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最高法院院长当场表示要解决,两周内三次部署,年底立案还会难吗
前些年,每到年底,总会有一些律师吐槽,法院又不给立案了。每逢年底立案难这个问题,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记者梳理发现,从12月2日到12月15日短短两周,最高人民法院3次作出部署。上海、浙江两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已发布通知,要求所属各级法院杜绝年底“立案难”现象。
最高法院两周内3次强调解决
在12月2日召开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咨询员座谈会上,有特邀咨询员担心,年底可能会出现立案难现象。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当即表示,将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违规不予立案的要严肃处理。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向全国法院发出通知,强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通知特意指出,最近,个别地方法院以影响年终结案为由控制立案。对此,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坚决杜绝年底不立案、拖延立案、增设门槛、搞变通限制立案等现象,决不允许“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又召开了在全国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切实保证及时立案专项工作部署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立案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在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为何从前年底难立案?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五年来,全国法院登记立案9543.2万件,与改革前五年同比增加45.75%,当场立案率95.7%。
应当说,立案登记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人民群众到法院打官司不需要再面对那么多的“门槛”。但每到年底,有些法院考虑到再收案会影响“结案率”这一考核指标,便变相拒绝立案或拖延立案,希望把立案时间放到来年。
最高人民法院亦指出,一到年底就不立案,之所以成为个别地方法院的“潜规则”,根本原因就是“结案率”是法院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因此,在12月15日召开的部署会上,姜伟一方面强调了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另一方面,也明确将不断优化考核机制,加快改革考核标准,取消将结案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防止因法院内部结案率问题影响正常立案工作。
为智能手机操作不便人群立案留出绿色通道
这次部署会召开的第二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便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坚决杜绝不立案现象。
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也向全市法院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做好立案诉讼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全市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查自纠,协同推进登记立案与审判执行工作,上级法院要对辖区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监督指导,对有案不立问题做到零容忍,坚持严字当头。
值得注意的是,和浙江高院相比,上海高院发布的通知中,特意强调了“对于60岁以上老人、残障人士、智能手机操作不便的弱势群体等特殊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不少老年人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而举步维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年11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
在上海一些基层法院,其实已经开始了相应探索。
12月3日,黄浦区人民法院开设了手语服务窗口,方便聋哑人立案。
12月16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自即日起为老年人开设免预约现场立案窗口,凡是没有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60周岁以上的当事人,无需经过网上预约,可直接至上海市康定路1111号静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闲乐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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