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葡萄熟,秋山苜蓿多。
关云常带雨,塞水不成河。
羌女轻烽燧,胡儿掣骆驼。
自伤迟暮眼,丧乱饱经过。
注:
寓目:看到,看见。
苜蓿:豆科植物,嫩芽可以食用,长成后用为饲料。汉代由中亚细亚一带传入我国,唐代陇右各地已经大量种植。
烽燧:古代军中报警信号。为醒目起见,白天用浓烟,叫“烽”。夜间用火光,叫“燧”。烽燧连用,等于说“烽火”。
掣:牵引。
迟暮:天快黑的时候,这里比喻人的衰老。
自伤迟暮眼;为老来所见而伤心。
丧乱饱经过:丧乱中的事经过得太多了。
解读:
这首诗写秋日塞上所见。当时秦州已面临战争威胁,杂居在这里的胡人傲慢、嚣张,更增添了人们心中的不安。诗人正是带着这种心情去观察、下笔的。
秦州的出产自然极多,但进入诗人眼底的却只有大片葡萄、苜蓿,尽是胡地所出之物在争奇斗艳。“关云”仍旧,但却“常带雨”,这雨,不仅是潇潇秋雨,似乎还象征着战争风雨。“塞水”依然,但却七沟八汊,很难汇成大河,这里分明隐藏着山河破碎的意思。
诗人笔下的人物,那就更明显了。女人一般是柔弱的,尤其在战争不断的年代,然而羌女偏敢轻视烽燧。中原多事,人心不安,可是胡儿却牵着骆驼高视阔步。总之,前六句虽然只是“寓目”之物,但是没有一处不暗含着战机。
末两句是由所见而生的感慨。杜甫这次秦州之行,目的之一是避乱。可是在这里潜伏着的,却是一触即发的战争危机。所以诗人用“丧乱饱经过”作结,抒发的是不堪战乱的忧伤感情。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