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通则/合同的保全535—542)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0)

相关推荐

  • “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及履行规则

    不良资产从业人员在向他人介绍自身业务的时候,经常会被误认为低价收购断供房屋,高价卖出赚取差价.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不良人只是银行及AMC的接盘侠,承接了跟贷款人的债务关系而已,而只有当"以物 ...

  • 争议声中来,事了拂衣去:五评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实践影响

    辛丑年初. 新旧交错,冷暖杂生. 山一程,水一程,梧桐叶落静无声. 风一更,雪一更,冬深点醒千帐灯. 持续几天的寒日,带着几分我行我素 漫不经心的路过稀疏的枝头, 打量着不知去向的故人. 魔幻一年的收 ...

  • 《民法典》最新担保法司法(适用部分解释)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民 ...

  • 最高院:债务人怠于行使外设质权的解除权,受妨害债权人可行权之

    作者:初明峰 刘磊 郑梦圆 编者按: 本案判决中的体现论证思路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合同相对人享有的约定解除权,妨碍了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实现,因此允许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撤销债务人与合同相对人 ...

  • 九民会纪要重要知识点梳理汇总

    一.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和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管理性规定:关于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认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效力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 ...

  • 民法典 合同 通则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

  • 民法典 合同 通则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民法典 合同 通则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

  • 民法典(合同/通则/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557—576)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 ...

  • 民法典(合同/通则/合同的变更和转让543—556)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 ...

  • 民法典(合同/通则/合同的订立469—501)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 ...

  • 民法典 合同 通则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 ...

  • 民法典 合同 通则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

  • 民法典(合同/通则/违约责任577—594)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