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书法篆刻必知的一个概念:隶变
1912年,鲁坚写过一本《西泠印社记》,里边这样记载吴昌硕的“龙泓研精篆籀,旁搜苍雅,凡所造作,海内宗仰。吾友吴缶庐,生平笃嗜猎,制书凿印,能乱石鼓之真,甚乃绘画之事,亦以蜾扁法治之。”
鲁坚从丁敬说起,说到吴昌硕的书法特征时,说吴昌硕就连绘画的笔法,也用“蜾扁法治之。”,这里所谓的蜾是指的篆书的方法,扁是隶书的书写方法,而吴昌硕的书法特征是非篆非隶,亦篆亦隶,用篆书的结构写出了隶书的字形。
(吴昌硕书法)
我们都知道,中国汉字的流向是甲骨文、古文、籀文,小篆、隶书、楷书(含行、草)到后来通行的简化汉字而印章用字的文字流向是:
战国官私玺中,秦用籀文,其他六国用古文;秦官私印,用摹印篆;汉官私印,用缪篆、部分小篆、鸟虫篆;魏晋六朝官私印用缪篆,也有部分《石经》体;唐宋元明清官私印用小篆;民国时期,官印用方篆、繁体汉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公章用简化字、楷书。
这中间有个问题,即中国书法在篆书向隶书转变时,印章文字并没有转化为隶书,而是转向了有隶书体势的缪篆。
中国的文字打从最早的匋刻符,到后来的甲骨文,再到金文,石鼓文的大篆,符合六书中象形文字原则的字比较多,一个要表达事物的文字往往画成其形,因此,相对复杂,书写起来,比较麻烦,这样,在很多应用场合(比如速记,比如战用公文等)不能胜任,于是,聪明的秦人改变笔画的方向、笔顺、笔画的连结方式,部分字形或局部、偏旁发生省并的简化现象,最根本的动因就是书写简化,秦系文字的日常手写体发生隶变的最早时间,大概在战国中晚期。当然,其他六国的人们自然也有他们的隶变文字,只是我们后来沿用的官方文字是秦系文字,因此,我们讨论隶变,仅从秦系文字谈起。
(早期的文字简化)
后来,秦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就开始进行文字统一工作,至六国全灭,李斯定小篆为标准字体后,官方规定大家以后以小篆为正式文字。
注意,这个时候,秦国内部日常的隶变还在进行,毕竟隶变之后,文字书写起来方便多了,只有在正式场合和官方文字中,以小篆为正式文字。
其他六国隶变的那些书写习惯呢,国家统一了,六国人的隶变形成的潦草的书写习惯不可能一下子就消失,这些书写习惯成为后来衍生隶、草二体分途发展的催化剂。
到了汉代,隶变继续发展,而汉武帝时,他开始建立起严格的文字考试和监察制度,开始选用书法好者进入政府任职,要想做官,必须书法好,于是,形成了从帝王到后妃到平民都参与的社会化的书写活动,在这个时期,隶书开始成为正式的字体,隶变完成。
(篆书与隶书马字的比较)
隶变是汉字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古汉字演变成现代汉字的起点。有隶变,才有今天的汉字。总体上说,隶变的五大特征是:
1.解散篆体,改曲为直:隶书不再顾及象形原则,把古字“随体诘诎”的线条分解或改成平直的笔画,以便书写。比如:
(“胡”字隶变结果)
2.偏旁分化:在隶书里,独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写法明显不同。
3.偏旁混同:隶书以求简便,把某些生僻的或笔画较多的偏旁,改成形状相近,笔画较少,又比较常见的偏旁。
4.结构简省,字形简省:隶书往往把篆文的两笔并为一笔,或是把两个以上的偏旁或偏旁所包含的部分合并起来,改成较简单的笔画结构。省略较复杂的字形,以不影响识别为原则做简省,如:
(“夏”字的隶变)
5.圆转不断的线条变为方折的断笔:隶书为提高书写速度,形成点、横、竖、捺、钩、折等笔画。
由于隶变的原因,原本简单的直线与曲线和圆圈构成的笔画丰富起来了,因此,也当然需要更丰富的笔法,由于笔法的丰富,如中锋与侧锋,藏锋与露锋,束毫与铺毫,疾势与涩势,轻与重,方与圆等对立因素的统一在技巧上的要求充分展示,中国书法开始注意到:线除了构筑字体的空间之外,线形自身的形态及其变化即是一个丰富无比的语汇系统——线条自身终于独立地走上了历史舞台。由此,中国书法因此有了丰富的发展空间,后面的草书、楷书、行书逐渐发展而来。
(印面文字隶意明显的汉印缪篆)
对于篆刻来说,汉印文字缪篆本身就带有一部分的隶书体势,而深刻领悟篆书与隶书的发展变化过程,也就是“隶变”的,对于文字的字形与结构,线条的特征与质感,笔墨的干湿与浓淡,对于篆刻的实际技法操作,都有相当多的指导意义。
吴昌硕所以成为篆刻书画大师,其成就的根本艺术支撑点即在打通篆隶,他从《石鼓文》中悟得篆与隶字形的真谛,最后才有本文开始说的“吾友吴缶庐,生平笃嗜猎,制书凿印,能乱石鼓之真,甚乃绘画之事,亦以蜾扁法治之。”这样的艺术境界。
(【老李刻堂】之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