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党员示范岗 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的工作流程
关于设立“党员示范岗 党员先锋岗
党员责任区”的工作流程
一、岗位标准
1、党员示范岗。指党员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岗位。要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按照政治过硬、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作用明显要求,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心系百姓、服务群众的“奉献形象”,严格自律、勤政廉政的“公仆形象”。
2、党员先锋岗。指党员发挥积极作用、努力争创先锋的岗位。要突出履行工作职责出色,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大党员群众普遍赞誉。
3、党员责任区。指以党员为主体,带动所有集体员工更好发挥作用的工作区域。要根据党员分布的实际情况,把党员所在岗位部门的目标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并扎实开展责任区活动。
二、设置岗位
1、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由党员个人创建,要组织党员进行广泛酝酿讨论,结合工作实际,初步确定拟设岗位和拟上岗党员,结合测评结果和个人意愿,确定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岗名单。“先锋岗”设置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人数的20%,“示范岗”设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先锋岗”的50%。
2、党员责任区。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要制定党员责任区活动具体开展方案,公布党员责任区计划,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划分党员责任区。要根据党员分布情况,结合党员的工作性质、业务能力,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意愿,可以由一个党员一个责任区,也可以几个党员一个责任区,也可以分片划区。三是明确责任区要求。要根据所划责任区党员、群众和工作需要,设定岗位、明确职责,通过桌牌、公示栏等,亮明党员和从业人员各自岗位职责和行业服务用语。四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要组织党员在责任区创先争优,积极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建立党员承诺台账,通过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等进行公示,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评议,推进党员责任区各项工作具体任务落实。
三、群众监督
要把“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岗位标牌放在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履行岗位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动态管理
党组织要对上岗党员定期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撤销称号、收回岗牌;对表现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