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故事》——切记签证材料前后要一致!

老规矩,先讲故事:

最近我们有位学生拿到加拿大大学录取 ,然后回国续签学签,本身很平常的一个操作,但是却迂回曲折,跌宕起伏,惊出了一身冷汗!

事缘:一天内前后收到加拿大官方的三个邮件:

第一个正常获签的邮件:

一般续签成功后,加拿大签证中心就会发出5813表,表明你已经被批准:

如下内容——

看红框标注,表明——

“Your application to study in Canada has been approved”

(你学签申请已经被批准)

但是,随后,却马上来了“惊悚”的第二个邮件

如下内容——

首先,这信的第一句:

“This refers to your application for temporary residence.”

我们拒绝了你的申请

下面就是引用拒签的条文,而具体原因继续看看红框部分:

Specifically,

 I have concerns that you have failed to truthfully answer the question 2 b) for Background

Information asking “ Have you ever been refused a visa or permit, denied entry or ordered to leave Canada or any other country? Your answer is “No” &

 I am concerned that you have knowingly withheld information about your visa refusal and/or encounters with the US immigration authorities

翻译:

具体来说,

——我担心你没有如实回答关于背景资料的问题 2  b)(条)询问你是否曾被拒签或拒绝入境或被命令离开加拿大或任何其他国家?你的答案是否定的。

——我担心你故意隐瞒了有关你拒签和/或与美国移民局“面签”的信息。

(我理解就是你现在递交是申请材料与之前申请记录情况不一致,进而怀疑申请人有不诚实的成分)

这可是“拒签信”,而且距离之前的“获签信”仅仅差了10分钟。

于是,我们收到这样奇怪的拒签,赶紧了解实际情况,其实,原来若干年前,这孩子在香港参加过一个美国的夏令营,并提交了签证申请,被拒签了,之后,回到大陆再次提交申请,就又获签了!并且后来美国的夏令营顺利成行,并如期回国。

怎么办?我赶紧建议家长找出当年的美国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并且加注说明,也说明了:误会了当时申请时,以为已经重新获签,就没有“拒签记录”,并且附上当时的出入境美国的记录作为附件!

很快,又收到“如释重负”的第三个邮件:

内容翻译过来就是:

“这是关于你去加拿大学习许可的申请。

请忽略今天发给你的程序公平信,这是一个错误,因为你的申请已经被批准了。随信附上一封信,方便你来加拿大学习。

对于可能造成的混乱,我们深表歉意。

而附件内容和第一封信一样的!就是你获签了,到时入境拿学习许可吧,,,,,

而且,这也是那么多年很少看到过官方的这样道歉的!

所以,这位孩子,经历了续签如此曲折的过程:获签——拒签——又获签。是不是很戏剧化?

关于故事,虽然喜剧收场,但是过程中,我意思到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几点:

1)这个故事中,关于申请材料与之前材料不一致问题,其实就是大家对一些概念性东西不明确导致的误会,例如关于拒签记录:家长认为虽然拒签过,但是已经获签,就不需要陈述,但是我们一般是需要陈述拒签,同时说明后来重新获签的!类似情况,我检索之前也有案例,是学生在申请学生签证时,父母提交收入文件与之前孩子夏令营资料不一致,导致拒签的!所以,还是要建议申请时,如实提交与之前申请材料一致的申请材料。

2)如故事中提到的,美国的拒签记录,加拿大人在审核你签证申请时,原来是看得到的!所以,我们在申请加拿大签证,关于你的美国申请过签证的材料一定要吻合。其实,我认为其他国家拒签记录也需要披露。

3)在第二封信中看到,以眼下的大数据的基础,他们很容易发现这样的材料不吻合,推导申请人不诚实!这一点尤为重要,在签证官角度,如你诚信出了问题,那么,你以后签证的难度就如登天般困难!

虽然,这次明显也是官方很快发现是出错,并予以纠正并道歉!但是,我们未免带来麻烦,还是强烈建议大家在办理加拿大签证时,材料要前后一致。

关于《加拿大签证故事》,不断有新剧情,我将继续分享!

祝大家签证顺利!

(此文不代表官方意思,请大家以官方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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