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狗追摩托致农妇受伤,狗主人认为该狗不咬人而拒赔,王法何在?

近日,广西农村的某个村里,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一条恶狗追咬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农妇,农妇在心慌意乱之下翻了车,农妇受了重伤,需要医疗费50000元。狗主人在农妇治疗期间,不仅没有去看望一眼,反而面对农妇的索赔请求时,以“自家狗子不会咬人,只是随便叫几声而已”作为借口而拒赔。我不禁要问:这个狗主人难道是村里的村霸吗?难道他不知道世上不仅有狗、还有“王法”的存在吗?

事实上,这个农村妇女在被恶狗追咬时,摩托车上还带着两个孩子,而翻车后所幸孩子没什么大碍,只有农妇的手臂和大腿骨折、脊椎上有2处受到损伤,否则事态就会更加的严重了。

据同村的村民讲,实际上这条恶狗并不是初次追车咬人,只是因为大家都是本村的人,相互之间也比较熟悉,所以基本上都是提醒一下狗主人要看管好自家的狗狗就了事,而被咬的村民就连治疗费和打狂犬疫 苗的费用也没叫狗主人出过。

然而这个狗主人可能也是被同村的人们惯事了,哪怕狗狗咬了不少人,他仍然是听之任之、继续散养。而当狗狗闯祸后,狗主人又不勇敢地站出来承担责任,特别是这次这个农村妇女伤得不轻,可狗主人仍然是不管不问,确实是太过分了。

农妇的老公看到与狗主人协商多天仍没有结果,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找到村里的治保主任出面调解,结果仍然是狗主人丝毫不买账,治保主任也没法,只好叫农妇一家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审判来判决。目前受伤农妇也只好按照治保主任的建议,提起了司法诉讼,结果究竟如何,咱们静待司法判决!

不过我们暂时抛开法律诉讼不管,单就个人来看,我认为这个狗主人当真是骄横、狂妄得很,令人气愤,也许在他的眼中,整个村子他是老大。可是我想告诉这个狗主人的是,别忘了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养狗也有养狗的制度约束,不是你想怎么养就能怎么养的,狗狗闯了祸,狗主人当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别说你才仅仅只是一个爱狗人士而已,就连那些村霸、恶霸,也是蹦跶不了几天的,所以我劝你还是乖乖地主动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担当起来,该对受害村民一个说法的,就主动去沟通交流、取得他们的谅解!

在农村养狗的农户不少,但无论是谁,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去喂养。我们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已经生效,其中就明文规定了遛狗必须要拴狗绳、养狗不得危害他人的安全等,所以如果某人养狗不按上述规定去做,那已经不是违规行为、而是违法行为了,理应受到法律的责任追究;同时我国《民法典》也对狗狗伤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明确了只要不是受害方的责任,那狗主人就对狗狗伤人具有赔偿的责任。

所以我认为文中这个狗主人,实际已经涉嫌违法了,如果他不能取得这个受到伤害的农村妇女的谅解,那么等待狗主人的,必定就是法律公正的审判。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你认为农村养狗应该如何做才好?欢迎在下方留言分享你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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