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之交,铁兵器的广泛采用和弩的改进,使步兵得以有效地遏止密集整齐的车阵进攻。同时,由于战车本身车体笨重,驾驭困难,特别是当参战车辆数量骤增以後,战车对于战场地形及道路条件仰赖日趋严重,其机动性随之减低,而小块耕地的大量出现又严重地破坏了井田的道路系统,更增加了战车队运动的困难。此外,随著战争性质和结构的转变以及城邑地位的提高,对要塞的争夺日趋频繁,从而大大降低了战车在作战中的地位。于是,传统的车战逐渐被步骑战所取代,到战国时期终于形成了以步兵为中心,车兵为辅翼,骑兵为机动的新的战争方式。那么,战国时代的歩战,车战时怎样的呢?在上一篇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作为车兵的“甲士”和作为徒兵的“国人”。而战国时代的军制便基于此。军队由少部分较为职业化的“甲士”(或称练士)常备军和大部分郡县的征兵组成。战国时期,大部分国家都全部或者部分地实行了郡县制。在征兵方面,各诸侯国主要实行郡县徵兵制,农民是主要的徵集对象。郡守和县令有权徵集本郡、县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16或17岁“傅籍”(或称“傅”),即进行登记,然后,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应徵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徵。这些民兵在战时才服役,不是常备军,平常就是百姓。军队组织往往和居民组织相结合。郡、县居民多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即“伍什之制”。伍什之上,秦有里、乡,三晋有连、闾。军队的组织与之相应。《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以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五十人为一属,百人为一闾。与春秋不同的是,(1)其是按郡县为单位而非春秋时期按照“乘”的编制。并且无论“国人”“野人”都要服役。(2)春秋时期,征兵每家不超过一人,或者每家轮流出一人。而战国时期,所有适龄,适役人员都要服役。例如《史记 苏秦》列传就记载,“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一个临淄城理论上就可以征兵20万。而且,各国统治集团并不一定按规定的年龄征集,如长平之战时,秦国“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再如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楚国东部地区时,曾对齐国使者说:“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这是连小于15岁的也要征集了。(3)紧急情况下,妇女也必须服兵役,特别是在守城战中,例如,秦国的商鞅在论述城市防御作战时,说要将壮男组织为一军,壮女组织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组织为一军,女军的主要任务是在敌人到达之前构筑工事,设置障碍,破坏桥梁房屋,来得及时就将可资敌用的物资搬进城内,来不及时就放火烧掉,以免被敌军使用。墨翟在讲守城之法时说:“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又说:“诸作穴(地道)者五十人,男女各半”;还说:“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老小人一矛”。周赧王三十一年(前284年)燕军围即墨和五十六年(前259年)秦军攻邯郸时,守将田单和赵胜,都将妻妾编入行伍之中。这一切都说明,战国时期的女子在必要时也要服兵役的。在这种情况下,各国都可以说是“全民皆兵”,所以可以动辄“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例如秦“奋击百万,车千乘,骑万匹”,楚“带甲百万,车千乘,骑万匹” 燕“带甲数十万,车七百乘 骑六千匹”(注意,此处的“带甲”泛指军队,并不是真正都有盔甲,就好像古书经常以“铁骑”指代所有骑兵一样)并不夸张,反正不是常备军,都是民兵。战国时代对于逃兵有极其严厉的惩罚 本人处死。妻子没收为奴婢 甚至邻居都连坐。那些质疑战国时代可有数十万兵力,动不动就说史料夸张或者不可信的又拿不出确凿证据证明的。是不了解战国军制,以西方希腊罗马公民兵制或者现代募兵或常备军观点套用古代的错误观点。是历史虚无主义,应该受到批评。常备军,也就是“练士”,是各国的常备军,由春秋时期“国人”组成的车兵甲士演变而来,带有一定募兵制和雇佣兵性质,是精锐部队,数量不会很多。他们的挑选的训练标准都非常严格。待遇自然也高于一般士兵很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著名的魏武卒。《荀子》记载:“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是数年而衰,而未可夺也。。”可见其训练和选拔标准之严格。此外,还有齐国“技击”,韩国“超足”(《史记·苏秦列传》:“韩卒超足而射,百发不暇止。”司马贞索隐:“按:超足谓超腾用势,盖起足蹋之而射也。”)等,一般认为,也属于此种部队。
步兵的编制方面,各国都不尽相同。现以尉缭子的记载为标准,尉缭子记载,“五人为伍,十人为什,有什长,五十人为属,百人为伯,有伯长,伯长以上有千人之将,万人之将,万人之将以上,有左右二将军,左右二将军之上有大将军”将以上属于临时编制,没有固定。战国时期,开始出现了大规模的骑兵部队,赵武灵王“。。。易胡服,教练骑射,励行改革”(《史记·赵世家》,“胡服骑射”,率先在中原组成了大规模的骑兵部队,并取得良好效果。“北破林胡,楼烦”。(《史记·匈奴列传》)又“灭中山,迁其王于肤施”《史记·赵世家第十三》,使得赵国的军事实力大为增强,各国纷纷效仿,也组建自己的大规模骑兵部队,从而使得骑兵开始脱离车兵,向独立性的兵种发展。
那么,此时,骑兵的战术是怎样的呢?我们从理论和实战两方面进行分析,理论方面,托名姜太公,实则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兵书《六韬》对此有详细叙述。《六韬·均兵篇》说“车者,军之羽翼也,所以陷坚阵,要强敌,遮走北也。骑者,军之伺候也,所以踵败军,绝粮道,击便寇也”(便寇指突然来袭的敌骑兵或者车兵)从根本上区分了“车”与“骑”战术的不同,“车”多担负正面冲击任务,而“骑”则更多担任追击,断粮,骚扰和与敌小股部队交战的任务。(类似于后世重骑兵与轻骑兵的战术划分),值得一提的是,《六韬·战骑篇》特别强调骑兵不能贸然冲击敌阵并将其视作骑兵失败的头号因素,“凡以骑陷敌,而不能破陈,敌人佯走,以车骑返击我后,此骑之败地也。”,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六韬》也赞成骑兵的冲击战术,如在“敌人始至,行陈未定,前后不属”时,可“陷其前骑,击其左右”,不过,这是指攻击敌人的骑兵部队并在适当的时机从两翼包抄迂回敌步兵而非直接正面冲击。即使如此,此种行动也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与不确定性。在实战中,罕有记载。在骑兵编制方面,《六韬·犬韬·均兵》中记载骑兵编制为“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其战斗编组则为“三十骑一屯,六十骑一辈”,但是,根据秦兵马俑出土的骑兵方阵来看,秦军骑兵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一百零八骑为一个单位。原因可能是各国骑兵编制不同或者时代不同。实战运用方面,骑兵的运用基本与《六韬》记载相符,多用于追击,诱敌和断粮,如长平之战中,秦将白起“(以)奇兵二万五千人绝赵军后,又一军五千骑绝赵壁间”(《史记·白起王翦列传》),以骑兵和步兵相配合,切断赵军粮道,从而围困赵军四十万人,取得长平之战的胜利。
至于车兵,如前文所述,仍然具有一定作用,往往在战场上配合骑兵作战,担负突击任务。《六韬·均兵》说,“夫车骑者,军之武兵也”“车者,军之羽翼也,所以陷坚阵,要强敌,遮走北也。”。车兵的编制是“五车一长,十车一吏,五十车一率,百车一将”,与春秋时代最大的不同是,车兵开始摆脱步兵成为独立部队,其“徒兵”数量大为减少。具体数字,没有明确记载,据出土秦兵马俑推断,战国时代的“一乘”,有八人,三十二人,二十八人三种,其中,八人较为普遍。
至迟在春秋晚期,中国就有了专门用于作战的水军。我国最早的水军正式编制,是楚国的“舟师”。楚军有陆军称为“陵师”,有水军称为“舟师”。《左传·襄公三年》:“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据《春秋大宰表》卷云:“予重之克鸠兹也,为今太平之芜湖,此用水也。”用水即水战。《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吴,不为军政”。即周灵王二十三年(公元前549年),楚以舟师攻吴,是正式水军作战的最早记载。此后,吴楚之间,吴越之间,常在内河用舟师作战.如长岸之战、经洋之战等。楚国的老对手吴国,水师不亚于楚国,《文献通考》里说:考之经传,吴舟成七年始入州来。暨共王卒,继侵楚。明年败楚于皋舟之隘。是吴利在舟师,楚惧无以敌吴。后十年,康王以舟师以略吴疆。越国也是如此,《越绝书记地传》记载:“以船为车,以楫为马。”“勾践灭吴,霸关东,从琅琊起观台,周七里,以观东海,死士八千人,戈船三百艘。则勾践之徙都琅琊,以图霸中原,当倚其海上舟师之盛也”吴越的舟师,种类繁多,有大羿,小羿,突冒,桥船,楼船等。“大翼者当陵军之重车,小翼当陵军之轻车,突冒者当陵军之冲车,楼船者当陵军之行楼车(用数匹马拉的一种兵车,车上有象城墙般高的楼),桥舡者当陵军之轻足票骑也”。当时的战船大多为两层,上层是士兵,下层是划桨手,在水上作战的士兵称为“习流”或“楼船士”,常用的水战兵器是弓弩戈戟还有用于接舷战的钩矛等“退者钩之,进者拒之”
在上一讲中,我们介绍了春秋时代的三阵,五阵,到了战国时期,更为完善的“八阵”开始出现。所谓“八阵”,并不是诸葛亮的八卦阵,而是以8个或若干个战术单位的小方阵组成的大方阵。在三阵和五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关于八阵,《孙膑兵法》有较为详细的记载,“用八阵战者,因地之利,用八阵之宜。用阵三分(全军分为三部分),诲(通每)阵有锋(先锋),诲(每)锋有后(预备队),皆侍令而动。斗(作战部队)一(占三分之一),守(预备部队)二(占三分之二)。以一侵(攻)敌,以二收(扩张战果)。敌弱以乱,先其选卒以乘之。敌强以治,先其下卒以诱之。车骑与战者,分以为三,一在于右,一在于左,一在于后。易则多其车,险则多其骑,厄则多其弩。险易必知生地、死地,居生击死。”总之,八阵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和敌情不断变化。其通常阵型如图所示。八阵图一直为后世兵家沿用。
车兵和骑兵方面,《六韬》记载,“易战之法(在平原作战),五车为列,相去四十步,左右十步,队间六十步。险战之法(在险峻地形作战),车必循道,十车为聚二十车为屯,前后相去二十步,左右六步,队间三十六步;五车一长,纵横相去二里,各返故道。”如图所示。
骑兵与车兵类似,“置骑之吏娄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易战之法,五骑为列,前后相去二十步,左右四步,队间五十步。险战者前后相去十步,左右二步,队间二十五步;三十骑为一屯,六十骑为一辈,十骑一吏,纵横相去百步,周环各复故处。”
四 “上首功之国”军功爵位制
最后我们再简单介绍一下军功爵位制。战国时期,很多国家都实行了军功爵位制度,以秦国最为完善,最有代表性。商鞅变法,废除世卿世禄,开启了军功爵位制,“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奖励军功、鼓励杀敌求胜的军功爵禄制度,它是新兴的地主阶级为提高军队战斗力而采取一项措施,同时也是调整当时社会关系的途径之一。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这四级相当于春秋时期的士,但在军队中仍然是士卒或者伍长)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这五级相当于春秋时期的大夫,已经是军官)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这九级相当于春秋时期的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这两级就是侯)。商鞅变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注意,此处是甲士而非普通士兵 这也解释了很多网友提出的问题,认为获取爵位太容易,秦国的土地不够分,事实上 获取爵位对普通士兵来说还是很难的)一个首级,就可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也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两级爵位“上造”的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当爵位到五大夫时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衣食600户的,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而秦国也因为此,成为诸侯眼中的“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战斗力得到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