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究竟如何理解?

Just Blue Space - The Space Remixes Volume 1

思想,语言,语言的诞生,这些看起来高深的问题,能否更朴素、直白地进行思考?能否让每个人都理解?下面的文字,以前发过朋友圈。都是杂感性质的。现在略加整理发一下。希望自己能够说清楚这些问题。当然,这不是专业学术文章。各位看官且将这些当作“民科”的胡思乱想。

01

我思故我在?

——社会语法与私有制

我思故我在,去掉我,就是:思,在。

并没有自我。自我是观念、语言符号。它是用来表征“我”的。

自我是一种社会构建,一种共同语言。所以每个人的自我里,都有他人的自我。正如每一滴海水,之所以叫海水,是因为它们处在同一片海里。自我之确立,同样依赖于与他人的共在。

但,不同的共在模式,构成了不同的文化与制度。于是,自我也成了一个可以不断重新构建的过程,直到自我参与到整个宇宙、世界的演化中去。

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尽可能良好的文化和制度,它们就是我们共同的语法,这个社会语法支配着我们的语言,进而建构着我们每一个人的自我。

一个人说着什么样的话(语言),他就是什么样的人。“二货”之所以“二”,是因为他的自我意识无法打开,经常被一些劣质的、坏的观念所污染、蒙蔽。

“我”是有身的。肉身性既是财富,也是一个人容易沉沦的根本。肉身是私有的,所以私有制具有天然的正当性。但肉身的供养则有公共性。私有制,作为制度是公共的。

“我”生活在公共性里。如果要建构出自我,首先,“我”必须辨识出什么是自我。这符合孩童的成长过程。从孩子会说“我”时起,世界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他要从自己的肉里解放出来了。

人的道德感,就是从自我起步的。他人与我共在,这个同情心,就是人生游戏的开始。

02

思,其实就是语言的一种运用。笛卡尔是理性哲学之父,但他最终不得不求助于上帝,来完成他的一系列哲学论证。卢梭认为,任何思想都是自然人“堕落之后的”结果。自然人完全没有语言。是不是说明,语言是神创?或者,元语言在上帝创世之前就已经存在?

今天读冯象的一篇文章,似乎给出了解答。耶和华开辟我们这个世界之前,先已造了七样宝器,第一件就是是法(torah),即神的智慧。里面写道:

上帝以言创世,首先造的是光。但这光肯定不是我们肉眼平常看到的光,因为当时日月星辰尚未造就。菲罗认为,这不可见的光,是只能由我们的精神(nous)观照而领悟的,也就是上帝之言( logos)发出的智慧之光:它超乎我们头上的星空,乃是星光的本源。法(torah)在上帝创世之前就已存在。

张卜天在“《圣经》之书与自然之书:释经学与近代科学的兴起”的讲演中说:

如果把“文人”理解成讨论语词和文本的学者,把“科学家”理解成关注物的学者,那么科学与人文的关系就类似于“词”与“物”的关系,进而又可以理解成“《圣经》之书”与“自然之书”的关系。这两本书分别对应于“神的道”(Word of God)和“神的作品”(Work of God),换言之,《圣经》是神说的话,自然之书是神做出来的东西。所以这“两种文化”——科学与人文的关系,便可以在这个意义上追溯到这两本书的关系。

03

事件与造法

托拉(Torah,指示、教导),指犹太教义和实践的整体。相当于“律法”。

“最终,托拉注定要被遗忘”,这是犹太口传律法编注时期的《出埃及记经注集》中的惊人之语。

文字只是记载特定的历史事件,所以《马太福音》里的“律法”,不是躺在圣经文本上的文字,而是特定时态中的公义。它随着事件的改变,而完成律法的书写。律法经由不断的事件,而不断地恢复其源始状态。

简单的说,教义与上帝的永恒性的律法,中间是有一道鸿沟的。这个鸿沟,只能通过经验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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