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情侣相约跳楼 女友坠亡 男友没跳涉嫌故意杀人!
2017年11月,杭州一对网红情侣因为情感上的纠纷,两人之间的争吵竟发展到了相约跳楼自杀的地步。
只是没想到,男友并没有真要跳楼的想法,但喝醉酒的女友却真的跳了下去,这一案件在滨江法院开庭审理,男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跟据被告男网红小宇供述:
从2015年开始,他就与前女友小洁一起做微商,一次偶然的机会,与买面膜的阿梅认识了,阿梅是杭州内小有名气的平面模特。
后来小宇和小洁在直播平台上做淘宝店,主营女装,收获了几十万粉丝,但后来两人情感不和便分手了,小宇在2017年的6月又开了一间淘宝店,并邀请阿梅做他店铺的平面模特,一来二去,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小洁的粉丝纷纷怀疑两人分手是因为小宇出轨阿梅,就在阿梅的直播间辱骂她是小三,每天都有人在直播间骂她是小三,让阿梅的情绪一度十分崩溃。
2017年11月1号晚上,小宇看到阿梅被分手谩骂而情绪失落,就带她出去散散心,于是,小宇、阿梅和阿炳在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一家饭店喝酒到2号凌晨4点多。
当晚阿梅因心绪烦乱,在喝了四五瓶啤酒之后就已经醉了,三人乘车返回的时候,阿梅想要喝水,小宇就说等到了有水的地方再给她买,阿梅就上前搂住了副驾驶座上的阿炳,让他去给自己买水喝,看到自己的女人搂住了别人,哪个男人不吃醋?小宇也不例外。
小宇与阿梅回到住处的时候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根据楼道的监控来看,阿梅已经醉到不能独立行走了,只能在小宇的搀扶下才能勉强行走,阿梅甚至一度蹲在地上不能站起来。
到了5点多的时候,两人因为阿梅在车上要水喝的事而争吵起来,又加上之前两人在直播间被粉丝的辱骂,小宇积蓄依旧的情绪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小宇把房间里的化妆品等物品都给砸了,然后又用水果刀在腹部划了一道长达23厘米的刀口。随后小宇来到了主卧阳台的护栏外,背对栏杆面部朝外,双手反抓栏杆,做出一副跳楼的样子。
阿梅见到之后也摆出同样的姿势,也是一副跳楼的样子。
两人还是在争吵:你为什么不跳?
为什么不是你先跳?
你跳下去我就跟着跳下去!
……
没想到一来二去之后,阿梅竟真的跳了下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人认为:小宇带阿梅深夜喝酒,醉酒后应当有照顾阿梅免于危险的法定义务,但小宇却让人结果发生,造成阿梅的死亡后果,应对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小宇的辩护人认为:小宇不存在杀害阿梅的主管故意,两人正在吵架中,小宇并没有认为阿梅真的会跳楼,所以小宇是属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对于阿梅的死亡有过失的责任,应当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目前,滨江法院对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
嘉宾: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绍涛律师
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方弘:一句你跳我就跳的戏言,小宇为何就涉嫌故意杀人罪?
王绍涛律师:首先,我们先弄清楚相约自杀在哪些情况可能会涉嫌犯罪,哪些情况不构成犯罪。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本案是否属于典型的相约自杀行为。
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都是自愿相约自杀,如果双方都死亡,显然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了,事实上也追究不了。因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要有生命,而且要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二、双方相约自杀,而且都实施了自杀行为。但是,一方死亡。而另一方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自杀未遂。自杀未遂的这一方不构成犯罪!
例如,双方都选择跳楼自杀。一方跳下去死了。而另外一方也跳下去了,却受重伤或者是轻伤甚至没有受伤。没死的一方是否构成犯罪?
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不构成犯罪的。
二、双方相约自杀,一方死亡,但是另外一方却改变主意了。
例如:改变主意一方可能会看着另一方死相很惨烈而改变主意不自杀了。在这种情况下,改变主意的一方也不构成犯罪。
因为,相约自杀实际上是相互壮胆,加强了对方自杀的意愿。所以,改变主意没有自杀一方有救助的义务。即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紧急救助的义务,但是不构成犯罪。
三、在相约自杀的时候,相互委托杀死对方,即你杀我,我杀你。
1、如果双方都死了,仍然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2、如果一方死亡,另外一方没有死或者改变主意不自杀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
为什么双方都是自愿杀死对方,并相互委托杀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呢?因为这种所谓的委托是一种完全无效的行为。
《刑法》不承认一方委托另一方杀死对方。
所以,即便是受委托杀死对方,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四、行为人诱骗他人相约自杀,即本来没有自杀的意愿。但是,通过各种诱骗方式让对方相信相约自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诱骗他人自杀的行为,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
而本案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小宇既不是真心想去自杀,也没有诱骗阿梅自杀。
而完全是情侣之间喝酒吵架以后,小宇赌气说的气话。他不想真正自杀,也不想诱骗女朋友阿梅自杀。
所以,本案不属于传统意义上讲的相约自杀的任何一种情况。
方弘:那这种情况下,小宇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样的犯罪?
王绍涛律师:我认为,小宇显然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即间接的故意杀人罪。
虽然小宇主观上并非一定要杀死阿梅。但是,他采取的是一种放任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原因有三:
一、小宇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道阿梅属于深度醉酒状态。在这个状态下,阿梅对自己的意识控制能力是非常弱的。
二、双方吵架以后,情绪处于一种失控状态下。在这种失控状态下,可能会做出各种行为。作为成年人的小宇是知道的,因为小宇就是当事人和参与者。
三、在前面两个前提下,小宇还让阿梅在高楼栏杆外,处于高度危险状态下。
在阿梅醉酒状态,情绪失控,处于高楼栏杆外面的情况下,小宇还在说赌气话。显然,小宇对于阿梅的跳楼死亡是采取一种放任的态度。
所以,我认为小宇涉嫌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方弘:法庭上,小宇认为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构成故意杀人罪,您怎么看?
王绍涛律师:不可否认,这个案子会有争议。小宇是否属于疏忽大意或者说自认为可以预见而没有预见的主观状态?这从辩护方的角度来看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但是,我仍然认为小宇构成的是故意杀人罪,而且是间接故意杀人罪。
例如,双方在打闹、嬉闹当中,如果一方不注意或者没有引起注意从高楼上摔下来,那么另外一方可能会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特征。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当处于深度醉酒状态、情绪失控阿梅在高楼栏杆外面的情况下,小宇还用语言进行刺激。“我们一起死!你跳,我就跳!”,
在这种情况下,小宇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他完全是对于阿梅的死亡存有一种放任态度。即阿梅死还是不死,跳还是不跳,自己无所谓。反正,我也没当真。你要死,你去死吧。因此,这导致了阿梅阿妹的跳楼。
所以,我认为故意杀人更符合本案的犯罪特征。
方弘:在生活当中,无论是情侣还是朋友或是夫妻吵架,也有可能会发生类似的情况。
比如:一方生气的时候都会威胁对方,你要怎么怎么样,我就跳楼了。但是,另外一方也在气头上,可能会说你跳就跳吧,有本事你就跳这样类似的话。事实上,尽管双方都说的是气话。但是,一旦有一方跳楼,可能另外一方就会涉嫌犯罪?
王绍涛律师:是的。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在情绪失控的时候,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或者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甚至酿成惨案。
即便是在双方争吵,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一定要知道最基本的底线,并保持理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事情平息下来。而是火上浇油,刺激对方,你就有可能涉嫌构成犯罪。
方弘:所以,通过这个案件提醒大家:无论是情侣、夫妻之间还是朋友之间,有一些行为或者是有一些语言一定要讲究尺度。尤其是在一些关键的时刻,大家应该学会控制,不仅控制住自己,也应该阻止对方一些危害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