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见证邮电分营的实寄封
1997年1月,邮电部作出了在全国实施邮电分营的重大决策。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在原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的基础上,国务院开始组建信息产业部。1998年4月,新成立的信息产业部下发了《邮电分营指导意见》,国家邮政局正式挂牌,邮电开始分营。1998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了邮电分营,1999年1月,各省市邮政局正式挂牌,邮电分营任务基本完成。
如今,邮电分营已经20多年了,邮政和电信事业都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实践证明邮电分营决策是正确的。邮电分营是社会进步的需要,也是邮政、电信两大专业自身的需要。它有利于邮政、电信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邮政网和国家电信主干网及其运营系统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保障国家通信与信息安全。邮电分营还有利于邮政与电信事业的长远发展,并保持邮政、电信服务工作的延续性。
图1:公函实寄封
实寄封是反映邮政史和邮票史的最佳邮品。笔者收藏有一枚“邮电公事”公函实寄封(图1),见证了邮电分营。该封右上角预印有“邮电公事挂号”标志,封的右下是“湖北省邮票公司”地址、电话及邮编;封的正面销有“武汉1998.12.31.9金家墩”红色邮政日戳,是1998年最后一天。封的背面(图2)盖有“湖北嘉鱼1999.1.1.13”黑色落地戳,这一天正是1999年元旦。
图2
图3:邮简
实寄封内夹有一枚“邮政公事”邮简(图3),邮简正面右上方有“邮政公事”预印标志;左上是邮政编码框,框内写有邮编“430023”,编码框下方是收信人地址“汉口金家墩邮政南楼中门”,收信人“湖北省邮资票品局”,左下还印有邮简的编号“No.006147”,从中可以看出单位名称已发生了变化,由“湖北省邮票公司”变为了“湖北省邮资票品局”。
该邮简是湖北省邮资票品局的用户调查信函,信函内容是为搞好集邮服务,维护集邮者权益的问卷调查(图4)。
图4:调查函
因1998年年底前全国邮电分营已基本完成,电信部门的信函不可能继续在邮政部门享受免费待遇,因此含有电信在内的“邮电公事”封将退出历史舞台,所以湖北省邮资票品局的用户调查信函邮简使用的是“邮政公事”封。虽然“邮电公事”与“邮政公事”只是一字之差,但它标志着一段历史的结束,同时它也见证了邮电分营的那段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