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原创•余启明小说专栏“西游故事新编”之二《八戒鸣冤》作者 余启明

八戒鸣冤(小小说)

作者 余启明

话说唐僧师徒与唐王交割完经文,复转灵山。如来亲为五口加封,其中封八戒为净坛使者。
八戒到职后,常赴四大部州受用。归来与猴哥沙弟戏耍,倒也悠哉游哉!
人有旦夕祸福。一日,如来接读一信,检举八戒曾于高老庄包过“二奶”!佛心震怒,即刻宣旨:削去八戒封号,打入灵山大牢,待后给予严处!
八戒闻宣,高呼冤枉!
如来脸色铁青:“尔有何冤?尽快讲来。"
八戒颤声说道:“所谓包‘二奶’者,是指道德败坏之男子,在与配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法,另觅处所,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被包者生活费用全部或大部由包者提供。这些费用中的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贪污侵占,索贿受贿。此乃凡间新生毒瘤也……"
如来打断八戒:“本佛早知,何须胡侃!"
八戒斗胆说道:“非胡侃也!与此对照,猪某当年之事,与包‘二奶'大相徑庭。其一、在去高老庄前,猪某从未有过婚娶。虽与仙娥有染,乃一时糊涂,偶尔戏弄也。这与凡间包‘二奶’截然不同。其二、猪某真心喜欢翠兰。为使翠兰穿锦戴金,猪某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耕田耙地,种麦插秧,创家立业。只思玩弄女性之风流种子,谁能做到这些?其三、去高老庄当坐堂女婿,业经高太公特批。换言之,我与高三小姐共处一室,不属非法同居。退一万步讲,就算是包‘二奶’,也不应削封坐牢。试问,凡间包‘二奶’者,有谁受过如此重的处罚?果真重处,包‘二奶’现象早已绝迹,令人尊敬的语言学家们,也用不着绞尽脑汁,来研究‘二奶'这个词条了!"
如来余怒未消:“如此说来,本佛错了?悟空,不,斗战胜佛,你意如何?"
悟空跳到如来跟前:“佛祖何错?八戒包‘二奶’属实,性质严重。我意应处以极刑,不然,不足以端正纲纪!"
八戒骂道:“泼猴!弼马温!信口胡诌!落井下石!"
唐僧、沙僧亦指责悟空全不讲兄弟情义。
悟空揺动两手:“莫恼莫恼,我还有话说。我意先斩八戒,再罚佛祖。"
如来惊诧:“何故罚我?"
悟空道:“现在实行责任追究制。八戒如此品行,你不但不觉,反而为其加封晋级,焉有不罚之理?"
“这……我……”如来语塞。
时过数载,八戒仍司原职。如来作何打算,在下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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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余启明,鄂州市发改委退休干部,市作协会员。曾发表过诗歌、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科学童话。
余启明原创小说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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