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施工轨道形变,京广线2767次列车2000年哲桥脱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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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铁道部安全司编《2000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P41~47页

配合方伸手要“配合费”,施工方不愿掏腰包而违规开工,货运列车躺枪摔跟头

“西瓜”涂装的东风4B型内燃机车

由东风4B内燃机车(双机重联)牵引的货运列车

2000年9月25日,一列编组53辆(空车和重车混编、无盖箱车和闷罐车混编)、总重3518吨,换长69.1的货运列车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郴州机务段所属的DF4-0466号东风4B货运型内燃机车(看编号区间应该是“西瓜”涂装)作为本务机车牵引行进在京广线下行线上,该列车执行的是2767次货运列车任务。按照行车计划表,2767次列车将在21时15分正线通过哲桥站(位于湖南省耒阳市哲桥镇的四等货运站)。

哲桥车站

和往常不同的是,在哲桥站范围内正在进行哲桥跨线桥工程施工,施工由衡阳桥隧公司哲桥跨线工程项目部负责,由郴州工务段负责对跨线桥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但实际情况是:哲桥工地的前任安全联络员自7月28日被调离后,新任的安全联络员就一直没能就任到位,因此此时的施工实际上是处在没有安全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原本按照郴州工务段和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由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负责翻修道口,但是耒阳领工区负责人向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项目经理部提出索要“配合费”。双方就此打了大半个月的“口水仗”,始终没能就“配合费”达成一致。一怒之下耒阳领工区甩手不管作壁上观,而衡阳桥隧公司则赤膊上阵擅自上路施工。

在9月25日白天的施工中,大约位于3号道岔处的施工地段出现线路下沉现象,随即工程项目经理部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在没有知会郴州工务段的情况下于20时整擅自组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线路下沉,作业中使用两台液压起拔机操作失误,导致京广线下行线哲桥段3号道岔处的轨道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水平偏差47毫米,三角坑48毫米)。21时05分,哲桥站值班员通知施工人员下道避让将要在21时15分正线通过哲桥站的2767次列车,因此施工民工匆忙结束手头的作业乱哄哄地下道躲避,但在慌乱中两台液压起拔机被留在了钢轨底部没有下道,依然对线路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轨道起着支撑作用。

每当有列车经过,道路施工人员就会下道至道旁的安全沟躲避列车

21时14分,2767次列车以每小时70千米的过站速度行至3号道岔处,机车和第1~4位重车车厢安全通过,但是机后第5位空罐车在通过道岔时发生了剧烈的车轮跳跃,车轮因跳跃脱离了轨道,随之第6位和第7位空罐车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脱轨。

这3位空罐车的脱轨引发了多米诺连锁效应,其后的机后第8位重载车厢受第7位空罐车的脱轨影响也瞬间脱轨,其后是第9位、第10位、11位,一直到第30位车厢脱轨时由于前方机车以及采取紧急制动而停下,第31位及以后的车厢这才避免了脱轨的命运。但此时2767次列车已经造成机后第5位至第29位车厢颠覆,第30位车厢脱轨,部分颠覆的车厢侵入到了京广线的上行正线。顿时导致京广线双线运营暂时中断。

事后统计,事故总共造成货车车厢报废13辆,大破10辆,中破2辆,小破1辆;线路钢轨报废总长925米,报废枕木1672根,道岔损坏9组,转辙机损坏9台,直接经济损失536.8万元,另有货物损失约100万元,构成一起行车重大事故。不幸中的万幸是:由于机车当时已经安全通过,且列车是货车,因此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如果当时出轨颠覆的是一列旅客列车,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将十分惨重)。

东风4B三种经典涂装:西瓜、大橘和武警(模型)

由于脱轨、颠覆车厢数量众多,救援工作量较大,26日、27日整天京广线都处在无法全线运营的半运营状态,所有车辆残骸于9月27日全部清理完毕,9月28日3时整线路复旧作业全部完成,6时整京广线上下行线恢复贯通。事故导致京广线上下行正线行车中断长达56小时又40分钟。近百趟旅客列车和货运列车的运行受到影响,被迫中途停留、折返或者被取消,成千上万名乘客的行程遭到延误。

铁道部安全司的调查组在经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当事人后认定:

1、衡阳桥隧公司哲桥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没有得到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配合的前提下擅自组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跨线桥施工地段线路下沉,在作业中操作失误造成铁轨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钢轨的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此举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第2.2.4条和第4.1.1条的规定。且当晚作业人员下道避让2767次列车时因慌乱而将两台液压起拔机遗留在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线路钢轨底部,是2767次列车脱轨的主要原因。

调查组由此判定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对这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郴州工务段对哲桥跨线桥的施工期间从7月28日至事故发生时这段时间内一直没有派驻安全联络员,此举严重违反铁道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办【1994】27号)第六款规定,失去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在得知9月25日20时衡阳桥隧公司将要封闭道口进行起道作业的消息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制止,是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判定郴州工务段对这起事故承担重要责任。

3、郴州工务段和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中的部分条款严重违反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简称《技规》)第25条的规定,擅自将哲桥道口施工范围内100米的线路设备移交给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推卸对日常线路维修保养的责任,不确保线路质量,使耒阳领工区与哲桥跨线桥项目经理部在整治道口线路下沉上发生了严重的推诿扯皮,也是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和哲桥项目经理部有关配合翻修道口时就所谓的“配合费”长达半个多月的口水仗,成为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擅自翻修道口施工的诱发因素,也是导致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综合2、3、4条,调查组由此判定郴州工务段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

5、按照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的原施工方案,采用D16型梁对线路进行防护,但由于施工地段的地质情况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变更线路防护设计,但是在变更过程中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仅仅凭借(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计划处一人口头同意,未按照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在施工中擅自取消了原设计中确定的D16型梁防护方案,是造成这次事故的诱发原因。

6、2767次列车的编组存在问题,机后第5、6、7位为空罐车,重心偏高,又处在空重混编的列车中,在运行时承受较大的纵向冲击力,导致车辆运行稳定性较差,而且运行速度已接近转8A转向架每小时80公里的构造速度。因此,当机车及机后1~4位重车通过后,机后第5位空罐车通过超限起道处所地段时车轮跳跃加剧,浮离轨面导致脱轨,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左边列车机后第1、2、3位车都是罐车

根据调查的结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给予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责任的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跨线桥工程项目部经理和郴州工务段耒阳领工区代理领工员(伸手要“配合费”的那位)行政开除处分;给予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工务、工程主管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总工程师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工务分处分处长和基建分处分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郴州工务段段长和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外加行政免职处分;给予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经理和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外加行政免职处分;给予主管副经理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处分外加调离岗位处分;给予工程部主任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郴州工务段副段长和安调室主任及耒阳领工区指导员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耒阳领工区哲桥工区工长行政记过处分外加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武广指长沙分指分管工程工作总工程师和衡阳工程管理组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监理工程师行政记大过处分。

本厂长绘制的广铁郴段所属的DF4-0466号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细节5

本厂长绘制的广铁郴段所属的DF4-0466号东风4B型货运内燃机车细节6

最后调查组对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提出8条整改要求:

1、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将9.25事故的原因和教训编成教材下发至各站段、车间和班组认真学习,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2、贯彻落实铁办(1994)27号文件(今铁办【2001】14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人力重新研究制定《广铁集团公司关于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各总公司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一系列操作环节。

3、集团公司对管内各施工单位与配合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眼睛借施工安全为由推诿对线路设备的日常维护。

4、重新修订、完善概算编制、审批及规范变更工程设计的程序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实行。

5、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凡是不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得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对不具备工程资质的衡阳桥隧工程公司所承建的项目要立即组织清理并解决好善后。

6、组织制定既有线施工安全检查方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切实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各自按照职责范围搞好问题的整改,从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7、理顺工程监理公司和工程监理的关系,抓紧完成监理公司的分离分立工作,彻底解决同级监理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8、以列车安全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控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考核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两纪一化(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和标准化作业)”,狠刹“两违(违章违纪)”作风;抓好季节性安全控制;抓好行车运输设备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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