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高标准做好审查调查谈话的收尾工作?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案件审查中,谈话的收尾阶段尤为重要,它是一个承上启下的过程,既要对之前的整个谈话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对证据进行细化、固定,又要为案件下一步工作做好谋划和准备。具体来讲,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避免谈话环境的过度松弛。在谈话即将结束的时候,谈话人员自己在思想上就有可能松懈,以为谈话任务基本完成了,可以放松一下了,或在谈话室内彼此闲聊,或者明显喜形于色,或对于谈话对象不闻不问,消磨时间。而谈话对象基于谈话人员的表现,自己也会觉得调查已经停止了,问题已经不用再考虑了,这样必定会导致整个谈话环境的过度松弛。要知道,案件审查工作一刻也没有结束,随时可能发生变化,外围的调查情况也是瞬息万变的,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把已经松弛下来的谈话环境重新回到原位,再想把谈话对象松弛的神经再度绷紧,就很难了。所以在谈话的收尾阶段,谈话人员绝不可以过于松懈,必须保持适度的压力,就像汽车怠速一样,不熄火,但是有需要时,要能够一踩油门就可以继续走。
二是充分利用闲置时间,避免谈话对象胡思乱想。在谈话的收尾阶段,由于工作量大幅下降,可能会出现大量闲置时间,在此期间,谈话人员不可以对谈话对象不理不睬,因为一旦让谈话对象一个人静下来思考,他的脑子里就会不停地考虑很多不利于案件的因素,盘算如何翻供,也可能积聚悲观情绪,甚至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谈话人员要把这段时间充分利用起来,与谈话对象聊一些轻松类的话题,以鼓励为主要目的,谈话的内容可以多样化,营造亲近、缓和的氛围。但也要注意闲谈不能没有边际,不能过度放松。此外,谈话人员可以让谈话对象反复书写供述材料,一来使得谈话对象反复对违纪事实进行回忆,查漏补缺;二来可以通过反复的书写进行比对,检验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的真实性,防止还存在供述虚假的成分。
三是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凡是能够在谈话阶段解决的问题,尽量在谈话阶段予以解决,不要拖到谈话对象被移送司法机关后再去做。因为一旦谈话对象离开现有的谈话环境,当其发现自由的希望破灭时,他的思想会发生急剧的变化,会产生很多不利于案件开展的因素,而纪检监察机关此时对谈话对象的可控性已经下降,对外围出现的变化再与谈话对象进行核实印证的难度将大大增加。所以,要尽量在谈话的收尾阶段,把该解决的问题都解决掉,不要留下后遗症,更不要有急于交差的想法。
四是一定要格外注意安全。越是到谈话的最后阶段,越要格外注意谈话对象的安全,因为在谈话的后期,是谈话人员精神最为放松的时候,容易出现工作疏漏,这就给有轻生念头或逃跑心理的谈话对象以可乘之机。同时在谈话的后期,谈话对象的心理本身就会有一些悲观的情绪出现,做出过激行为是很有可能的。一旦这个时候出现安全事故,之前所有的努力和调查成果都失去了意义。对于案件安全的预防一定要有提前量,事实证明,在谈话过程中,安全事故发生那一瞬间再反应是根本来不及的,往往已经很晚了。安全事故的出现一般都是有先兆的,谈话对象在情绪上都会提前出现长时间的悲观、压抑、焦虑、急躁、冷漠等极其明显的表现,在这个时候,谈话人员就必须要先知先觉,提高警惕,随时做好应急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