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531个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医保
内容来源:广西新闻网
记者:罗琦 实习生:龙凤瑶
8月31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管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国家药品目录892个中药饮片的基础上,将广西531个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纳入三项险种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可报销的饮片数量增至1423个;将全区符合条件的118家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开通医保结算服务。
在此次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531个中药和民族药饮片中,中药饮片180个、壮药饮片301个、瑶药饮片50个。此举不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加就医用药选择,同时也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使用。
届时,参加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医(壮医)医师开具的处方可直接结算,各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并同步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同时,全区符合条件的118家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也将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开通医保结算服务,并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药和民族药饮片,以方剂同步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应病种用药范围;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时,不区分甲、乙类;进入医保目录的1423个药品,同时标注了中药饮片、壮药饮片和瑶药饮片的规范名称,临床医生在处方中书写任一规范名称,基金均给予报销。
据悉,此《通知》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各统筹地区有关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政策同时废止。今后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编辑:董俊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