女孩在直播平台观看直播,仅6天就打赏主播2万余元,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退款成功。

别让直播打赏成为青少年的“鸦片”

事实上,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而这一切的背后,在于网络直播行业的火爆以及打赏之风的盛行。“打赏”这一原本为网民与主播沟通交流、情感互动的手段,却在利益驱动下逐渐异化为敛财工具:在监管漏洞和灰色地带打“擦边球”,散播充斥着低俗味道的视听内容,与粉丝建立虚无缥缈的“亲密关系”……这一切无异于精神“鸦片”,让一些涉世未深、缺乏自制力的青少年深陷其中。

打赏主播的钱能要回吗?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应支持。

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

那么答案已经非常明确了,如果打赏行为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那么打赏的钱是可以要回的。不过,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必须能够证明打赏行为确实是未成年人所为。

但从以往案例来看,要想证明这一点其实并不容易。所以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尽到看管的义务。毕竟,法律不是家长的免责护身符,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同样重要。

网络直播高额打赏将被限制

今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将在年内针对网络直播打赏行为出台指导规范,预计最快12月出台。除此之外,协会还将推出网络主播的分类分级管理规范,对非电商类主播进行评级。

网络直播打赏行为规范出台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目前网络直播中存在的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三大问题。

激情打赏就是一定时间内的不断打赏,对于这类行为平台应当在产品策略上进行调整,给用户设置冷静期。

对高额打赏的管理方面,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最高值进行限制。

未成年人打赏限制则是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尽量减少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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