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91期』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的流程是什么?
本栏目由慧税学院独家赞助,每期问答内容由出口退税领域资深专家编辑整理,为广大出口企业工作者解答系统操作和退税实务问题。每周二、周四龙小慧将会准时与大家见面!
Q
生产企业有手册需要核销,那么进料加工核销的流程是什么呢?
企业留言提问
A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要求,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那么核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具体可到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下载:进料加工核销反馈。
下载后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二、将获取的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口和出口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可以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1.具体在进料向导的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进行核销数据的填报。
如果核对发现,实际业务与反馈数据不一致的,生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注意填完调整表后,需要再回到核销申报录入表中,点击修改,回车后:“实际分配率”就会重新计算调整。
2.生成进料核销数据。点击进料向导的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核销数据。
3.打印报表。
在进料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进行报表的打印。
三、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四、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同时,应在核销确认的次月,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应在确认核销后的首次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
注:软件操作部分以单机版为例,在线版操作可以查看慧税学院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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