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诗病举隅(26):吃字
“吃字”是指人在情绪激动或急切时把某个音节的字漏了过去,或与其他字词混淆发生新的合并现象。诗词创作中,束缚于字数,拘限于声律,有时不得不在词语上作一些省减,这就出现了“吃字”的情况。比如唐彦谦《长陵》中有一联:“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前一句末吃一 “剑”字,后一句末吃一“土”字。这种“吃字”不是随意的,“三尺剑”和“一抔土”都是熟语,读者自能心知其意。还有一种现象是约定俗成,发生的“吃字”现象也是允许的。比如唐李峤的《门》诗尾联:“讵知金马侧,方朔有奇才。”众所周知,“东方”是复姓,省去一字,以“方朔”代表“东方朔”,似是不妥。不过“方朔”已经成为“东方朔”的省称,并且广为人知:如李白句“岁星入汉年,方朔见明主”;王维句“方朔金门侍,班姬玉辇迎”;李商隐句:“玉桃偷得怜方朔,金屋修成贮阿娇。”看来已成习惯用语,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违反语言习惯而“吃字”,则往往容易产生歧义。譬如江淹《颜特进延之侍宴》:
太微凝帝宇,瑶光正神县。
揆日粲书史,相都丽闻见。
列汉构仙宫,开天制宝殿。
桂栋留夏飙,兰橑停冬霰。
本诗中第二句“神县”一词,乃是诗人将“中国”之古称“赤县神州”随意取二字组合而成,严重“吃字”。通常的习惯是:或以“赤县”代表中国的省略称谓,或以“神州”代表中国的省略称谓。这里压缩为“神县”二字,一则无出处,二则也不是习惯用语,若不作解释,读者还以为是某县名称,出现了歧义,成了一病。
又譬如李贺《秋来》:
桐风惊心壮士苦,衰灯络纬啼寒素。
谁看青简一编书,不遣花虫粉空蠹。
思牵今夜肠应直,雨冷香魂吊书客。
秋坟鬼唱鲍家诗,恨血千年土中碧。
本此诗以桐风、衰灯、寒素、冷寸、秋坟、恨血等意象构成一幅凄凉编织的画面,抒发悲秋之情,感叹命运不济、报国无门,写尽了作者心中的悲凉和痛苦。全诗寄情于物,以浪漫主义的以幻写真的独特手法,在深远的悲愤和瑰丽奇特的艺术形象间达到了和谐的统一,体现了李贺诗歌诡谲凄迷的风格。《龙性堂诗话续集》称道:“天拔超忽,以不作意为奇而奇者为最上。”不过此诗中“书客”二字乃“书生作客”省减而来,也发生了“吃字”现象。钱钟书在《谈艺录》中曾对此予以批评道:
《绿章封事》云:“愿携汉戟招书鬼”,《秋来》云:“雨冷香魂吊书客”,《高轩过》云:“庞眉书客感秋蓬”,《题归梦》云:“书客梦昌谷”;以“书生作客”约缩为“书客”,“书生之鬼”约缩为“书鬼”,虽不费解,却易误解,将以为“书客”犹“剑客”“墨客”之“客”,而“书鬼”如“酒鬼”“色鬼”之“鬼”也。然较之少陵《八哀诗·李光弼》之“异王册崇勋”,约缩“异姓王”为“异王”,则“书客”“书鬼”尚非不词之甚者。
这段论述还顺便提到了杜甫《八哀诗·李光弼》中“吃字”的情况,实际上比此诗尤“不词之甚”的诗作大有人在。譬如李商隐《喜雪》:
朔雪自龙沙,呈祥势可嘉。
有田皆种玉,无树不开花。
班扇慵裁素,曹衣讵比麻。
鹅归逸少宅,鹤满令威家。(下略)
全诗皆是写雪,自一二句之后,处处用典,时为后人所诟病。宋人黄彻在《巩溪诗话》中指出此诗堆积故实:“一篇之中,用事者十七八。”而胡元任在《苕溪渔隐丛话》对此也有批评:“义山诗合处,信有过人,若其用事深僻,语工而意不及,自是其短。”此诗中的“曹衣”据说是出自《诗经·曹风·蜉蝣》:“蜉蝣掘阅,麻衣如雪。”,不过比较扯淡,将“曹国麻衣”随意省减为“曹衣”,这一“吃字”,则使人容易理解为“姓曹人的衣服”,与典故的原意相去甚远。而胡宿的《雪》诗:“色欺曹国麻衣浅,寒入荆王翠被深。”就比较顺畅,说的清楚,一点也不让人感到生硬。
在诗词创作中,我们常常使用到简称和代称。譬如:“湖南”简称“湘”,别称有“三湘”“潇湘”“芙蓉国”等。但使用简称时要注意出处和来源,不可随意“吃字”。当在创作中对词组进行必要缩略之时,一般要注意四个原则:1、精要原则。缩略词应对原词具有高度概括的表现力。如“超级市场”缩略为“超市”,而不能缩略为“超场”。2、非歧义原则。缩略词不能与原词出现不同意义。如“重庆大学”简称“重大”,而“重大”又有“重大事件”之谓,故需区别用之。3、约定俗成原则。如“泰山北斗”缩略为“泰斗”,而不是“泰北”或“山斗”。这都是约定俗成的。4、符合语境原则。在特定的场合(特殊的时间、地点)出现的缩略词是与那段特定的时间、地点紧密联系着的,不能离开当时语境。如“黑龙江人”不能缩略为“黑人”。“吃字”如果超出这个四个原则,则会不自然、不雅驯,令人有削足适履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