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发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
11月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去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处理的11万余案件中精心筛选,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领域市场主体易发生的争议,涉及加班费、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规章制度制定、竞业限制、“三期”女职工权益保护、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等类型,这也是本市第七次发布仲裁典型案例。为便于理解适用,仲裁机构还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释法分析和风险提示。
据介绍,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1.加班费支付义务不因单位制度规定而免除;2.主播等新型用工关系确认劳动关系应审慎;3.将员工注册个体工商户规避劳动法不可取;4.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滥用职权损害单位权益;5.关联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当然适用于本企业;6.劳动者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赔偿;7.女职工休产假仍应享有当年度带薪年休假;8.劳动者违规查询隐私信息单位可依法解除;9.发放保密费不等同于已支付竞业限制补偿;10.违法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应支付违约金。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稳就业、保民生,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并重。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终局裁决、要素式办案,推广速裁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开展“护薪”行动,严格执行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同时,做好裁审衔接,与人民法院统一疑难问题法律适用标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或工作站作用,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目前,本市已实现各区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全覆盖,仲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出台自贸区调解组织建设标准,推动在自贸区建成17家调解组织,促进矛盾纠纷就近就地化解;坚持示范引领,选树金牌调解组织,出台调解补贴政策,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拦水坝”作用。今年1至10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2万件,其中仲裁结案率为93%,调解成功率为67%,全力维护新时代首都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