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4天无理由退货政策,苹果被“薅”了469200元

研究过如何购买iPhone会更合理的小伙伴肯定了解苹果的这样一项政策,通过渠道商销售的iPhone产品,比如说京东等,激活之后是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但是,通过苹果自有渠道购买iPhone的话,是可以在14天内无条件退货的。当苹果的14天无条件退货政策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的时候,这家公司就被“薅”了近47万的“羊毛”。

iPhone 8 Plus

根据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近期,南山法院对“陈某发等诈骗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某发、林某彬、陈某盛、陈某强、胡某豪、林某龙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八年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被告人陈某发、林某彬退赔被害单位469200元。

南山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发、林某彬等人经预谋,由林某彬召集张某浩等十五人(另案处理),分批前往某苹果手机专营店购买iphone 8 plus型号手机。张某浩等十五人购买手机后均交给林某彬。被告人林某彬将手机转交给被告人陈某发,被告人陈某发和胡某豪将上述手机主板拆卸。

被告人陈某发向林某龙采购苹果手机的旧主板,林某龙明知陈某发购买废旧苹果手机主板系用于违法活动,仍向陈某发出售iphone 8 plus手机主板。随后通过技术手段将手机上的原装新主板替换成旧主板,最后利用苹果的14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将主板替换的手机退回苹果处,而获得的原装新主板则是流向市场。南山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涉案的全新iPhone 8 Plus主板共计184块,每块价值约人民币2550元,涉案主板货值469200元。

2020年6月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二审裁定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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