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曹魏禁卫武官制度

继承汉魏之际曹操霸府的禁卫之制,曹魏王朝确立了以领军和护军将军为主体的禁卫武官制度。曹魏一代,领军将军、护军将军少见,而以资轻于将军之中领军、中护军为制度常态。领军、护军分掌宫城内、外禁卫军,维护以宫殿—宫城为中心的京师安全,尤其保卫皇帝(后期以司马氏权臣为主)更是禁卫武官职责的核心所在。随着司马氏权力的膨胀,宫城内禁卫的重要性让位于宫城外禁卫,领军地位下降,而护军地位上升。武卫将军掌殿内禁卫,在曹魏前期颇为机要。领军所主三营之一的中垒将军始设于明帝时而又一度被废。此外又曾临时设置过掌宫城内禁卫的中坚、骁骑、游击将军。汉代重要禁卫武官五校尉存在于曹魏一朝,隶领军掌宫城内禁卫,其所领营兵比东汉大为减少,但机要性有所增强。典志载曹魏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但在不同政局下领军所主诸营有一定变化;又谓「护军隶领军」,然并无史料左证,至少司马氏专政后领、护军地位相当,且一度不设领军,二者不可能有隶属关系。护军又有「主武官选」的职能,领、护军共主武官选之说无史实根据,难以成立。

汉魏之际的社会巨变对以皇帝-皇宫-京师安全保卫为职能的禁卫武官制度产生了巨大影响,曹魏王朝禁卫武官制度便直接脱胎于汉魏之际军阀幕府制度—曹操(155-220)霸府禁卫之制。最初在曹操幕府中出现了统领中军的中领军及中护军,后又发展成为领军将军及护军将军。领、护军制度虽然是战时的新生事物,但它们与汉代制度并非毫无联系。曹魏护军之渊源,则应追溯到秦汉时期大将军出征幕府负责监察军法的护军或都护军中尉。曹操霸府之护军/中护军不仅采纳了汉代护军之名,而且两者职掌也基本一致,不同之处是其担任者一般无权对府主曹操实施监督,而是要对其负责。领军之制则起始于曹操军府设立之初的行中军校尉,其职与汉制虽无直接渊源关系,但校尉之制仍是对汉代八校尉/五校尉乃至汉末西园八校尉(有中军校尉)之制的承袭。当曹操霸府确立,曹操地位由丞相→魏公→魏王不断升进之时,为了更有利其统治以及逐步实施篡汉方略,曹操在其霸府中正式确立了类似汉代王公府制度乃至王朝官制的官僚体制,其中诸卿制度的恢复是重要环节,也包括汉代职司禁卫的光禄勋、卫尉、中尉(执金吾)。领、护军系统是曹操霸府中的军事机构,而诸卿则是其行政机构。由于时当战时,都城建置未定,因此汉代职司宫殿-宫城-京师保卫的三卿在曹操公、王府并未真正发挥其禁卫职能,而统率中军随从曹操南征北战并保护其安危的领、护军系统则行使着实际的禁卫职能。这正是曹魏建立后领、护军系统发展为禁卫武官制度主体的背景。此为拙作「汉魏之际禁卫武官制度的巨变」(未刊稿)1一文的结论。因该文对汉魏之际禁卫武官制度的变迁有详论,故本文主要讨论曹魏一朝禁卫武官制度的有关具体问题,而对其历史背景则较少追述。

曹魏(220-265)建立后,继承汉魏之际变革的成果,确立了一套与汉制完全不同的禁卫武官制度,最主要的就是以领军将军/中领军掌内军,护军将军/中护军掌外军,以取代两汉时期光禄勋、卫尉、执金吾(中尉)、城门校尉及八校尉/五校尉的禁卫职能。2汉代禁卫诸职在曹魏时期依然存在,其禁卫职能也并未丧失殆尽,特别是五校尉还被纳入了领军系统,发挥着重要的禁卫职能。这表明曹魏对于汉制除了变革为主外,仍有继承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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