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E-LEARNING·云课堂第九十六讲解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十八课——《雷达管制间隔标准》

空管E-LEARNING·云课堂第九十六讲解析《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第十八课——《雷达管制间隔标准》

(ATMC-EL-SC-2020V1-PPT-082)

本期主要内容是《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中“雷达管制间隔标准”的部分,结合空管局《关于贯彻落实缩小雷达管制间隔试验运行要求全面提高复工复产后保障能力的通知》,主要讲解了雷达管制下的具体间隔、雷达间隔的适用范围、可缩小使用雷达间隔的情况、起飞航空器使用雷达间隔的情况以及可不再保持垂直间隔的情况。

间隔是指两个类似的事物之间的空间或者时间的距离,英文使用RADAR SEPERATION ,SEPARATION是指分离、隔离,所以从这个定义也能看出,我们提供的间隔是为了将航空器分离开来,使其彼此间有足够的空间距离。

其实雷达间隔非常简单,主要规则就两条:区域管制不得小于10公里;进近管制不得小于6公里。但是为了向国际规章看齐,并进一步提升空域利用率,根据民航局的批复和以上文件的要求,空管系统全面实施缩小雷达管制水平间隔最低标准试验运行:区域管制单位实施雷达管制水平间隔不小于 9.3 公里(5.0 海里),进近管制单位实施雷达管制水平间隔不小于 5.6 公里(3.0 海里)。

总策划:

康南、苏杭 民航局空管局

本期主讲人:

何超 民航甘肃空管分局

(空管局高级英语教员)

本期策划审核:

冯铮 民航局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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