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67期』免抵退汇总表录入注意事项

退税问答

本栏目由慧税学院独家赞助,每期问答内容由出口退税领域资深专家编辑整理,为广大出口企业工作者解答系统操作和退税实务问题。每周二、周四龙小慧将会准时与大家见面!

问:生产企业的出口明细数据已经录入完成,汇总表应该怎样录入呢?

答:

首先,汇总表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根据申报的明细表等数据自动生成的汇总申报表。建议将所有的明细表录入后并且确认明细申报数据后再录入本表,否则计算结果不准确,系统将检测有关明细表是否录入并是否已做申报。若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在保证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无误的情况下,删除已生成的汇总表,点击“增加”“回车”,填写对应数据系统重新生成新的汇总表。

具体录入步骤

1、填写退税汇总计算。

这里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企业每个月都有申报。这种情况下,纳税表出口销售累加及不得抵扣累加填写的都是当期所属期的数据就可以。比如所属期是201911,这里就填写增值税申报表201911所属期里的数据就可以。

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是非连续申报的,比如,8月份(201907所属期)申报后,中间没有申报,直到12月份(201911所属期)有业务后再次申报,此时的这两个累加值填写要注意。

①纳税表出口销售累加值:201908+201909+201910+201911四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出口销售累加之和。

②纳税表不得抵扣累加值:201908+201909+201910+201911四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累加之和。

③期末留底:填写201911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末留底税额。

2、确定后,敲回车,生成汇总表数据,同时自动生成附表。

注意:如果出现汇总表的累计数错误,可以尝试撤销申报数据,从综合服务平台获取审核反馈数据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和处理,然后删除原汇总表重新生成。

更多详解请到慧税学院搜索课程“取消增值税简表填报后如何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扫描二维码加入微信交流群,学习更多退税知识。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